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 清教徒的圣经观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3:16-17
圣经观这是本月第三个星期日下午,又是清教徒生活观另外一次讲座的时间。你们知道,清教徒是改革宗的基督徒,在大约1550 到1700年间在英格兰和美洲十分兴盛。我们用来指导我们的书叫《入世圣徒:还清教徒一个原本真面目》(注:大陆已出版,书名为《入世的清教徒》),作者是利兰·莱肯, 伊利诺斯州惠顿学院的一位英国文学教授。这本书仍在印行,容易明白,值得你们去花时间看。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看了他们对工作,婚姻,家庭,金钱,传道,教会和集体敬拜的看法。现在我们要继续看另外一个话题:清教徒如何看待圣经。
圣经是什么?
清教徒们不是在每一点上都意见一致,但在一件事情上他们是完全一致的,就是圣经就是神的话语。
华森说,“在你所读的字里行间思想,神正在对你说话。”
约翰·艾略特(John Eliot)这位去到美洲印第安人那里的宣教士补充说,“圣经所写正是神的话语。”
最有学问的清教徒是约翰·欧文,然而他不以确认圣经完全是神所默示的为耻,“圣经一切的权威都完全取决于它是源自于神,圣经从它的作者得到它一切的权威。”
他们对圣经教导什么有一些不同看法,但对圣经是什么则没有争论。圣经就是神的话语。
哪些人应当读圣经?
他们所说的当然是对的,但不只是他们才是这样。英格兰教会也这样说,罗马天主教也是如此。
然而,他们的圣经观独到的地方在于,圣经是谁的书!
罗马天主教相信圣经属于教会。它说,教会是组织,就是教皇,红衣主教,大主教,等等等等。学习圣经,告诉会众圣经有何教导,这是他们的责任。这当然不错,毕竟教师应当教导。但是他们继续加上一句,会众自己不应当看圣经!有好几个世纪,圣经是列在教会的禁书清单上的!
在理论上英格兰教会比这要好。他们相信圣经应当被翻译成人常用的语言,应当让会众去读。但是在大多数时间里,他们不强调读圣经,不敦促他们的会众多多与圣经打交道,或者自己思想。这样做的信徒被他们称为狂热分子(或者我们所叫的疯子)。
然而清教徒在这一点上是十分清楚的。圣经属于神的百姓!农夫和牧师一样有读圣经的权利;挤牛奶的女仆应当自己看圣经,用她在当中看到的判断她的牧师!
约翰·波尔(JohnBall)说得很好,“圣经的知识是属于每一个人的吗?是的,每一个人不仅容许可以看圣经,还要受到鼓励,命令去读,听和明白圣经。”
翻译圣经那是理论上的,但实际又怎么样呢?实际是和理论相一致的。于是清教徒把圣经翻译成为英语。第一本当代译本是丁道尔的译本(他是一位早期的清教徒)。他在火刑柱上被烧死后三十年,受到逼迫而搬到瑞士居住的清教徒出版了伟大的《日内瓦圣经》。有五十多年的时间,它是英格兰和美洲被最多人阅读的圣经。
它早于当代的研读本圣经,印满了注解和经文引用。在几乎每一页上,它都在教导加尔文主义,或者反对罗马天主教会。我们不能认同他们所写的所有文字,但是在书本昂贵,好的讲道稀少的年代,它对想要明白圣经的人是非常有帮助。
至于1611年出版的钦定版圣经,是一位名叫约翰·雷诺尔兹(John Rainolds) 的清教徒神学家要求有这样一本圣经。大约一半为此工作的学者也是属于清教徒一边的。在预备其出版中最多用到的英文圣经就是《日内瓦圣经》。
个人读经有了英文圣经,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但除非你读,否则它不会有什么好处。清教徒也呼吁人要读圣经。
约翰·科顿命令他的教会“以神的话语为粮吃下”。
巴克斯特恳求他的读者“热爱,学习,遵行,抓紧圣经”。
约翰·温斯洛普(John Winthrop) 在他的日记里写到他“对神话语不能满足的渴望”。
不仅要读圣经,还要每天读圣经。科顿·马瑟请求他的教会,“不要让一天就这样过去,而你们却不带着正确的默想和对它的应用,来读圣经的某个部分。”
我们称这是“个人灵修”。他们也强调家庭敬拜,在其中父亲会读圣经,对他的妻子,孩子和佣人解释圣经的意思。马太亨利出版了一篇布道,题目就叫《家庭中的教会》。
他不是指“家庭教会”,而是指通过每天读圣经,祷告和教导,把你的家变成一个教会。
在家里读圣经,圣经也被带进教会!亨利·纽康(Henry Newcombe)是一位年青的牧师,一位上了年纪的人严厉训斥他说,“人们带着圣经来,期望引用圣经。”
他们不是来听哲学或者历史讲座的,他们是来听神的话语的!
按字义解释圣经读圣经是好的,但要明白圣经,你就要正确解释圣经。清教徒对于怎样理解圣经有很强烈的主张。
首先,他们强烈反对对圣经作寓意化的解释。中世纪的教会相信圣经有多重的意思,例如迦拿婚宴上的六口水缸代表创造的六日!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在雅歌里那妇人双乳的那节经文,有人说这是代表新旧约(为什么一个有另外一个的三倍之大,他们则没有解释!)。
清教徒认为这种思维是荒谬的。丁道尔说,“圣经只有一个意思,就是按照字义的意思,这字义的意思是一切的根和基础,是永不失败的锚。”
盖克(ThomasGateker)也同意,“先生,我们不敢在圣经字句给我们清楚合理认识的地方,把圣经寓意化了。”
这是否意味着圣经里一切的都要按着字面加以解释?当然不是!一些事情是比喻性的。但那是由上下文和文体来决定的。如果它是比喻,那就是比喻。没有人会把诗歌按照汽车修理手册来读。
布里奇(WilliamBridge)说,“尽管圣经的意思在整体上是一个,然而有时候要按字义解释,有时候要按比喻解释。”
当然是这样的!圣经说我们安息在神的翅膀之下,我们不会认为神是一只巨大的母鸡!这明显是比喻性质的!它的意思是在神那里我们是安全的。但是当圣经说,“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的时候,我们不敢说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向失丧的人传福音,它没有这个意思。
圣经按字义的部分应当按字义来解释,比喻的部分应当按照比喻来理解。总的来说,要知道哪一部分属于什么,这是不难的。
雅各多咸(JamesDurham) 说得最好,“寓意式解释圣经和解释寓意部分的圣经是有不同的。”
清晰解释圣经清教徒相信应当按字义解释圣经,因为他们说神是为普通人写圣经,是要让他能清楚明白。
爱罗斯密斯(JohnArrowsmith) 说,“圣经的构造就是把一切对得救必要的事清晰明白地讲出来。”
约翰欧文同意,“一切必要的真理都在圣经里明白清晰地启示出来了。”
诗人并不总是清晰的,但是最伟大的清教徒诗人约翰弥尔顿,认为圣经是,“真理的精义本身是明白光明的。圣经宣告它自己的明白和清晰,不仅要求有智慧,有学问的人要受教,还要求简单,可怜的,婴孩一般的人要受教。”
因为他们看圣经是明白的,于是他们远离那误导了如此之多诚恳之人的寓意法和解释数字方法。圣经是可以被人理解的,并不需要借助荒谬的事情!
看上下文第三个原则是看上下文。布里奇说,“如果你要明白一段备受争议经文的意思,那么认真看它的前后一致,范围和上下文。”
波金斯说得对人更有帮助,“是谁写的?写给谁的?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在什么时候?在哪个地方?为什么目的?前面是什么?接着的是什么?”
如果你要明白一段经文的意思,不要打开一本词汇索引,找出这个字的每一种用法。只要看这一段落,按上下文找出它的意思。这不总是容易的,但通常是安全正确的做法。
解释圣经的第四个原则就是圣经的统一性,意思就是圣经不会自相矛盾。这也意味着如果教义是重要的,那么圣经会在不止一处有教导。所以你不能把全体建立在一节经文上。
异端总是这样做的。比如,从一节经文,林前15:29,他们得出“为死人施洗”的全套教训。坦白来说我不肯定这节经文的意思,但我知道摩门教对它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在圣经别处根本没有讲这点,这和很多地方是矛盾的。约翰欧文说,“在我们查考真理的时候,我们的思想当大大按信心类比的原则影响和指引。信心的全套体系有着一种和谐和比例之道。对特别地方的解释不能打破或者扰乱这种次序。”
光照解释圣经的最后一个原则就是圣灵的光照。古德文(Thomas Goodwin)说,“引导圣使徒和先知写下圣经的同一位圣灵,一定引导神的百姓明白圣经的意思;他首先交付圣经,他也必然帮助人去明白圣经。”
换言之,尽管圣经是清晰的,我们的头脑却并非如此。所以我们需要圣灵动工帮助我们明白神的话语。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求圣灵光照的原因,“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你怎样解释圣经?清教徒说,你要按照经文明显的意思,从上下文看它,和其他经文作比较,肯定它不和其他经文冲突,祷告求神开你的心思看它。如果我们都遵循这些原则。我们就会比现在更大大认识圣经,比我们现在有更多的意见合一。
圣经感动的能力最后一点:莱肯把它称之为圣经感动的能力。用另外一句话说,圣经不仅把事情告知我们,还让我们去行动。尤德尔(Nicholas Udall)说,“圣经带领我们 - 不是让我们好奇探究极深的奥秘,而是忠心行出神的命令。”
所以,我们总要带着服从的目的来读圣经。清教徒说,要这样做,就要记住圣经不仅是神的话语,还是神对你说的话语,亨利卢金(Henry Lukin)说,“我们在看圣经里任何命令或禁止的时候,一定要把它具体应用在我们自己身上,好像神是特别针对我们,提名对我们说,或者从天上给我们特别的信息一样。”
知道神命令以弗所人祷告,或者命令哥林多人逃避淫行,或者散住在外的丈夫应当尊重对待妻子,这还是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神对我们说要行出这些!
这需要我们经常、认真、谦卑地读圣经,让我们这样行吧。
不管我们在哪方面责备清教徒,我们都不能责备他们对圣经以及查考圣经的严肃敬畏。让我们也同样行。
愿神祝福你们每一位!
(选自《入世的清教徒-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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