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2:神造人的时候,怎样突显护理之工?
问12:神造人的时候,怎样突显护理之工?
答:神既造了人,就以完全顺服为条件,与人立了生命之约,禁止人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说明若吃,必受死亡的刑罚。
当神造亚当夏娃的时候,他说,他们若遵守他的诚命,就能永远生存;若违反诫命,就要死。这乃是生命之约。然后神下了他第一道诫命:他们不可吃一棵叫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结果他们吃了,这显示出他们多么不愿意在凡事上都顺服神。
1.加三12: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2.创二17: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十二问:上帝对起初受造的人有什么特别的护理?
答:上帝创造了人,就与他立生命的约,以完全的顺服为条件(比较创2:16,17与罗5:12-14;10:5;路10:25-28);并用死的刑罚,禁止他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创2:17)。
问1:什么是约?
答:约是双方或多方给予什么和做什么的协议和约定。
问2:什么是上帝与人的约?
答:上帝与人的约就是上帝的约定,通过应许给予什么,藉着规定要求人做什么。
问3:上帝与人立了多少约?
答:上帝与人立了两个约。一是行为之约,一是恩典之约。
问4 :上帝何时与人立了行为之约?
答:上帝在造人之后,就立刻与他立了行为之约,那时人还处在天真状态,没有犯罪。
问5 :上帝与人所立的行为之约的应许是什么?
答:行为之约的应许是生命的应许;因为上帝用死亡来威胁人的不顺服(创2:17),表明他对人顺服时生命的应许。
问6:上帝在行为之约中向人所应许的是什么样的生命?
答:上帝在行为之约中向人所应许的是肉体和灵性生命的延续,并永生的礼物。
问7:肉体的、灵性的和永远的生命在于什么?
答:1.肉体的生命在于灵魂与身体的结合。
2.灵性的生命在于上帝和灵魂的联合。
3.永远的生命在于藉着完全效法上帝,以上帝为首善,直接见到他并享受他的同在,从而达至身体和灵魂完美的、不变的、永远的幸福。
问8:上帝与人所立的第一个约的条件是什么,在这行为之约中上帝对人的要求是什么?
答:在行为之约中,约的条件,亦即上帝对人的要求,是完全的顺服。“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加3:12)与10节比较:“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着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
问9:在哪一方面这一顺服(在第一个约中对人的要求)应当是完全的?
答:在第一个约中对人所要求的顺服在以下方面应当是完全的:
1.这种顺服本身必须是完全的。灵魂的一切能力,身体的方方面面,都要作为公义的器皿用于服事上帝。
2.在顺服的动力上必须是完全的,就是说,要成为习惯,自自然然、甘心乐意地做上帝所要求的一切,毫不厌烦,毫不勉强,就像天庭天使的顺服一样。
3.在顺服的目的上必须是完全的,亦即以荣耀上帝为首要的目的,并以此目的来支配一切的行动。
4.在顺服的方式上必须是完美的,要以完全的爱和喜乐来顺服上帝,并当切切适合这一顺服的方方面面。
5.在顺服的时间上必须是完全的,要持续不断,恒久如一。
问10:在行为之约中禁止什么?
答:在行为之约中禁止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耶和华上帝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6,17)
问11:为什么这棵树被称为分别善恶树?
答:因为人通过吃这棵树上的果子,确实从经验上知道他堕失的善是什么,亦即上帝的形像和恩宠;而且人也从经验上确实知道他所堕入的灾难是什么,就是罪恶和痛苦。
问12:上帝所警告的违背行为之约的惩罚是什么?
答:上帝所警告的违背行为之约的惩罚就是死亡。“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问13:上帝所警告的作为犯罪惩罚的死亡是什么?
答:上帝所警告的作为犯罪惩罚的死亡,就是今生的死亡、灵性的死亡和永远的死亡。
问14:今生的死亡、灵性的死亡和永远的死亡在于什么?
答:1.今生的死亡就是灵魂与肉体的分离;这一今生死亡在人吃禁果的那一天就成为可能,在此之前则不存在。
2.灵性的死亡就是灵魂与上帝的分离,失去上帝的形像;这一死亡在人初次犯罪的时候就落到了人身上。
3.永远的死亡是指人永远离开上帝那令人安慰、令人愉悦的的荣光,永远处于上帝的忿怒之中,灵魂受可怕的苦楚,身体的各个部分处于极大的痛苦之中,在地狱里直到永永远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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