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学生中招!广东三地警方通报!
据广州警方12月6日通报
近期
全市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有所下降
但在校学生群体的警情占比略有提升
被诈骗方式主要以
冒充公检法、刷单返利为主
案发区域涉及
番禺、越秀、白云、海珠、黄埔区
受骗者年龄分布在14岁至25岁之间
被骗损失最高为8万余元
事主及损失金额分别为:
1. 海珠区在校学生(14岁,初中在读)被刷单返利诈骗损失48988元。
2. 黄埔区在校学生(18岁,高中在读)被虚假购物诈骗损失3000元。
3. 越秀区在校学生(21岁,本科在读)被刷单返利诈骗损失54220元。
4. 白云区在校学生(25岁,研究生在读)被冒充公检法诈骗损失49501元。
5. 番禺区在校学生(25岁,博士在读)被冒充公检法诈骗损失80967元。
肇庆、梅州此前也有青少年上当受骗
今年11月30日
肇庆市鼎湖区反诈中心发布电信网络诈骗预警
称肇庆鼎湖一大学生刷单被骗15万元
今年暑假期间
嘉应学院学生小刘到东郊派出所报案
称自己4天内在网上“刷单”
被诈骗17000多元
今年1月份以来
梅州市反诈中心共接到
307宗刷单返利类诈骗警情
其中学生群体就占了25宗
诈骗金额高达32万
典型案例
今年11月9日,广州警方接到某在校学生报警,称其接到自称是“广州市户政科”的电话,对方说事主涉嫌一宗非法集资洗钱案,需要配合调查。事主否认,对方便称需将电话转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随后,电话那头的假警察向事主发送其本人涉嫌洗钱的“通缉令”,事主信以为真,于是按对方要求下载了会议软件、打开屏幕共享功能,制作“线上笔录”以自证清白。
在对方不断地诱骗和威逼之下,事主按照对方的指引进行操作,并按照对方要求将存款都归集到同一张银行卡内,直到发现银行卡内的钱被转走,才意识到被骗,共计损失8万元。
警方提醒:
通过网络发送的“警察证”“通缉令”或者“案件信息”都是假的
“公安机关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通过QQ、微信等网上途径制作电子笔录,通过网络发送的‘警察证’‘通缉令’或者‘案件信息’都是假的。”反诈民警称,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准确说出事主的身份信息,通过多种方式让事主深信对方的“官方”身份。
在此基础上,诈骗分子再以事主涉嫌某起案件或者帮助洗清嫌疑为借口,要求其配合调查,同时以保密为由,要求事主拒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事主一旦被“洗脑”,全程处于害怕和紧张中,就会陷入骗子设下的圈套。
“上述案例中,‘屏幕共享诈骗’叠加以往的诈骗套路,是一种比较隐蔽的骗局。”反诈民警介绍,所谓“屏幕共享”,就是相当于手机的录屏操作,打开这一功能即会把屏幕上显示的内容,譬如弹框信息、输入密码、解锁过程等,记录下来并同步给对方看到。这也成为不法分子用于窃取他人密码、验证码等信息的途径,近期被频频使用在贷款诈骗、客服退款、注销校园贷等诈骗类型中。
警方提醒:
切勿相信“足不出户,日进斗金,轻轻松松赚钱”等兼职广告
电信诈骗套路深
小媒君再次提醒大家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十个凡是”
牢记“三不一多”!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十个凡是”
一、凡是网上兼职刷单都是诈骗
二、凡是网上投资理财高回报高收益的都是诈骗
三、凡是网上办信用卡、货款,需填写验证码、验资缴纳保证金的都是诈骗
四、凡是网上交友诱导投资的都是诈骗
五、凡是冒充淘宝客服退款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六、凡是冒充公检法机关办案,要求转账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七、凡是QQ冒充老板、亲友,网络上要求财务转款的都是诈骗
八、凡是电话冒充熟人,不见面就借钱的都是诈骗
九、凡是冒充部队人员采购物资,要求垫资购物的都是诈骗
十、凡是买游戏装备私下交易都是诈骗
牢记“三不一多”,预防电信诈骗!
未知链接不点击
陌生来电不轻信
个人信息不透露
转账汇款多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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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曼莉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号、微言教育、平安鼎湖、广州日报、梅州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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