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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暑假!广州也出手了!

广东教育杂志社 广东教育传媒 2022-05-05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并要求托管服务中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戵详情

暑期临近,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着力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广州市教育局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今年暑假期间开展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每个区开放不少于5所托管学校


《通知》明确,全市11个区均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工作,每个区选取不少于2个学区(片区)、开放不少于5所暑期托管学校,具体学校、托管时间由各区确定。各试点学校根据属地区教育部门安排,面向本学区(片区)内小学一至五年级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需求。


重点选取越秀区和番禺区作为暑期托管试点区,更大范围开放暑期托管学校,更深程度探索组织实施、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等方面经验。  


不得组织学科培训


暑期托管坚持自愿和就近原则,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就近参加。服务内容包括:基本托管服务,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自习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并组织工作人员带班,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素质拓展服务,学校在暑期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高水平团队训练、实施体艺科技类兴趣课程、社团活动和综合实践等,进一步增强学生综合素质。


市教育局明确,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


暑假托管由各区制定本区实施方案,以区为主组织实施。提倡选取场地充裕、场馆设施齐备、硬件条件较好的学校提供托管服务。


各区可统筹安排学区(片区)内小学教职工志愿参与,也可由区教育局统一向第三方社会机构购买服务,还可通过发挥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居委会、家长委员会、大学生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但不得引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鼓励各区教育局与在穗高校主动对接沟通,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有机结合。在成本分担、教师取酬方面,可参照省、市校内课后服务政策执行。遵循公益普惠原则,同一区内的试点学校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


市教育局方面表示,各区、各中小学校应切实落实学生减负工作要求,合理控制暑期作业总量,科学安排暑期作业进度,密切家校沟通,引导家长共同做好学生暑期体育锻炼、劳动体验和作息管理等。


各区、各试点学校要增强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并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内容,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利用今年暑期试点阶段,进行大胆有益的探索,尤其在保障教师权益、建立和完善收费机制、信息化集约管理机制、第三方准入与服务评价等方面进行重点探索。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实行校园封闭管理。


《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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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缓解暑期小学生看护难问题,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市决定于2021年暑假期间开展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全市11区均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工作,每区选取不少于2个学区(片区)、开放不少于5所暑期托管学校,具体学校由各区确定。学区(片区)内学生以就近和自愿原则参加托管服务。


同时,我市重点选取越秀区和番禺区作为暑期托管试点区,更大范围开放暑期托管学校,更深程度探索组织实施、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等方面经验。


二、服务对象


各暑期托管学校根据属地区教育部门安排,面向本学区(片区)内小学和本校一至五年级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需求,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三、服务内容


(一)基本托管服务。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自习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并组织工作人员带班,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二)素质拓展服务。学校在暑期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高水平团队训练、实施体艺科技类兴趣课程、社团活动和综合实践等,进一步增强学生综合素质。


(三)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


四、组织实施


(一)由各区制定本区实施方案,以区为主组织实施。提倡选取场地充裕、场馆设施齐备、硬件条件较好的学校提供托管服务。


(二)各区可统筹安排学区(片区)内小学教职工志愿参与,也可由区教育局统一向第三方社会机构购买服务,还可通过发挥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居委会、家长委员会、大学生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但不得引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鼓励各区教育局与在穗高校主动对接沟通,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有机结合。


(三)在成本分担、教师取酬方面,可参照省、市校内课后服务政策执行。遵循公益普惠原则,同一区内的试点学校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提高政治意识,迅速行动,加强与民政、文化、妇联、共青团、关工委、高校、街道、社区等部门协调沟通,统筹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力量,因地制宜盘活各类资源,结合实际开放托管服务学校,解决家长暑期看护孩子困难。


(二)各区、各中小学校应切实落实学生减负工作要求,合理控制暑期作业总量,科学安排暑期作业进度,密切家校沟通,引导家长共同做好学生暑期体育锻炼、劳动体验和作息管理等。


(三)各区、各试点学校要增强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并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内容,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四)各区要利用今年暑期试点阶段,进行大胆有益的探索,尤其在保障教师权益、建立和完善收费机制、信息化集约管理机制、第三方准入与服务评价等方面进行重点探索。


(五)各区和试点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学生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各区和试点学校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正面引导,争取社会、家长、教职工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特此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9日


广州

中小学校和教师暑假严禁有偿补课


此外,广州市教育局在官网今日(7月9日)发文重申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广州市教育局表示将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按《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给予相应处分。


广州市教育局官网通知截图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点击图片即可阅读)

来源:教育部、广州日报、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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