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进养老院 阳光司法暖人心
法庭搬进养老院
阳光司法暖人心
2018年11月20日下午,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走进垫江孝顺园养老院开展“阳光司法进万家”活动,将法庭搬进了养老院,用圆桌搭起审判台,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同时为养老院30多位老人送去了一堂温暖的法治课。
案情回顾
罗某某与已故前妻刘某某(1979年病故)共生育四子,大儿子罗某甲,二儿子罗某乙、三儿子罗丙、四儿子罗丁。
1984年罗某某与姚某某结婚,此时,大儿子罗某甲、二儿子罗某乙均已成年,三儿子罗丙17岁,四儿子罗丁11岁,婚后生育一女罗戊。
现罗某某、姚某某年迈体弱多病,罗某某更是已经卧床不起,生活无法自理,长期需要人护理。
因为五个子女对罗某某、姚某某赡养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罗某某、姚某某诉至本院要求五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考虑到原告罗某某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其所在的养老院,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审理此案。
同时,巡回审判也能让生活在养老院的老人们现场聆听和观看庭审过程,帮助老年人学法、用法,鼓励老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庭审现场
因为二原告系再婚,原被告双方在家庭琐事中积累较多怨气和委屈。
庭审一开始,双方对立情绪激烈,现场矛盾尖锐,承办法官积极疏导双方的情绪,化解双方的怨气,严明法庭纪律,双方逐渐冷静,积极配合庭审。
为修复双方的亲情裂痕,承办法官休庭组织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细致耐心地释法说理,最终,五名被告子女均表示愿意承担赡养责任,本案得以成功调解。
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垫江法院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让大家零距离接触法院庭审,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也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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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垫江县人民法院 吴迪
微信制作|垫江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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