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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校内课后服务,广东又一市明确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广东教育杂志社 广东教育传媒 2022-06-11


今年7月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明确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

我省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

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

并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

前段时间,

江门市教育局拟订了

《江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

(点击查看详情)

 

事关“官方”带娃,

广东又有一市传来最新消息啦!

近日,

梅州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

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

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

梅州市校内下午课后服务

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

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具体有哪些服务内容?

将在哪些时间段开展?

大家关注的内容,

小媒君都汇总好了

↓↓↓

 

自愿为原则

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征求意见稿》明确,开展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要遵循属地管理、学校主体、自愿参与、公益普惠、主动公开五个基本原则,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推行“5+2”模式

这些学生是服务对象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推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是义务教育学校本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将提供四项服务

包括早午餐、下午课后、假期托管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校内课后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在校早餐、午餐服务


有条件的学校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学生早餐、午餐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配送,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按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同时,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加强对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


2.午休服务


一般安排在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一定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午休场所必须具备消防安全使用条件。条件较优越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3.课后服务


下午课后服务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下午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基本托管服务要强化作业管理,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小学生争取在校完成作业。


另外,学校要结合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办学特色等,积极开发设置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也可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拓展训练、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


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4.假期托管服务


各县(市、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开展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假期托管服务。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以看护为主,同时可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假期托管应遵循学校主动、社会参与、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普惠、公开收费标准等基本原则。不得以假期托管的名义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服务模式上,校内课后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可聘任退休教师、志愿者参与,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第三方机构的非学科类优质课程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的服务。


根据实际制定收费标准

严禁乱收费


《征求意见稿》指出,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在本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确定课后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收费标准等内容,保证课后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服务,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校内课后服务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的县(市、区),要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相关规定执行,出台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收费标准调控,防止过高收费。


《征求意见稿》还提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市户籍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学生,以及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免费提供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或减免部分服务费用。


规范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


《征求意见稿》指出,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要对校外参与服务人员的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学校食堂、用餐配送单位开展课后服务质量、家长满意度的监管和跟踪,定期组织对第三方机构、学校食堂、用餐配送单位的服务进行评估、考核;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点击图片即可阅读)

编辑:李雪纯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梅州市教育局、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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