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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小刊|北京腾退土地“留白增绿、广东传统村落保护新规公开征求意见等

导读

本文原载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小刊》,内容为近期的行业信息栏目,以供参考。欢迎大家订阅和咨询,订阅方式请查看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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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用1.23万亩腾退土地“留白增绿



记者在北京市西城区和丰台区交界的区域看到,曾经秩序混乱的旧货市场已变成一片绿意盎然的树林。这是今年北京市利用腾退土地“留白增绿”的一个缩影。上半年,北京市有1.23万亩腾退土地实现绿化,面积相当于2.8个颐和园。曾经被违章建筑、污染企业、低端市场占据的土地空间,变成了城市中的一个个“林窗”,为市民带去夏日清凉。


不止是旧货市场,不少违章建筑今年也变了模样。2017年,海淀区政府联合产权单位对一处占地8.5万平方米的违建进行了拆除。今年3月,产权单位对具备栽种条件的257亩土地进行了绿化,这片海淀区五环内最大的违建群已变成市民休闲的好去处。


按照计划,今年北京市将完成“留白增绿”2.4万亩。为此,北京市制定了补助政策:城市建成区大于1万平方米且建公园的地块,按照35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补助;其他地块,按20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补助。建成区以外,大于1万平方米且建公园的地块,按24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补助,其他地块按10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补助。到今年年底,将有更多的腾退土地变成绿色空间,为城市“留白增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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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传统村落保护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严禁以保护为由开发房产



数不尽的传统村落散落在岭南大地,成为一道道迷人的南粤风景线。但近年来,有的传统古村落遭到人为拆除,甚至消失在地图上。


为了保护岭南古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昨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开征求〈广东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办法〉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传统村落中,严禁拆除、迁移保护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保护性建(构)筑物,严禁以保护利用为由将村民全部迁出、实施房地产开发。


现状:186个省级传统村落


《办法》所称传统村落,是指尚未被评为历史文化名村,而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传统风貌和格局比较完整,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经省人民政府认定予以保护的村落。原则上为村落户数不少于30户、相对独立的自然村。


据记者了解,截至去年3月,广东省共有186个省级传统村落,其中160个为中国传统村落。此外,广东省还有56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其中22个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办法》要求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遵循保护优先、规划先行、有序修复、合理利用、活态传承的原则。


建档:传统村落将“一村一档”


据记者了解,省级传统村落所在地政府将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传统村落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制作并设置传统村落保护标识标牌。省级传统村落认定公布后半年内,村落所在地政府需要组织面向公众的授牌仪式,并将保护标志牌设立在传统村落显着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涂改或者损毁传统村落内设置的传统村落保护标识标牌。


《办法》还要求省、市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结合广东省“三师”专业志愿者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库。


传统村落所在地政府应当从专家库中聘请1——2名驻村专家,负责对其驻地传统村落档案建立、规划编制、修缮整治、项目实施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现场指导。


保护:修缮历史风貌建筑有补贴


《办法》要求,在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只允许必要的公共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且应符合保护发展规划的要求,与核心保护范围整体风貌相协调。


根据相关规定,传统村落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调查传统村落内传统风貌建筑分布情况,组织开展各级保护建筑登录保护工作,对传统村落内城墙、城(堡、寨)门、牌坊、古塔、园林、古桥、古井、古树、古道水渠(道)、排水沟及其附属物等重要村落环境要素进行认定,并实行登录保护。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对传统村落内传统风貌建筑的维护和修缮给予补助。传统村落内的传统风貌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经所有权人请求或经征求所有权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禁止:传统村落核心范围内禁开山填湖


《办法》要求传统村落应当整体保护,不得改变与传统村落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应当注重传统文化的延续性,保护传统村落内承载历史记忆、农耕文明、海洋文明的各类载体,传承传统习俗和传统技艺。


传统村落内文化遗产,应当按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级别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实行分级保护,并按照遗产类型进行分类保护。


《办法》规定,除因国家公共利益、军事防御等需要外,在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开山、采石、取土、开矿、毁林开荒、填湖造地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同时禁止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撤并列入名录的传统村落。


需要注意的是,“拆除、迁移保护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保护性建(构)筑物”“以保护利用为由将村民全部迁出、实施房地产开发”同样在禁止之列。


开发:乡村旅游评级认定传统村落优先


《办法》鼓励村民在传统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在传统村落内开展旅游、休闲度假、传统手工艺和传统技艺加工制作等生产经营活动。


建设传统村落乡情村史陈列室和数字博物馆,建立乡村文化专家队伍,系统整理民间文学、传统技艺、民俗等各类非物质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内涵,讲好村落故事,促进文化传承。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活态传承,防止滥用和过度开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文化遗产传承创造有利途径。


《办法》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扶持有条件的传统村落结合本地特色发展乡村旅游,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建设与传统村落旅游开发有机衔接,在乡村旅游评级认定等方面对传统村落予以优先,鼓励利用村民私有产权或者退出土地、住宅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产业。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出资、设立基金、提供技术服务或者租用传统风貌建筑等方式支持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


省级传统村落

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且尚未被评为历史文化名村的村落,可申报广东省传统村落:

(1)选址、布局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与自然有机融合,体现人和自然共生的建造智慧;


(2)传统风貌建筑总量超过自然村建筑总量的1/3或集中连片分布,建成年代在30年以上,体现一定历史时期、具有特定时代印记,或者承载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等岭南特定地域文化特色的建造传统和建筑风格;


(3)能够承载乡愁记忆和归属感,具有地域影响的祠堂、牌坊、古桥、戏台、古井、老树等历史遗存保存较好;


(4)具有传统岭南特色和区域代表性,能够体现农耕文明、海洋文明时期的地域特点和生产生活方式的种植、养殖、捕捞、手工制作技艺和加工制造工艺等;


(5)具有较为鲜明的岭南地域乡土文化特征的民俗活动、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仍保有活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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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鼓励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住房租赁市场成为了拥有庞大需求的“香饽饽”。近年来,云南省通过健全完善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政策体系、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住房租赁平台、稳健培育国有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健全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了全省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步伐。


自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成为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当务之急。在国家有关政策的催化下,我省结合实际因城施策,构建起了从政策保障到试点先行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体系。除了培育市场供应主体、落实税收优惠、提供金融支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及提取使用公积金等有关政策的出台,我省同时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集“交易撮合、租赁服务、金融支持、监测分析、政府管理”五大功能于一体的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指导昆明市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依托国有公租房公司成立了国有租赁公司,发布了昆明首个国企租赁住房业务品牌——“惠悦家”,并于今年5月25日首次向市场投放了首批352套不同户型新建租赁住房,成为面向全省推广的成功试点。


当前,云南省租赁住房占比约1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一线大城市更有较大差距。此外,我省租赁需求主要集中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市低收入群体、新就业大学生和学校医院周边方便入学就医等人群,其中90后和00后是租赁市场的消费主体,小户型、功能齐全、交通便利、服务优质的住房成为“热追”租赁房型。但从实际情况看,我省市场上租赁房源大多集中在“城中村”和老旧小区,出租住房老龄化与租户年轻化错配引起的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加之我省专业化、规范化的住房租赁企业较少,仅有198家企业开展“租赁租房”业务,其中专业化的国有租赁企业只有1家,租赁住房占比偏低、市场供给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依然突出。


针对以上问题,云南省明确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化运作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运作模式,积极探索按照一定比例提供租赁住房用地、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鼓励企业通过收购、长期租赁或开发建设等方式增加低租金租赁房源;积极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工作,鼓励金融机构给予租赁住房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贷款优惠,积极扶持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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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改造百余老旧小区



这几天,灵武市灵医新村小区里,侧柏、丁香、长枣绿意盎然。近年来,灵武市大力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提升老旧小区的“颜值”,优化小区内部设施,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赢得群众点赞。


灵医新村是2015年启动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第一批改造对象,改造中,不仅整修了楼体,还安装了监控,拆除了杂乱的棚舍和煤房。此外,小区里陆续种植了丁香、玫瑰、柏树等10余种花木。


小区环境好了,还必须有长效管理机制才能让绿化成果得以保持。育才街社区发挥小区居民自治组织的管理优势,在灵医新村小区组织专人定期修剪花木、浇水施肥,每年春季还会补植,补植的苗木由街道办提供。


从2015年至今,灵武市共改造老旧小区107个,惠及1.2万住户,居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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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城公租房出售价格对外公布



备受关注的西宁市公租房销售有了最新进展,申购登记工作已经启动并陆续完成,公租房价格也于昨日对外公布。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信息显示,按照《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对可出售的公租房房源进行了评估,同时核定了完全产权价格,7月23日,可出售公租房完全产权价格获西宁市政府批准。


据记者了解,此次可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共有6000套,分布在丽康瑞居、百韵华居、青唐小镇等12个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房小区。公租房出售将以完全产权价格的方式,出售给已分配入住有购房意愿,且符合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西宁市市区户籍保障对象。此次出售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购条件也有具体要求:申购对象必须具有西宁市市区户籍;申购对象为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且通过上年度复审符合条件的承租户;申购对象在承租期间无欠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记录,以及其他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申购对象只限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或符合条件的共同申请人;申购对象只能申购正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购人取得产权后5不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交易后不得再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


记者8月1日在位于城东区康南路的丽康瑞居保障房小区看到,该小区内可出售的公租房销售价格已经张贴公布,如该小区37号楼一单元,总层高18楼,每层四户,可出售的公租房有56.87平方米、54.11平方米、56.6平方米三种户型,一楼单价每平方米4589.55元,二楼单价4624.72元,三楼4659.94元,此后每上升一层单价增加数十元不等,价格最高的是17楼,每平方米为5152.43元,18楼因为是顶楼,每平方米为4871元,和9楼的价格一致。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此次可出售的公租房最贵每平方米5000余元,最便宜的是位于城中区南川东路的蔚蓝小区内的一些房源,每平方米3600元左右,“公租房定价是多个部门研究,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制定,并由市政府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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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北区海绵城市建设助力生态宜居



为了积极践行“两个绝对”具体化,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年献礼,今年,城北区通过建设雨水自然积存、渗透、净化的“海绵城市”,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让“海绵城市”建设成为一项生态文明工程。


据了解,城北区“海绵城市”建设是全市试点范围内的第11排水分区,主要范围东至新宁桥,南至湟水河,西至海湖桥,北至青藏铁路,整个试点工作含老旧小区海绵改造、海西路绿地建设、西站一巷、二巷内涝治理及海西西路雨污分流海绵化改造。


在海绵小区改造方面,城北区本着老旧小区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计划投资1400万元对湟水花园、海西干休所、桥头铝电公司家属院、桥电小区、电力小区、房管所家属院和瑞安小区7个老旧小区实施海绵化改造,改造面积约15.37万平方米。通过雨水花园、下沉绿地、生物滞留带、截流沟、植草沟、道牙石开口等海绵设施对小区雨水进行疏通、截流、利用;对不符合标准的小区道路进行透水沥青铺设。目前已完成湟水花园、海西干休所和瑞安小区海绵化改造,正在进行电力小区、桥电小区上、中、下3个院的海绵改造,计划8月底完成,绿化补植待秋季实施。


同时,投资2500万元推进海西路绿地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建设绿化景观配置、铺筑园路广场、增加灯饰亮化、园林景观小品及安装座凳健身器材,海绵城市理念贯穿其中。目前已完成用地内线路迁改、水、电管线预埋、下沉绿地,树木栽种,地被花卉种植、沥青步道,广场及道路硬质铺装、灯饰亮化、文化墙等。


此外,根据西站一巷、二巷位于青藏铁路涵洞下,常年形成内涝积水点,市民投诉多的问题,投资200万元完成对西站一巷、二巷道路建设。投资350万元,实施西站二巷内涝治理工程,对长677米、车行道宽8.5米的道路实施沥青砼罩面,敷设雨水管网,预计9月份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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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8月起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本月起实施,有望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这一顽疾。


《办法》规定,在内蒙古范围内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包括农牧民工)进行从业经历记录、现场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监控等措施,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从业经历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工地时间清的“五清”目标。


同时,建立健全了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治欠保支工作规定的实名制管理、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银行按月代发工资等制度。在能够提前预防欠薪行为发生的前提下,调整了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方式和监督管理的办法,建立由建筑业企业开设工资代发专用账户,按照不同的资质等级存储不同额度的工资保证金,由多部门共同监管保证金额度的管理办法,既保证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落实,又减轻了建筑业企业的资金负担。


《办法》明确了预防和清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责任。各有关成员单位能够通过各自的实名制管理用户端,及时掌握施工项目的情况、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和工资发放等相关信息,既能规范施工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又能为及时处理工资纠纷,同时也为信访部门提供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依据。


《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及工资保证金管理,建筑工人的工资支付实行银行代发制度。建筑业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与实名制信息平台对接的银行设立建筑工人工资代发专用账户,并为建筑工人办理工资卡。内蒙古自治区所属建筑业企业的工资代发专用账户,应当在企业工商注册地开设。外埠建筑业企业的工资代发专用账户,应当在承建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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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柱县四举措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干净整洁的“美丽乡村”,天柱县采取四举措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


一是强化组织,健全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全县大会和专题会议研究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并成立了全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乡镇(街道)农村清洁风暴办公室,专职负责全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调度和督查考评,明确人员结构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下发《天柱县2018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暨清洁风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柱县2018年农村清洁风暴行动“大比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从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干部先行,示范带动。各乡镇(街道)驻村领导和驻片干部及村支两委齐上阵,明确责任和任务,齐心合力抓整治。乡镇(街道)、各村对自己责任区内的工作进度及所存在问题,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汇报,难以解决的问题集体研究,拿出具体解决办法,对钉子户采取干群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的办法,集中力量做思想工作直至问题解决为止,形成了互相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同时,干部和党员带头深入实际,工作走在前、干在前,脏活累活带头干,要群众做得的自己先做到,以身示范,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三是强化宣教,营造氛围。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模式,力求做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全面提升群众的环境意识。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微信群、QQ群、短信平台、广播电视、乡镇(街道)、村级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平台和召开群众大会、摆“龙门阵”、院坝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同时向村民讲明了村里目前环境状况和需要村民配合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动员全体村民积极行动起来,要求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当先锋做表率,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以最快速度清理自家的房前屋后垃圾,为村内环境整治做出应有的贡献。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的舆论氛围,增进了共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整治环境的良好村风。


四是突出重点,全力整治。重点组织村民对辖区内的路边、河边、村边、田边、池塘边等“五边”及屋前宅后的积存垃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不留死角,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基本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河道固体废弃物清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整治村容村貌;坚持因地制宜,从各村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合理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和建设次序;坚持建管并重,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污水运营管理体制机制,让农民群众参与建设管理,确保建成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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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关注地下综合管廊保护和管理 划定管廊安全保护区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解决“马路拉链”和“空中蜘蛛网”问题、提高管线抗灾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对地下综合管廊的安全保护和管理,近日,市市政园林局制定了《厦门市地下综合管廊安全保护范围管理办法》《厦门市地下综合管廊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文件。


《厦门市地下综合管廊安全保护范围管理办法》规定,管廊安全保护区范围为保护区外边线距本体结构外边线3米以内。管廊安全控制区范围为控制区外边线距本体结构外边线15米以内。


管廊的安全保护区与安全控制区范围与公路建筑控制区重叠的,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和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协商后划定。管廊运营维护单位应在管廊安全保护范围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向社会公示。安全保护区内除应急抢险施工外,禁止任何法律、法规规定的危害管廊安全的行为。在安全控制区内进行可能危害管廊安全的限制性建设(作业)的,建设(作业)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当向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并提供管廊施工安全保护方案。


《厦门市地下综合管廊应急处置预案》将管廊突发事件等级划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个级别,确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市管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据了解,我市现已建成投入运营的综合管廊约29.7公里,断面有单舱、双舱形式,主要分布于岛内湖边水库片区,岛外集美新城片区、翔安新城片区;缆线管廊已建成投入运营约95.54公里,分布于全市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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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布首批历史建筑名录



日前,经市政府批准,洛阳市首批历史建筑名录对外公布,位于老城区西大街、里仁巷、顺城西街、东大街、魏家街、仙果市街等地的81处建筑榜上有名。


4类建筑可获评历史建筑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历史建筑进行普查划定,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一项具体部署。

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要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全国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标准,具备4项条件之一,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在城市发展与建设史上具有代表性;在某一行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


——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反映一定时期的建筑设计风格,具有典型性;建筑样式与细部等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和价值;反映所在地域或民族的建筑艺术特点;在城市或乡村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具有群体心理认同感;着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体现一定的科学技术价值:建筑材料、结构、施工技术反映当时的建筑工程技术和科技水平;建筑形体组合或空间布局在一定时期具有先进性。


——具有其他价值特色的建筑。


4处历史建筑已先期挂牌


洛阳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近年,我市随四期城市总规同步编制了《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了老城区东南隅、西南隅两条历史文化街区,同时确定了涧西区工业遗产历史风貌区。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标准,我市的历史建筑主要分为近现代优秀建筑、工业遗产苏援式建筑和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3个部分。


去年下半年,我市启动了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截至2017年年底,以老城区为试点,我市确定了大中街15号、中和巷10号、高平南街8号、西和巷36号及38号等4处历史建筑,并完成测绘和网络信息的填报工作,已先行挂牌。


今年以来,我市结合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在修编的《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老城片区)保护规划》,经认真普查、踏勘和甄别,又新认定77处历史建筑。随同去年年底已挂牌的4处,合并列为我市第一批81处历史建筑名录。


位于老城区的现状金元故城,经金、元、明、清延续至今已800年,是洛阳4000多年有纪元史上存续时间最长的一座古城,也是迄今为止洛阳地面上唯一的古代城池。据史料记载,金元时期洛阳城的规模是“城周围八里三百四十五步”,内有“九街十八巷七十二胡同”,城区面积约2平方公里,老城四面开门,东为建春门,西为丽景门,南为长夏门,北为安喜门,颇为壮观。


随着时代变迁,如今我市金元故城内,许多能够反映洛阳传统风貌的历史古建亟待保护,且建筑风格混杂、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古城风貌。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此次历史建筑的确定,我市将坚持“能保尽保、能留尽留”的原则,尽可能使街区传统格局完整保留,更好挖掘古城文化资源,统筹协调城市景观,展示洛阳古都风貌。


历史建筑将挂牌保护


“历史建筑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开展历史建筑确定,对于延续城市文脉,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张昭民表示,历史建筑名单公布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将进行挂牌保护,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历史建筑的研究、修缮、保护、利用和宣传,让这些历史建筑“留下来”“活起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


按照部署,下一步我市还将继续在全市开展普查,对符合标准的历史建筑进行确定,确保到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在加强政府系统保护的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公众参与监督机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推荐符合条件的历史建筑,举报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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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个重点区域



河北省政府日前出台《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4.05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于承德市、张家口市、唐山市北部山区、秦皇岛市中北部,保定市、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西部山区。通过评估,河北省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4个重点区域,基本形成护佑京津、雄安新区和华北平原,优化京津冀区域生态空间安全格局。


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侯金池表示,全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第一个标准就是科学性原则,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还统筹考虑了全省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以及跨区域间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序衔接,科学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侯金池说。


承德市。承德市所在区域是京津和华北平原生态安全保障的支撑区,主要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及生物多样性维护。承德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66万平方公里,占本市国土面积的42.08%,占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的43.02%。该市除双滦区、双桥区等个别区域外,其他县(市、区)均位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的辽河源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京津冀北部水源涵养功能区、浑善达克沙地防风固沙重要区内。该市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位于我国生态安全格局的“北方防沙带”,生态区位极为重要。


张家口市。张家口市位于坝上地区和燕山西部,是土地沙化极敏感区,也是防风固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的重要区域。该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92万平方公里,占本市国土面积的24.98%,占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的23.81%。该市康保、尚义、张北、沽源、万全、崇礼、赤城等县(区)位于全国生态安全格局中的“北方防沙带”;蔚县、涿鹿、怀来、赤城、崇礼、沽源、张北、尚义等县(区)位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的京津冀北部重要水源涵养功能区、太行山区水源涵养与土壤保持重要功能区、浑善达克沙地防风固沙重要区内。该区域担负着护卫京津冀生态安全的重要作用。


保定市。保定市位于华北平原北部、我省中部,主要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同时也是河湖滨岸带敏感区。保定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0.37万平方公里,占本市国土面积的19.3%,占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的9.63%。该市毗邻北京、雄安新区,地理位置尤为重要。该市涞水县、涞源县、易县和阜平县处于全省主体功能区划中的燕山—太行山涵养区,是太行山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重点功能区。保定西部太行山区位于雄安新区冬季风上风向,是流入白洋淀8条河流的发源地,该生态保护红线是雄安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


南水北调水源地重点区。南水北调作为京津冀跨流域调水水源地,通过为京津冀提供水源,可以适当补充京津冀地下水,保护该区域湿地和维护生物多样性,对于改善生态环境,调节局地气候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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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获批  努力形成土地利用新格局



近日,《浙江省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同意。


《方案》确定,在目前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基础上,浙江省将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对农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优化布局,对“田水林路村”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高标准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中盘活,对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配置,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修复治理,逐步形成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根据《方案》,全省将重点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美丽乡村、新型农村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区域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农用地综合整治、闲置浪费低效利用建设用地整治、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建立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机制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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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7月12日,北京市正式印发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划定范围,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290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26.1%。


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山区,包括以下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的生态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生态敏感区;市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和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一级区)、市级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核心景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重点地区)、重要湿地(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大清河、蓟运河等五条重要河流)、其他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保护范围呈现“两屏两带”格局。“两屏”指北部燕山生态屏障和西部太行山生态屏障;“两带”为永定河沿线生态防护带、潮白河-古运河沿线生态保护带。


按照主导生态功能,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分为4种类型:


水源涵养类型,主要分布在北部军都山一带,即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官厅水库的上游地区。


水土保持类型,主要分布在西部西山一带。


生物多样性维护类型,主要为西部的百花山、东灵山,西北部的松山、玉渡山、海坨山,北部的喇叭沟门等区域。


重要河流湿地,即五条一级河道及“三库一渠”等重要河湖湿地。


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下一步,北京市将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地方立法,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监测评估、监督考核、政策激励等制度,保障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实施、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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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明确2018年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



经陕西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陕西省2018年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着力从五个方面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一是发挥西安中心城市引领作用,提高城市群发展质量。主要包括:指导西安市制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施方案,全面实施“空间优化”“品质提升”等十大重点行动计划,多轴线、多中心、多组团推进大西安建设;编制实施陕西省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形成“1+N”配套政策体系,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甘肃、山西两省之间的沟通协作;提升城市群发展质量,推进高铁、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等建设。


二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三是顺应人民意愿,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主要包括:提升城市经济质量,推进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推动三大区域城市创新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精明增长”的“紧凑城市”,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完成棚户区改造20.2万套;推进绿色人文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加强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


四是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五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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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严格管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区(含新区)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查中应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城市更新政策、标准及规则。


通知同时提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执行统一的技术规则,但对于重点城市更新单元、紧邻深南大道且拆除用地面积为8万平方米以上的两类城市更新项目,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各项设施服务能力,符合法定图则规划的用地主导功能和《深圳市城市规划与准则》等相关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可以在市层面城市更新容积率审查技术规则基础上增加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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