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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修订《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

导读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申办、组织实施及园博园维护管理,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了《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印发施行。


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综合展示国内外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的国际性展会。


园博会以园博园为主要展示场地。《管理办法》提出,园博园建设应因地制宜,改善提升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自然风貌和山水格局,彰显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传承中国历史文化和营城理念。要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方式、新技术、新材料展现城市现代化建设成果。鼓励承办城市通过生态修复方式建设园博园。园博园展馆设计应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采用智慧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环保材料等新型建造方式,展示城市建筑水平和宜居生活环境。


园博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办城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由承办城市人民政府、所在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邀请国务院相关部门、国内外有关组织、有关行业学会协会参与主办或协办。《管理办法》明确了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主要职责。


《管理办法》指出,园博会采取自愿申办原则。申办城市应具备举办大型国际性综合展会的经验及组织和经费保障能力,能够根据展会需求统筹建设园博园、主要展馆及相应配套设施。在城市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特色风貌保护、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参与往届园博园展园建设的城市将被优先考虑。


《管理办法》要求,园博园作为城市公园绿地保留的部分不能少于50公顷,并划定城市绿线,纳入城市绿地系统管理。承办城市人民政府应严格执行展后园博园运行维护、保护管理及发展利用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申办报告和政府承诺书内的重大内容。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做好园博会标志等产品的开发使用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园博会会徽为“花”字的变体,其黄、红、蓝三部分分别为C、Y、B三个字母,是“CHINA”及“园博”汉语拼音字母的缩写。园博会会旗是以园博会会徽为图案的白色旗帜。园博会会歌为《七彩的梦》。园博会吉祥物由承办单位负责征集和初审,报组委会审定后公布。园博会文化创意产品由承办单位引入市场机制开发经营。


|内容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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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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