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歧视学生,触犯教育“大忌”|山栀子
荆江评论:歧视学生触犯教育“大忌”
荆州新闻网(特约评论员 山栀子)今年1月底,百色实验小学教师蒋某因学生家长在殡仪馆工作而孤立学生一事,引发各方关注。近日,教育部曝光了近期督促地方和学校查处的6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其中1起案例的当事教师就是该名教师蒋某。此前,蒋某已经被“调离教师队伍,并给予党内留党察看两年处分”。(中国青年报8月8日)
因歧视学生并有体罚问题被给予行政处分,这在教育部公开曝光的案例中尚不多见。
这真如一些网民所述“小题大做”吗?歧视学生,绝非小事,而是触犯了教育“大忌”。
不歧视学生,是教师职业规范的底线要求。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定“不得歧视”。“歧视学生”已纳入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之一。“不歧视学生”的规定,最贴近教育问题的关键,最能体现“为人师表”的要义。因为,教育最大的特点就是学生的“差异性”。每个学生都来自不同的家庭背景,成长在不同的教育环境。教师对学生的歧视,轻则挫伤学生的学习兴趣,扭曲学生的人际关系,重则给学生心灵造成永远的阴影和伤痛。
不歧视学生,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基石。师德的灵魂是爱,而爱的起点是“公平”。从教师的角度看,面向全体学生的一颗“公心”,远比对学生爱的“深度”更为重要。只有从“公心”出发的爱才纯洁无私,充满底气,也温度饱满。当爱心成为洒向每一个孩子的阳光雨露,教育便成就为一种“相互成全”。从学生的角度看,“不患寡而患不均”,学生不需要教师为其倾其所有,但需要教师平等地善待每一个学生。他们的心里,对自己人格的尊重远比学习生活的关注关心更有获得感。面对不同阶层、不同境遇的学生,教师的“目中有人”和一视同仁,就是对教育公平最有力量的守护。
不歧视学生,决定着教育的高度和温度。如果说师爱最伟大的地方在哪里?那就是公平。因为,一个在公平的环境里成长的孩子,公平和正义就会在其心田扎根。平等施教、公心育人,教师的眼里看到的就是一个个鲜活灵动的“孩子”,正在成长成熟,都有缺陷,也都有美好的未来。这才是会造就有高度的教育、有温度的教育。不歧视学生的教师,才是有真正教育情怀的教师。
“有教无类”“仁者爱人”。这已成为几千年来中国教育文化的宝贵基因。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每一名教师都必须牢牢坚守仁爱和公平,以赤子之心奋进和担当。
(本文已刊于8月9日《荆江评论》,详见左下“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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