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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小刊|规划行业信息精选(2020年3月上)

导读

本文原载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小刊》,内容为近期的法规动态、新闻广角栏目,以供参考。欢迎大家订阅和咨询,订阅方式请查看文末。


北京:2020年城市副中心重大工程行动计划发布

近日,2020年北京城市副中心重大工程行动计划发布。此次行动计划编制过程中,坚持三个原则遴选项目列入:一是注重项目规模;二是注重项目重要性;三是注重群众所急所需。行动计划聚焦基础设施、民生改善、产业、行政办公四大重点领域,集中推动197项重大工程。总投资约5225亿元,当年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857亿元。


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近日,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2年,将上海建设成为全球新型智慧城市的排头兵,国际数字经济网络的重要枢纽;引领全国智慧社会、智慧政府发展的先行者,智慧美好生活的创新城市。坚持全市“一盘棋、一体化”建设,更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城市治理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手段创新,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广东:印发《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

近日,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30年,广州试验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创新实现重大突破,建成人工智能理论与技术体系,在多领域的技术研究和应用能力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建成数字领域产业集聚发展高地,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成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发展全球优选地。《方案》明确广州试验区的主要任务主要有:高效配置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创新要素;打造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深化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领域开放合作;优化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等。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稳企业稳民生稳发展22条措施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住建行业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企业稳民生稳发展二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明确,在加快市政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相关的供水供气供热充足稳定,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要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分类推进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有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要积极做好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四川:加强疫情防控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复工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工作,重点加强对公共卫生、脱贫攻坚、重大产业、重要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等项目的帮扶和指导,推动项目尽早复工。


吉林:印发指南推进建筑工程开复工

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了《吉林省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程开复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要求,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全力支持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点民生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满足《指南》前提下,尽快开复工。


商丘:出台10条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用地

日前,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出台10条措施,着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保障用地两不误。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规划引领城市开发新格局

自去年以来,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规划引领城市开发新格局。一是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出台了《日照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三区三线”、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同时,按照“一张图”和评估预警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内容。二是完成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对本世纪中叶前日照市城市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及各项基础设施等作出前瞻性和统筹性安排,确定了空间保护格局,差异化制定区域管控措施。三是推进城市设计制度化。四是积极开展村庄规划编制。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2月1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要制定差异化的县域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措施。要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明确分级分类的防控策略。要划小管控单元,辖区内的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应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低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高风险地区,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湖北省和武汉市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北京市要继续做好防控工作,确保首都安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确权登记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要求等。

《操作指南》由依据、适用范围、工作组织和工作流程、首次登记、其它登记、登记资料管理等六个部分组成,并附六个附件,分别对自然资源登记簿、登记单元代码编制规则、首次登记通告和公告样式、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技术要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审核表和异议处理告知书等作出具体规范。《操作指南》针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以及2019年部启动开展的国家公园、长江干流、太湖等重点区域确权登记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作了明确。在组织实施方面,《操作指南》立足于指导各级登记机构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组织实施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办法》确定的目标原则和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方法,细化技术要求,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技术标准,增强可操作性。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0年2月以来,全国多地遭遇强降雨、强降雪等极端天气。据气象部门预测,2月底至3月上旬,南方局部地区将出现持续降雨或多次降雨过程,北方地区随气温逐步升高,冰雪消融、冻土开化,部分地区地质灾害风险开始显现。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早部署,积极应对,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生态环境部认真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水、空气自动站的监测预警作用,指导各地开展空气、地表水,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保障防疫期间生态环境质量安全。针对疫情防控过程可能存在的过度使用消毒剂的情形,要求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基础上,增加余氯等特征指标监测。出台相关技术文件,规范应急监测和疫情防护要求,指导各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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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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