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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科院、南京理工、东华大学、上海师大、武汉科大2022年会计硕士招生简章

财会考研专栏 会计学术联盟 2023-02-24

出品@会计学术联盟(ID:KJXSLM),硕博报考专栏;来源:财科院、南京理工、东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策划:张宁 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生; 编辑:王亭力 天津财经大学本科生、兰坤 吉林工商学院本科生; 资料收集:张宁 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生;王荇 郑州轻工业大学研究生;杜消静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指导:水皮.李高波 北京交通大学博士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一、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简介

1956年6月,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财政部要加强财政经济问题研究的指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正式成立,2016年2月更名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2020年3月,成为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

  财科院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之一、最早的经济类科研机构之一、最早的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之一。现有内设机构23个(12个研究中心、6个管理支撑机构、5个教学管理机构)以及4个挂靠机构(社团秘书处),还设立了PPP研究所、北京分院、数字财务研究所等智库科研平台机构。财科院具有人文情怀、战略思维的优秀历史传统,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专业研究领域,高端定位、研以致用的决策咨询机制和学风优良、为国尽责的科研专家团队。

  多年来,财科院紧密结合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体制改革情况,聚焦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开展财经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国家决策和国家治理建言献策。财科院研究风格独特,实力雄厚,研究成果多方面引领学界。未来发展的战略定位是面向未来、面向国家及全球重大治理问题、面向改革与发展的国家高端智库,率先实现财政和会计领域科研、教育的跨越发展。

 二、培养目标及招生原则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复试前提交在公开发行刊物至少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详见财科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报名及确认方式按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选择财科院报考点的北京户籍考生网上确认前必须上传户口本信息页扫描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非北京户籍考生必须上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扫描件及2021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的记录,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报考点公告)。

  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财科院将按规定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财科院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财科院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现役军人报考财科院,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报考有关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且申请定向就业。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财科院的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公告。北京报考点是财科院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公布在财科院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根据报考点要求,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在京外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确认后三日内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邮寄(限EMS或顺丰)至财科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财科院研招办,电话:010-88190380)。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当按照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打印准考证。

  1.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持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代码:81601

  2.单位名称: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3.联系电话:(010)88190380 88190324 88190582

  4.传真:(010)88190338-325

  5.邮箱:cky_yzb@163.com

  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邮编:100142

  8.研究生院网址:

http://yjsb.chineseafs.org

五、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二)初试。

  1.时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方式:笔试考试科目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财科院命题,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详细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等请见《初试目录》《准考证》。 

  (三)复试。

  1.时间:2022年3月至4月,具体以财科院官网通知为准。 

  2.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初试合格并达到财科院复试线者方可参加复试。

六、初试目录、招生人数及代码


注:1.各专业(除非全日制会计专业)名额均含推荐免试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其中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50%。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名额分配:财政学5人、会计学2人、审计5人、会计6人、税务3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事项详见财科院《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招生简章》。

2.各专业(除非全日制会计)招生人数为上年度国家计划招生规模的98%(进位取整),非全日制会计招生人数为2021年实际录取人数。以上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录取人数将按2022年上级最终下达规模数及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3.非全日制会计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复试科目及内容

(三)面试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几门考试科目外,复试时还须加考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均为笔试。

八、录取

财科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就业

非定向生毕业后均按国家规定就业,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及定向生按政策规定定向就业。 

十、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十一、学费、住宿费与奖学金

(一)学费、住宿费。

  国家计划内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费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64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600元/生/年。

  (二)奖学金。

  为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完善硕士研究生教育保障和激励机制,吸引优质生源,调动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财科院设立了学业奖助学金制度。全日制学业奖学金评定按《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制度执行。

(三)助学金。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十二、硕博连读

财政学、会计学均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每个专业分别招收5名。新生入学第二学年填报志愿申请,财科院根据硕博连读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者在第二学年组织资格考试,通过资格考试者于第三学年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如未通过资格考试,则按硕士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可申请硕士学位。详细硕博连读相关政策及办法届时请见财科院网站通知。

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2022年招生文件冲突,以后者为准。

十三、专业简介

一、财政学专业研究方向

政府预算与会计

研究政府预算和政府会计相关问题,具体包括:政府公共预算理论,政府预算制度,政府预算管理,政府会计等。

二、会计学专业研究方向

(一)财务会计。

  研究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我国财务会计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中国会计发展史,研究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研究财务报告的质量与企业盈余管理,研究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研究企业财务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研究企业审计理论与实务等。

(二)管理会计。

  研究管理会计框架与现代管理会计方法在中国的应用,研究企业的成本规划、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研究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与应用,研究公司治理、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企业的业绩报告、业绩评价与考核,研究企业的税收筹划、预算管理以及管理视角的财务分析等。

(三)会计信息化。

  研究会计信息化的理论和实务,培养会计信息化、税收信息化、财政信息化、金融信息化等经济管理信息化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四)国资管理与资本运营。

  学习和研究国资管理与资本运营的基本理论及应用,具体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国有资产审计、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改革、资本运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报告与报表等方面的理论与政策。

、会计

 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财务管理、会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人才。

十四、入学专业考试科目范围说明

会计学专业及会计:

1.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

2.参考国内重点财经院校的本科本专业最新教科书;

3.参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最新版本)。

会计信息化:

1.参考《程序设计基础(C/C++语言)》,邹启明主编,中国工信出版集团电子工业出版社;

2.参考《软件工程概论(第2版)》,郑人杰 马素霞 殷人昆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

3.参考《数据库系统概论(第5版)》,王珊、萨师煊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4.参考《计算机网络(第7版)》,谢希仁编著,中国工信出版集团 电子工业出版社。

十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内蒙古、黑龙江、重庆、四川、广西、贵州、云南、青海、宁夏、甘肃、新疆等。上述地区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并应在国务院公布的上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该地方工作。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

  四、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22年拟计划招收21名,其名额分配:财政学5人、会计学2人、审计5人、会计6人、税务3人。各专业招生名额为上年度国家计划招生规模,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录取人数将按上级2022年最终下达规模数和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二)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三)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复试前提交在公开发行刊物至少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和财科院的体检要求。

  六、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按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入学考试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就业

  (一)就业问题。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财科院不接受任何个人原因的违约申请。

  (二)派遣问题。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三)升学问题。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九、学费、住宿费和学业奖学金

  国家计划内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费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生/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8000/生/年;住宿费1600/生/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按财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制度执行。

  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2022年招生文件冲突,以后者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2022级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南京理工大学MPAcc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熟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备财务分析师、管理会计师、企业咨询顾问、投资咨询顾问等职业岗位能力和职业素质要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解决会计及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创新型高级人才。

我校有实力雄厚的会计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大部分教师从国内名校取得博士学位,且具备海外留学经历。具有数量充足、实践能力较强和理论基础扎实的MPAcc专、兼职教师。聘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会计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担任我们的专业课教授,且兼职教师达到一定比例,能够实行双导师制;教师团队由老、中、青、专、兼职教师组成,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有相对完整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能力,确保了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师资队伍中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1名,2名教师担任中国会计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2名教师担任江苏省财政厅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咨询专家;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课题指导老师2名。1名教师担任江苏省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

  会计学系受学校委托与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会计学会联合设有两个研究机构:江苏管理会计研究中心、南京理工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委托工业文化发展中心)联合发起成立“工业与通信业业财融合推广应用联盟”。

近年来我校会计学科在各个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自2006年以来,我校先后承办了财政部内部控制科研课题鉴定会、中国财务学年会第16届会议、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第18届学术年会、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25届学术研讨会、全国MPAcc财务会计和审计理论与实务教学研讨会、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2014年学术年会、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2015学术年会、2016-2018年连续举办第二、三、四届管理会计高层论坛等各类学术会议,2018年成功承办MPAcc教指委的全国MPAcc“大数据+会计”师资培训会,受到业界的一致好评。

在我们的MPAcc培养过程中,学校始终将创新理念贯穿于MPAcc教育培养的全过程。本着“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我们逐步形成了集“教学、实践、服务、文化”四位一体的MPAcc项目特色。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及以上人员。

(详情以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要求为准)

三、培养方式及研究方向

(一)培养方式

  2022年MPAcc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MPAcc采取脱产学习方式,学制2.5年,最长不超过5年,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非全日制MPAcc采取周末上课方式,学制2.5年,最长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和档案,学校不安排住宿。

(二)研究方向

1.财务与资本运营;

2.管理会计与成本控制;

3.会计与数据分析;

4.审计与内部控制。

(三)上课地点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校区、江阴校区

四、报名时间安排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3.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4.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1.准考证:2021年12月18日-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14:00-17:00 英语(二),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以下时间节点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最终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复试及录取

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为《财务与会计》。

3.在招生计划内,我校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2022年6月发放。

七、学费及奖助

1.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1)全日制MPAcc学费标准为:总费用108 000元。

(2)非全日制MPAcc学费标准为:总费用128 000元。

2.非全日制MPAcc入学奖学金相关政策:

入学奖学金评选只针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为非全日制、办理报到手续并缴清第一年学费的考生,各奖项不兼得,奖学金均为税前,税费自理。

3.全日制MPAcc奖助。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

同时,经济管理学院制订了《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的规定》,对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给予奖励。

八、证书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和会计硕士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紫金工商教育中心217   

邮政编码:210094

咨询电话:025-84303900,84315373    

传  真:025-84315478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5-84303162

南京理工大学MPAcc中心网站:http://sem.njust.edu.cn/mpacc/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njust.edu.cn

了解更多详情,请访问以下网址:

http://gs.njust.edu.cn

东华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收类型、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类别(领域)详见《东华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类别)拟招生人数参考《东华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未用完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东华大学;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类别、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东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专项计划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4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5~5年。

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仅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能源动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设置单独考试。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 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9. 我校全日制专业,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类别外,均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办法参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②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及研究方向备注说明。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高校、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⑤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规定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报考点公告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②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且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③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⑤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六、考试

1. 初试

① 初试时间:

12月25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② 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③ 初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④ 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中国史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初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中国史综合满分300分)。

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 复试

①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依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 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jszs.dhu.edu.cn)或中国研招网公布。

③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④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七、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参加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及其他

1.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55

2. 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

3. 凡涉及招生、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学校地址: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 邮政编码:201620

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政编码:20005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92430(松江校区)

021-62373355(延安路校区)

网   址:http://yjszs.dhu.edu.cn

电子信箱:gs@dhu.edu.cn

官方微信:东华研招(扫描东华大学研招网首页二维码)

十、招生专业目录

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quan

了解更多详情,请访问以下网址

1.东华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yjszs.dhu.edu.cn/5b/f6/c7128a285686/page.htm

2.东华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

https://yjszs.dhu.edu.cn/5c/1d/c7128a285725/page.htm

3.东华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https://yjszs.dhu.edu.cn/5c/1e/c7128a285726/page.htm


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计划说明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计划招生人数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类别拟招生总数,也包括本校拟接收推免生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最后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除上述人员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者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a.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8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不需要);b.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c.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d.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阶段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报考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及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即MPA,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周末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暑期在职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6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复试时考生除携带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原件,我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报考规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即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部分工作日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3)已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并已经获得合格证书;

(4)现为上海市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或其它中等学校)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区教育局同意报考。

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规培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5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上述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及经审核盖章的《“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其他非全日制招生信息请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授课安排请询相关学院。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暑期在职教育硕士除外)。

报考我校美术(除06艺术管理(全日制)、11艺术管理-非全(非全日制)方向外)、艺术设计专业学位(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专业方向备注)的考生网报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

我校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的人员。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

三、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的相关公告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除上述各类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的考生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点选择及确认具体要求等请见当地省市招办及相关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网报时请注意核对所填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很多校验问题都是填写错误所致。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

五、复试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由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等信息届时请见我院网站或学院相关通知,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一般不低于120%。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可除外),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是否加试。各学院将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综合初复试成绩,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者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考生体检在复试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六、学费及奖助

根据上级文件,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要缴纳学费,详见我院网站公布的“学费标准”。我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积极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象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另外还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

七、学制及证书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不等,详见“学费标准”。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参考书购买等问题可参见招生工作栏常见问题中的“复习迎考相关信息”。复习资料和具体专业方面问题请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随同列出,也可浏览各学院网站。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在网上公布,无印刷版。

学校代码:10270

地址: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号。

我办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 编:200234

联系电话:021-64322314

研究生院网址:yjsc.shnu.edu.cn

注: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招生工作栏内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研招办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九、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了解更多详情,请访问以下网址:

http://yjsc.shnu.edu.cn/6c/a5/c17243a748709/page.htm


武汉科技大学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具体期限)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在复试前提供本科阶段4门主干课程考试合格成绩。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MEM,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类别必须是“定向就业”。

(三)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四)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说明》。

(五)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详情参见《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2.2022年我校仅在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1人为我校专家),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1人为我校专家),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该类考生需经我校招生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3.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型的考生。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我校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统考。我校除工商管理(MBA,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MEM,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我校一级学科(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均接收直博生。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于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考生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缴纳报名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考生(不含推免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报名号按报考点通知要求开展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的资格复查工作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地点时间:2021年12月25日~26日;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科目学术型研究生: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分)、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150分;医学门类满分300分)、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满分150分)。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分)、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150分;医学门类满分300分)、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满分150分)。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96经济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编制的考试大纲。其它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2022年3月下旬公布(具体时间和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xsy.wust.edu.cn)。复试时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审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之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制、学习形式和学费标准

1、学制为3年(除社会工作、全日制国际商务专业学制为2年)。

2.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学费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前随时上网查询相关信息,也可与各招生学院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邮政编码:430081联系部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27-68862830网址:http://yxsy.wust.edu.cn单位代码:10488邮箱:wustyjsy@wust.edu.cn

六、报考条件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说明

一、报名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报名方式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要求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实际人数为准,招生专业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考试录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2.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措施执行。

二、招生计划

与招生生源2022年我校招生计划与招生生源具体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派遣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2022年我校仅在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考生须满足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四、报名与考试

1、报考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到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育管理部门确认报名资格,并领取《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与普通考生的要求一致。

2.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五、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且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职考生与学校、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六、其它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九、资助体系说明

为激励硕士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我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等。

一、国家资助

1、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

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人·年。

二、学校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标准为18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覆盖面100%,一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人·年;二、三年级实行动态调整,一等学业奖学金为12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人·年。具体评定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在国家助学金基础上,学校另外安排经费资助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与硕博连读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标准为原则上不低于8000元/人·年(其中导师科研经费原则上补助不低于6000元/人·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原则上不低于7000元/人·年。

3.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4.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5.学校设有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6.拔尖人才培育计划资助:申请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推免生(含直博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照“本-硕”或“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本科阶段可修读研究生课程并享受学校7000元资助,取得硕士或博士学籍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三、社会资助学校设有“许家印”、“铌钢”、“涟钢”、“濮耐”、“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3000元/人。四、国际交流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国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资助可达1万元/人,出国(境)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3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执行。

十、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参考书目

十二、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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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国内外高校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经管等相关专业的应届(2022届)博士毕业生找工作,搭建起博士生、用人单位及培养单位之间的交流平台,在总结2021华人财会金融博士毕业交流群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创建2022华人财会金融博士毕业交流平台(群)


本群我们严格管理,加群的仅限2022届毕业的博士生和高校用人单位,需在加微信后,提供博士生学生卡、身份证等信息(我们仅限于内部审核身份使用)


有哪些高校加入了联盟博士招聘平台?(截止今天75家,数量还在持续增加):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北京物资学院

长沙理工大学

成者信息工程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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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

大连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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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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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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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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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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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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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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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

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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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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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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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ongju University(韩国清州大学)

Chonnam National University(韩国全南大学)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香港城市大学)

Macau University of Scienceand Technology(澳门科技大学)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新加坡国立大学)

Queen Mary University ofLondon(伦敦玛丽女王大学)
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香港理工大学)
The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

The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Hong Kong(香港中文大学)

University of Westminster,London(威斯敏斯特大学)

University of Liverpool(英国利物浦大学)

University of WesternAustralia(西澳大学)

University of Macau(澳门大学)

University of Reading(英国雷丁大学)

Western Sydney University(西悉尼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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