哈佛游记---士林散记(1)
哈佛游记(一)
查尔斯河
城市不能没有河,有了河,城市才更有精神,更有灵气。河是城市的精灵。查尔斯河(Charles River)就是波士顿城的精灵。在地图上看,她从西向东,像一条蜿蜒的巨蟒横贯波士顿市区,迤逦入海。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这两座当今世界最著名的高等学府,都坐落在查尔斯河畔。美国最典型的传统建筑——红砖墙砌成、白窗棂镶就的一幢幢小楼,典雅、朴实、不事张扬地点缀着查尔斯河两岸。查尔斯河上的桥太多了,光是从麻省理工学院到哈佛大学这一段就有五、六座。座座古桥犹如波士顿城的纪念碑,铭文犹在,雕像巍然;又好象查尔斯河的琴弦,颇有节奏地和着身下流淌的河水共同演奏着波士顿城的古往今来、春夏秋冬。以`著名的肯尼迪总统的名字命名的公园却颇具平民色彩——仅仅是一片很普通的开放的草坪,从查尔斯河畔伸展到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默默地但永恒地纪念着那位伟大的政治家。查尔斯河两岸,应该是美利坚合众国历史、文化、学术含量最高的土地。漫步于查尔斯河岸,我领悟了为什么波士顿城拥有“现代雅典”的美称。
查尔斯河上,常有各种类型的小艇顺流而下(或溯流而上),年轻人划着轻舟赛艇固然潇洒现代,但最有意味的还是一些老人驾着小汽船,在河面上慢悠悠地流连。老人们不时地向岸上闲坐的人们招招手,拉响悠长圆润浑厚的汽笛,向人们致意。声声汽笛,顿时将人们带到很久很久以前……好一派诗情画意,好一片城市田园。
身居闹市,查尔斯河却充满自然情调。不象我在国内经常看到的流经城市的江河,在人们的精心治理下,冰冷生硬、呆板做作的石砌堤坝和围栏,完全破坏了江河的自然风貌,那真是对江河的形和色的侵略、污染。查尔斯河两岸的河堤却没有一点点人工的雕饰,一任青青河边草、依依杨柳岸自然地伸展着,拥吻着清亮的河水,率真地、尽情地吟咏着自己的歌。都说西方人重雕琢,东方人尚自然,看来颇不尽然。
黄昏时分的查尔斯河美的令人心醉。晚霞绚烂时,河水也好象被点燃了,连天接水,俱是无尽的瑰丽神奇,偶有野鸭掠过水天之间,真就成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斜阳映照下,河水波光粼粼,一条小船滑过,便搅起一条细碎的光影翻飞闪烁,令人心里也泛起一片甜蜜而略含伤感的涟漪……
查尔斯河,你这波士顿古城的精灵,古典和现代,自然与人文,都在你静静地流淌中默默地诉说。在我这异乡异客的眼睛里,你每一片迷离的光影,却都隐隐地浮现出我故乡的河,她和查尔斯河一样美丽;她也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伊通河……
哈佛游记(2)
明池
明池(Fresh Pond)位于剑桥西南角,离池不远就有一条通衢大道,池塘东侧甚至还有一条铁路穿过。但有高大浓密的树丛掩映、有宽阔起伏的草地包围,外面的人很难发现她。明池是剑桥的隐士,颇有点“大隐隐于市”的风貌。我之发现明池,绝对不是“按图索骥”,而是在一次散步中非常偶然地“闯入”这仙境一般的所在,当时顿觉眼前一亮——那感觉和我初到北京陡然发现什刹海时的感觉一模一样——一天骑自行车在胡同里乱窜,窜出一条胡同时猛然横出一片宽阔的水面,眼前顿觉一亮,胸中无限舒展……
明池静默地卧在城镇一角,她那深邃的水面却仿佛蕴藏着天地间亘古以来的秘密。明池说是池塘,水面其实相当宽阔,绕着她疾走一圈至少也需要一个小时,应当称她为湖(lake)才合适。大概是市政当局出于生态保护的需要,将池水用铁丝网团团围住。这样水面当然不会有游泳者、垂钓者的骚扰,甚至没有一条船的影子,只有一些野鸭和一些不知名的水鸟偶尔出没于水面,给明净的池水平添了几分落寞,平添了几分深潭的感觉。我很反感那一圈铁丝网,它很蛮横地封锁了明池,明池好象被囚禁在牢笼里,看着心里真不是滋味。
但明池的生态保护的确非常之好。到了秋天,那里真就成了剑桥、成了波士顿最美的地方。原来的“林木丛生,百草丰茂”酿成的连绵绿荫,这时都变幻出丰富绚丽、层次分明又相间有致的色彩,色彩倒映在池面上,池水将色彩淘洗的干干净净,滋润的亮亮晶晶,万千姿影以明镜般的池面为舞台,荡漾着秋之色独有的充盈丰实、深沉多情的秋之舞——那流溢于天地间的充满了告别的伤感的秋之舞啊!
明池离我的公寓非常近,步行3~5分钟就可来到她的身边。她成了我寂寞思乡时的慰藉和寄托。在她的身旁,我哼着一首首儿时就开始唱的歌,倾诉浓浓的乡愁;浪迹天涯的游子特有的怀乡之恋,羁旅之苦,都在明净池水的陪伴中得到尽情的宣泄,得到透彻的慰安。明池,你是我剑桥偶遇即热恋上的大自然的情侣,我将永远深藏你的身影——人生之旅,又多了一份牵挂、一缕情愁……
哈佛游记(三)“中国城”
美国大一些的城市,都有华人集中居住的地区。这样的地区大多自发形成,通常被称为“唐人街”或“中国城”(China Town)。据久居美国的朋友讲,华人之所以愿意聚在一起居住,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要避开种族歧视。我由此想到,还没听说美国哪一个城市有“朝鲜城”或“日本城”,大概是朝鲜人本来不多,朝侨就更少,凑不上一个“城”,而日本人早就财大气粗,没有人敢歧视他们(看来歧视也是一种“势力眼”),也就用不着聚“城”而居了。
波士顿照例也有“中国城”,我们这些中国来的访问学者或留学生照例也常去“中国城”转转。去“中国城”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买便宜货,或买几样副食品,或买几张电话卡,但我这个中国人对“中国城”的印象实在坏极了。
对“中国城”最坏的印象就是“中国城”的脏,脏仿佛成了“中国城”的象征。逛遍波士顿,无论通衢大道还是寻常巷陌,都是那样整洁,那样清爽,到处草树丰茂,花团锦簇;但一进了“中国城”,以那座写着“天下为公”的牌坊为限,里面立刻就成了一个垃圾的世界:到处是脏兮兮的墙面、废弃的什物;路面年久失修,乱泼脏水留下的渍迹爬满了大街小巷;破旧的、黑黢黢的垃圾桶里放肆地散发着各种难闻的气味;满地五颜六色的废塑料袋,一阵风吹过,便翩翩起舞,舞过广东餐馆的挂着油乎乎焦黄泛黑的烤鹅的橱窗,舞过街头小店的散发着浓烈腥臭的门前鱼档……形成了“中国城”独特的景观。(无独有偶,在纽约的“中国城”,我更是永志不忘地领略了满街撞眼的破败和扑鼻的腥臭,在中国大陆许多城市都已久违了的马路中央摆摊、摊档周围东一堆货物、西一滩垃圾的景象,居然在纽约这个世界第一大都会的“中国城”再现了!那恶劣较之波士顿的“中国城”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中国城”不光环境脏,人也脏。看华人的脏,不用看别的,只看华人的手便令你叹为观止:不知道哪朝哪代形成的“审美趣味”,不光是中国女人,很多中国男人也都留着长指甲,有的十指皆留,有的几个指头留,最多的是小指留。留就留吧,总应该洗洗干净吧!偏不!不怕恶心你就看吧!一根根脏兮兮的、好象多日未洗的指头,尖端丑陋地伸出黑乎乎的长指甲(或黄乎乎的长指甲),藏污纳垢,不知道什么东西在里面日复一日地发酵发霉发酸发臭,整只手则状如鸡爪,难看极了!最要命的是这种人竟有许多是做厨师的,卖食品的,那种指甲往面团里一搅,往汤碗里一插,做出来的东西您还真有勇气往嘴里放吗?大陆中国人有许多是这样留指甲的,在波士顿(乃至纽约)的“中国城”,我怕看到但还是看到了许多华裔也是这样留指甲的,这真是中国的国粹之粹,千秋万代、放诸四海都决不会失传的。
脏之外,我又十分熟悉地看到了华人特有的冷漠失神的目光、无精打采的形象、邋遢随便的作风、漫不经心的态度、……
在“中国城”里,或能避开白人的白眼,但传统的“窝里斗”,是否也在毫无二致的上演呢?很有可能,否则为何连收拾自己家园的功夫和心情都没有呢?
“中国城”里的华人同胞,我们应共同为“中国城”的肮脏景象而羞愧!
(小编点评: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到此节又要怒骂了。唐人街就像现在英国德国的穆斯林街,多是邻居嫌弃逐渐搬走形成的。正视存在的问题,比高举民族大旗更务实。民族尊严是自己争取的,不是靠遮掩和谩骂换来的。
哈佛游记(四) 哈佛广场
哈佛广场(Harvard Square)是哈佛大学的中心,从而也是剑桥小镇的中心。它是我每天去哈佛燕京学社的必经之地,故而对它的朝容晚态、雨趣晴姿、楼堂馆所、各色人等,我都很熟悉且很有感情。
走近广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哈佛大学的建筑群。哈佛大学的建筑除个别例外,全是清一色的红砖墙配以白色窗棂——典型的美国传统建筑风格,红白相间的色调,既典雅又朴实;这样的楼房单个看来还不觉如何出色,三座、五座、十座、八座组合成一个群体,再配以一片片茵茵绿草,一株株青青松柏,就浑整地呈现出一种既和谐又严肃、既生机盎然又颇具文化品位的格调与气势。
哈佛大学的布局特开放且平民化。以广场为轴心连接起来的哈佛诸学院的建筑群,仅有个别院落设了围墙,围墙的许多大门又是永远对任何人开放的,因此围墙与其说是为了阻隔不如说是建筑艺术的需要。其它建筑则融入剑桥镇的街面中,和餐馆、剧院、银行、百货商店聚在一起,好几条城市干道在哈佛的校园中直穿而过。但哈佛的开放不意味着没有管理,看似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哈佛,只要你有“越轨”之举,一定会不知从哪儿冒出个警察来。如那尊有名的哈佛大学创始人哈佛的铜像,谁都可以凑上去摸摸他的左脚鞋尖以交“学运”,但只要你对着铜像举起摄像机,立刻就会有警察跑过来盘问是否有许可证。
哈佛广场最高的建筑是哈佛国际中心,算是哈佛大学少见的一座八层高的现代风格的建筑。这座大楼的主要功能是接待外国留学生。世界各国来哈佛的学子都免不了和这里打打交道,它使哈佛广场成了名副其实的国际广场。各个国家的学界精英年复一年地纷纷来到这里,又从这里年复一年地纷纷将美国的文化理念带回各个国家。国际中心外面,就是哈佛乃至剑桥的设在地下的交通枢纽:地铁红线和许多路公交电车将哈佛与剑桥、将剑桥与波士顿十分方便地联系起来。
最热闹的自然是地铁站口周围的商业圈。这里是哈佛人的消费中心,也是各色人等麇集的地方。地铁站口照例有一些穿著破破烂烂的奇装异服、留着五颜六色的怪异发式、不时地喷云吐雾、尖声怪叫的年轻人以及不太年轻的人,看着这样的“另类”,脑海里浮现出“崩克”、“垮掉的一代”、“嬉皮士”、“颓废派”一类专有词汇,不知道现在这样的“另类”叫什么,是“新人类”或“新新人类”吗?好象不对。
路边照例是乞丐与街头艺人活跃的地方。街头艺人的水平照例是参差不齐。行人尽管匆匆,但还是听得出(或看得出)哪个水平高些,哪个就是蒙事儿。水平高些的盒子里钱自然就多些,偶尔有人扔下一美元的纸钞;至于蒙事儿的,盒子里多半就只有几枚硬币了。但整个地讲,街头艺人甚至乞丐还是很好过活,一天下来,连吃带喝是足够了。有朋友讲,在美国,两种人活的最滋润,一种是特富的人,一种就是乞丐。特富的自然没话可说,那些乞丐到了晚上拿着讨来的钱,酒馆一进,喝的烂醉,倒头便睡,第二天又是如此循环,真个是无忧无虑,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苦就苦了中产阶级,但美国社会的支柱,恰恰也是中产阶级。
哈佛广场,大雅之堂与灯红酒绿的“可疑场所”、世界级学术大师与露宿街头的流浪汉,平等地生存在它的怀抱里,它实在是五光十色又中规中矩的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啊!
哈佛游记(五) 教堂
波士顿堪称教堂之城。方圆百十公里的市区,竟拥有1000多座大大小小的教堂。一座座宏伟的教堂,构织了波士顿城清奇俊朗的风景线。漫步于剑桥街头,正沉浸于眼前一座教堂精美的建筑艺术,不远处又有一座教堂高耸的塔尖在吸引你去瞻仰。波城市中心巍峨地屹立着北美第二大教堂——确实是不同凡响:青砖砌就的墙体浑厚凝重、肃穆庄严;结构繁复而不陷纷乱,细部精巧而流畅自然;每道门廊,每级台阶,仿佛都骄傲地呈示着岁月流逝中不灭的信念。
一座座教堂,与查尔斯河相互映衬,把一个波士顿城装点得秀美挺拔,大街小巷呈现出一种“中世纪”式的古老。教堂的建筑风格统一中有变化,最突出的特征自然是哥特式的大尖顶。无论万里晴空、阳光普照的日子,还是阴云密布、风雨交加的日子,尖顶上的十字架总是那样醒目地、坚定地指向苍穹,永恒地宣示着一个主题:皈依上帝,是唯一得救的路。
波士顿的教堂为什么这样多?(在美国以后发展起来的地方,如美国西部的加州,就远没有那么多教堂),大概与波士顿的独特历史地位有关。波士顿是并不古老的美国最“古老”的地方,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发祥地。第一批北美殖民者——1620年乘坐“五月花”号帆船首次登上北美大陆的欧洲移民,就是从波士顿附近的普利茅斯上岸,而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枪,正是在波士顿打响,波士顿是美国人与其欧洲母体分离的开端。但政治上可以独立,经济上可以自立,文化血脉的连接却不可能割断,因为文化就是人的生命。美国的欧洲移民来自基督教文化传统,尽管他们是受迫害的新教徒。五月花号负载着几百位欧洲移民的血肉之躯,也负载着几百位基督徒、负载着他们的文化生命来到了北美大陆。在辽阔的新大陆,面对生存的艰难、陌生的恐怖、前景的渺茫,无论克服物质生活的匮乏还是满足精神生活的饥渴都需要一种信念的力量和智能——没有任何理由不在植根于自己文化血脉的、伟大的基督信仰中获取信念。信念铸就了一座座教堂,宗教生活激励着新教徒在新大陆不断地创造着新生活。波士顿的众多教堂,就是纪录、纪念美国先民精神史、创造史的一座座丰碑。独立战争的胜利诞生了一个全新的美国,但不可能同时诞生一个全新的文化。美国的文化继承了欧洲以基督教传统为代表的精华,又自由奔放地创造发展,尽管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今早已是美国文化反馈欧洲、流布全球的时代,但波士顿的教堂还是在清醒地提示着美国文化的其来所自,提示着一种信仰的根基的力量。
这种信仰的力量真的在世俗化浪潮的冲击下销声匿迹了?不!波士顿是全美犯罪率最低的城市之一,马萨诸塞洲是全美少数几个管制私人枪支的地区之一,这和基督教深厚传统的浸润,应说是不无关系吧!绝对不应低估宗教力量对美国民众精神生活的影响,绝对不应忽视现代世俗社会中宗教生活的伟大意义——当芸芸众生遵循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生存原则,忙碌于大街小巷,盘算于写字间,勾心斗角于名利场时,抬头一望,教堂巍然,难道不能获得某种警醒和启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