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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传承与保护规划——以中共“一大”会址历史遗存为例

王林、莫超宇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2022-10-16


摘要

本文以中共“一大”会址保护规划为例,以中国共产党精神为根本、以历史文化风貌为核心,强化中共“一大”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价值与政治地位,通过全面的规划研究,凸显和强化中共“一大”会址历史遗存的重要意义及影响力。


文章通过搜集梳理相关历史资料、实地调研测绘,以及与相关人员访谈等方式,对中共“一大”会址的现状概况、周边资源、文化资本、文物建筑、配套设施、街坊风貌、城市肌理等要素进行深度剖析和系统评估,从物质层面和非物质层面全方位分析中共“一大”会址的保护价值,并结合其使用现状和周边情况,为中共“一大”会址提出相应的专项评估报告、规划原则与目标、保护区划与措施等;结合中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编制要求,进一步提升、强化中共“一大”会址的社会意义及历史价值。


红色文化与红色遗产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遗产,是中国共产党人创造、积淀的重要文化和精神财富。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 “要发扬红色资源优势,深入进行党史军史和优良传统教育,把红色基因一代代传下去”。


因此,红色文化遗产作为红色资源的重要载体,应当加强红色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规划,弘扬革命精神,增强党性修养,形成以红色革命历史为核心的宣传阵地。


上海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历史的城市,拥有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中共“一大”于 1921 年 7 月在上海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 13 名中共代表汇聚于此,探讨中国的前途与命运。在仅有18 ㎡ 的会议室,宣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革命道路从此焕然一新,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件,也证实了中共“一大” 会址是中国共产党人梦开始的地方。


因此,对中共“一大”会址的系统评估与保护规划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次研究将结合中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编制要求,通过全面的规划研究,实现进一步提升、强化中共 “一大”会址的社会意义及历史价值的目标,凸显和强化红色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意义及影响力。



01

中共“一大”会址的

保护内容与红色价值研究


本研究通过搜集、梳理相关历史资料、实地调研测绘,以及与相关人员访谈等方式,对中共“一大” 会址的现状概况、周边资源、文化资本、文物建筑、配套设施、街坊风貌、城市肌理等要素进行深度剖析和系统评估,从物质层面和非物质层面全方位分析中共“一大”会址的保护内容与保护价值,进一步加强对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价值认识,为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1  会址概况


1.1.1 会址概况


中共“一大”会址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兴业路 76 号。“一大”会址纪念馆于 1952 年设立,其原址是两栋砖木结构的两层石库门楼房,是上海20世纪20年代的典型民居,其中一栋是当时“一大”代表李汉俊的家宅,另一栋是文博女校,为当时一大代表的住所。


1.1.2 周边红色文化资源


“一大”会址所在的黄浦区,有较为丰富的区域旅游资源,如新天地、上海博物馆、田子坊、上海杜莎夫人蜡像馆、豫园、老城隍庙旅游区、南京路步行街、外滩等。一千米范围内也有丰富的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图1),如中共“二大”会址、共青团中央机关旧址、中共代表团驻沪办事处纪念馆、陈独秀故居、孙中山故居和博文女校。


图1  “一大”会址周边一千米范围内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分析图


其中,博文女校地处上海市太仓路127号,是民国时期的一所私立女子学校。中共“一大”召开期间曾作为参会党员的住所,也可以说其是中共“一大”会址的重要组成部分, 1977年12月7日被批准为第一批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图2)。


图2  “一大”会址周边一千米范围内红色文化旅游资源


1.2  文化资本研究


1.2.1 历史沿革


“一大”会址位于原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于1920年秋修建。李汉俊(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之一)和李书城两兄弟将106号、 108号两幢房屋租用为住所。1921年7月,毛泽东等来自全国各地的13名中共代表秘密汇聚在此,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上将党的名称确定为:中国共产党,大会选举产生了党的领导机构―中央局,并宣告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


1.2.2 保护历程


“一大”会址作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革命根据地和纪念地,得到了重要的保护,并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早在 1950 年 9 月,为迎接建党 30 周年,开启了中共“一大” 会议的寻访和复原工作,经过多名历史见证人和工作人员的现场勘查后,将今兴业路 76 号确认为“一大”会址地。会址确定后, 1952年后,按原貌修复成为纪念馆并对外开放,室内布置维持了当年的原样。


1959年5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国务院于次年3月公布其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4年3月,邓小平同志题写了会址纪念馆馆名;1997年6月,成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1999 年 5 月,江泽民总书记题词“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2008年5月,公布为国家一级博物馆;2011年4月,荣获了由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2012年7月,荣获“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纪念馆自1999起已连续七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1.2.3 可移动文物保护


上海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里,展出了中共初创时期的诸多史迹和文物,收藏着众多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革命文物。纪念馆经过 1971 年的修建和 1998—1999 年的二次扩建。建馆以来,征集、收藏的文物4.5万余件,共接待中外观众1 400多万人次,其中外宾有34万人次。


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不断更新完善,在2016 年 7 月 1 日以崭新的姿态开放于公众。“一大”会址纪念馆馆长张黎明曾说道,基础陈列完成了最大规模的扩展与完善,在会址原貌和内部陈列完整保留的基础上,展览面积从450 ㎡扩展到 1 000 ㎡,陈列文物数量增加 120 件,包括 20 多件珍贵的国家一级文物,并增加新媒体、人机互动等设备。


馆内同时增加了“南陈北李、相约建党”的主题雕像,以及陈独秀、李大钊两位历史人物形象。每一件可移动文物都代表着不同的感人故事,见证着一段峥嵘的岁月,映射出中国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信念与崇高的红色革命精神。


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份党刊——《共产党》月刊,于 1920 年 11 组织创办,由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之一李达主编,最高发行量5 000 份。刊物虽已有了岁月泛黄的痕迹,却对中国共产党的创建起了重要作用,指引着中国共产主义者前行,是研究中国共产党早期活动的重要史料。


1.2.4 红色文化与历史意义


中共“一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件,具有重要的革命意义和历史价值。同时,在国际层面,作为东方的新增党支部,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也具有重大的世界意义。


中共“一大”会址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是近代中国社会进步和革命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历史见证地,也是重要的国家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共一大会址是中国共产党人梦起航的地方,被认定为重要的红色资源,它连接着中国的过去与未来,作为中国革命的圣地,“一大” 会址不仅是共产党人初心的源头,也是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象征着使命与担当。


1.3  文化建筑


1.3.1 建筑风貌特征


中共“一大”会址原楼建于1920 年夏秋间,周边紧邻的 4 幢建筑为同期建造,位于上海市兴业路76 号,黄陂南路 374 弄贝勒路树德里内。建筑风貌是上海石库门的典型风貌特征,中西合璧,立面墙体由青砖与红砖相互交织,以乌漆实心厚木做门扇,配有铜环,以米黄色石头做门框,门楣处有精细拱形堆塑雕花。中共“一大”会址建筑反映了上海地域建筑的历史文化特点,建筑样式具有艺术特色,是上海近代石库门里弄建筑的典型代表。 


1.3.2 历史文化价值


文物属于革命旧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是重要的历史事件发生地,是历史的实物见证。中共一大会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和建党过程的重要历史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1.3.3 配套设施研究


中共“一大”会址所在的周边有两排共九幢建筑并排,占地面积为620㎡,建筑面积约910㎡,按历史原貌原状修复。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为坐北朝南、一楼一底的旧式石库门住宅建筑。其中,南面沿街有五幢,北面有四幢,会址位于南面西侧。新建的纪念馆风貌与历史建筑保持协调一致,用地面积约740㎡,建筑面积约2 140㎡。纪念馆配套有专题陈列室,总面积约460㎡,共有上、下两层,展厅布局设计较为灵活自由,满足各类临时布展需求。


1.3.4 周边建筑风貌


中共“一大”会址保护单位所在街坊内的建筑大多数为石库门建筑风格,西侧及东北侧部分沿街建筑为现代多层结构。根据保护规划等相关资料及对建筑现状的分析,结合对其周边主要建筑风貌的评估,图3中蓝色线框建筑面貌改变较大,与历史风貌肌理差异较大,街坊内其余建筑符合历史风貌肌理,建议划分为保留历史建筑。“一大”会址周边非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内现存的部分石库门风貌建筑,不仅较好地保留了历史肌理,建筑风貌也符合历史特征,现状质量良好。


图3 “一大”会址所在街坊建筑风貌分析图


根据保护规划等相关资料及建筑现状分析,对周边主要涉及到的建筑风貌进行评估(图 4),红色范围内为保护建筑,即一大会址文物本体,黄色范围内为保留历史建筑,白色范围内为应当拆除建筑,蓝色范围内为其他建筑。


图4 “一大”会址周边建筑风貌评估图


1.4  城市历史肌理


1.4.1 城市历史肌理


通过对1948年、1979年、1994年、2006年、2018年的历史肌理分析,可知在历史发展的变化中,从1948年到1994年,此区域的城市肌理基本保持不变,没有大拆大建工程。至2006年,周边地块在文物保护单位的控制要求下已开展城市更新工程,周边地块有大量的高层建筑,街坊的空间肌理有明显的变动。“一大”会址基地东侧建成大规模的生态景观,道路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至2017年,“一大” 会址所在街坊的建筑肌理没有明显改变,维持原来的历史肌理(图5)。


图5 “一大”会址所在街区历史肌理演变分析图


1.4.2 “一大”会址与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关系


中共“一大”会址保护单位位于衡复历史风貌区东侧边界。其所在街坊内的建筑大多数为石库门风格,而在其周边,南侧街坊仅沿兴业路一侧保留少量石库门建筑,大多建筑为现代多层建筑;东侧街坊为人工湖及绿化景观风貌。会址周边其余建筑多为高层商业办公楼及高层住宅。



02

中共“一大”会址的现状评估


2.1  保存现状评估


2.1.1 文物本体现状评估


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目前由两个建筑组成,分别为图6所示A、 B 建筑。依据对现状的详细调研与模型的复建,对其进行评估,现状情况保护良好。


图6  “一大”会址建筑现状布局图


本体保存的完整程度和真实程度较好,建筑本体在 1952 年进行修缮,保存较为完整;馆内根据原参与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布局还原,家具物品也是按原样仿制,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图 7)。


图7 “一大”会址建筑外部环境现状


2.1.2 环境因素现状评估


目前,会址建筑周边的架空电力线分布混乱,周边环境不协调,相应的配套设施还不完善。


2.1.3 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评估


“一大”会址设有专业的展厅,可移动文物的保存条件良好,满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防护级别的要求。


2.2  保护现状评估


2.2.1保护级别与保护区划现状


中共“一大”会址在 1959 年 5月成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在次年3月成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于 1997 年 6 月被评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在2016年9月,公布为首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


依据《上海市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和《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技术规定》,现有保护范围仅涵盖“一大”会址旧址所在的石库门建筑,无法完整地保护旧址。依据《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技术规定》,现有的建设控制地带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旧址及周边环境的保护,暂无规划环境控制区。


2.2.2 保护措施与防灾减灾现状


已采取防护、防灾措施,同时配备了完善的防灾减灾设备、人员,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会址的安全。


2.3  利用管理现状评估


2.3.1 利用现状总述


为庆祝上海解放 50 周年,“一大”会址纪念馆扩建工程于 1999 年5 月 27 日竣工并正式对外开放。展示方式包括陈列室展示、馆藏文物展示、专题展览、展廊展示、展板展示、旧址现场展示等,有关中国共产党创建的历史文物陈列主要以历史故事以及历史文物、书籍和报刊等的图片资料展现,从历史背景、组织活动、重大事变等三个部分讲述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故事。


2.3.2 红色价值阐述现状


陈列室的现场展示内容丰富,展示方式多样,将历史场景完美再现,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的场景。馆藏文物的众多藏品展示了中国共产党诞生初期,在艰苦条件下的发展历程。展廊、展板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成长过程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事件,以及在历史长河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人物,展示路径与顺序较合理,名称牌、解说牌、指示牌均进行了统一设计,讲解清晰并指示明确,方便游人浏览。


服务设施方面,由于场地因素,馆内游客容量有限,须限流管理。另外,因展馆沿街而立,与公共界面没有足够的缓冲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纪念馆目前没有报告厅和授课教室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空间。


2.3.3 运行管理现状


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大”会址的业务管理由国家文物局、上海市宣传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三个机构组成。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挂“上海市文物局”牌子,为市政府组成部分,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目前,文物藏品借用上海博物馆文物保护基地的库房进行收藏。



03

 中共“一大”会址的保护规划实践


3.1  保护规划目标、原则


3.1.1 规划目标


以整体保护、红色传承为规划目标,在保护历史遗存的前提下,充分展示历史价值。通过对“一大” 会址及其环境的整体保护规划,指导对文物本体及其历史环境的有效保护和管理,指导对环境风貌的整治,充分展示文物的价值并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积极推动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1.2 规划原则


遵守“整体保护、抢救第一、合理利用、有效管理”的国家文物保护工作指导思想。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真实完整原则。贯彻文物要素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原则,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及最小干预的要求,延续文物的全部价值。


二是统筹协调原则。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关系。


三是资源整合原则。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


四是基于价值原则。一切保护、管理和利用的规划措施均围绕会址价值开展。


五是可持续性原则。合理保护利用现有资源,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3.2  保护区划与管理规定


3.2.1 保护区划


本规划根据“一大”会址分布情况,从两个方面对现行保护区划边界进行划分:一是“一大”会址本体建筑及环境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二是 “一大”会址所在的建设发展现状与趋势。为保护“一大”会址本体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相关环境的和谐性,本规划将其保护区划分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控制区三个层面。


(1)文保单位本体:兴业路76号(原望志路 106 号)为“一大” 会址开会地点,但原望志路100-108 号为整体建筑,与“一大”会址发生地点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建议将整体建筑列为文保单位,如图8所示。


(2)保护范围:根据满足保护文物本体构成要素的完整性及安全性原则划定。“一大”会址周边建筑的历史肌理得以完整保留,建筑风貌保留了原来的特征,具有很好的原真性。根据“一大”会址的核心保护范围、建筑历史肌理、建筑风貌及视线分析,建议保护范围如图8所示,保护范围的占地面积约为4 820 ㎡。


图8  “一大”会址保护规划图


(3)建设控制地带:依据保护遗存和旧址环境风貌的协调性要求,在“一大”会址所在街坊的四至范围及周边就近区域,根据历史肌理基本得以保留且现状较好的历史建筑,建筑本身及建筑肌理能基本体现所在街坊的历史,具有完整的现状划定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如图8所示。四至边界为:北界为太仓路,西界为马当路(不含太仓路—兴业路段新建建筑),南界为以新天地南里历史建筑与新建建筑边界的建筑肌理连线,东界为以黄陂南路东侧沿街历史建筑边界的建筑肌理连线。面积约为25 809 ㎡。


(4)环境控制区:根据对遗存的保护以及对环境风貌协调的要求来划定,在“一大”会址所在位置的100~300 m范围区间,根据实际建筑建设、高度控制、环境保护等情况,依照街坊四至范围给予界定,环境控制区如图8所示。北界为太仓路,西界为马当路,南界为自忠路,东界为济南路。面积约为93 025 ㎡。


3.2.2 保护范围内的高度控制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相关上位规划的要求,根据文物本体及周边大范围内的空间轮廓要求,提出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和非历史文化风貌区不同层次内的高度控制要求(图9)。为确保文保单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应在不同的空间层次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


图9  “一大”会址保保护范围内的高度控制图


3.2.3 环境控制区管理规定


(1)本区为限建区,为保护现存文物遗存和衡复风貌区环境的和谐,建设用地发展不得突破本区边界。


(2)本区有部分区域位于衡复风貌区风貌保护范围内,区内的建设项目在工程实施之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至三十二条规定,由建设单位事先报请上海文物局组织保护工作,由上海市文物局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如有重要发现的,由上海市文物局及时报国家文物局处理。 


(3)根据视线控制要求,本区内新建建筑顶高不得超过24 m。建筑形式、尺度、体量、色彩等与江南水乡传统建筑相协调。 


(4)本区内与衡复历史文化风貌区建设控制范围重叠区域,在满足本区前两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风貌区规划的规定执行管理。


3.3  文化传承与利用策略


3.3.1 利用要求


“一大”会址纪念馆的展示规划必须符合遗存自身价值和时空界定,不得设置与遗存价值无关的旅游、娱乐项目或功能。规划必须满足遗存保护要求,所有用于遗存展示服务的建筑、构筑物和绿化的方案设计,必须在不影响文物原状、不破坏遗存环境的前提下进行。遗存展示、服务设施在外形设计上要结合文物本身的特征,与现有环境相互协调,外观上简洁、体量上适度、材料具有可识别性和可逆性,展示内容可依据时代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3.3.2 利用策略


全面诠释红色文化遗产价值,加强历史文化传承。根据现有遗存和价值研究成果,运用展示、解说、多媒体等方式,充分诠释传播遗存整体的历史意义、红色传统与时代精神。


大力整合周围环境资源,体现老上海石库门建筑风格、衡复风貌区魅力。综合利用区域资源,保留区域内原有历史风貌并与新天地旅游资源统筹利用,体现老上海石库门建筑魅力,以及在现代生活中所有的历史文化风貌区的文化魅力。


注重完整性、真实性及相关环境的和谐性,实现文物遗产的整体保护与环境保护。充分考虑遗存和旧址环境风貌的协调性,以及城市历史肌理的完整性、风貌保护道路尺度的原真性。


充分发挥红色文化资源的优势和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使党的诞生地成为学习党史知识的活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红色遗产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通过积极的宣传方式,确保遗存的价值得到广泛传播。充分运用网络发布、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加强遗存在全国范围内的传播速度。


通过多种手段,实现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公众文化素养,增强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展讲座、文化文物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主体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当地中小学生进行遗存文物价值及保护意义的宣传,增强青少年的文物保护意识,提高其文化素养。


将文物保护强制性内容纳入所在地的相关规划。“一大”会址的保护区划边界、管理规定及保护措施等强制性内容,应当纳入黄浦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类相关规定、措施应以符合文化保护要求为前提来制定。


作者

王  林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城市更新保护创新国际研究中心主任,设计学院建筑学系教授

莫超宇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建筑学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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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致力于制定城市规划执业规则、推广规划相关行业标准、搭建行业研究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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