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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学要放春假、秋假? 教育部回应来了!|关注

广东教育杂志社 广东教育传媒 2020-09-07

时间一晃,又临近年尾了。回想即将过去的2019年,小媒君最喜欢的当然还是假期呀!不用上班、上学的日子,可以宅在家好好休息,也可以出行旅游或者发展一下自己的兴趣生活,美滋滋~这么好的假期,如果能再多一点就好了!同学和老师们是不是也有相同的想法呢?


就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咱们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交了《关于落实大中小学春假、秋假的建议》。黄细花建议,将春假设立在“五一”前后、秋假设立在“十一”前后,假期可以设计为10至15天左右,以便父母和爷爷奶奶带孩子旅游度假。此外,她还建议人社部推动职工的带薪假和中小学的春秋假结合起来,加强对带薪休假的政策与法规宣传,督促各单位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近日,教育部官网对公布了对该建议的答复(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查看原公告),话题“落实大中小学春假、秋假的建议”昨天还冲上了微博热搜。



教育部都答复了些啥?小媒君带你一起看~


《答复》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各地在保证中小学校完成国家规定课程教学任务的同时,结合实际创新课程实施举措,积极探索安排春、秋假,特别是把春、秋假安排与开展游学综合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浙江省杭州市自2014年起在全国率先进行中小学春、秋假试点。浙江省嘉兴市自2015年起,推行普通高中“学段制”的教学安排,各高中学校在原有寒暑假的基础上,增加春、秋假,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近年来,北京市也通过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建设,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实践,推行中小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一周左右研学旅行等。


《答复》中强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春秋假,还需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深入评估。教育部将认真研究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


说起落实春秋假的好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认为,落实春秋假不仅有利学生身心健康,还可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现代旅游也从传统的观赏性旅游向体验型旅游发展,把户外运动与培训教育、休闲娱乐、健康锻炼、自然观光、文化旅行等结合起来的户外探索教育,正在成为体验型旅游的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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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雪纯

素材来自:教育部、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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