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维基解密等不当方式获取的证据国际仲裁庭怎么看?
【编者按】非法或通过不当方式获取的证据效力如何一直是国际仲裁中的一个争议问题。MIDS Geneva的国际争端解决 LL.M学生Brigitta John通过对国际投资仲裁案件中仲裁庭对此类证据的处理意见得出结论认为,并没有规定禁止仲裁庭采纳可能是以窃取或其他不合法方式获取的证据文件。但是,如果涉及到程序公平和当事方的平等问题时,仲裁庭最有可能拒绝采纳此类文件。
作者:Brigitta John
出处:Kluwer arbitration blog
编译:潘辉文
国际仲裁庭是否可以采纳相关的邮件和文件作为证据,如果这些资料是通过攻击电脑网络的方式取得的?近日,ICSID仲裁庭在Caratube International Oil Company and Mr Devincci Saleh Hourani v Kazakhstan (ICSID Case No. ARB/13/13)一案中认为“原则上可以”(该案的裁决尚未公布,但是GAR已经有报道)。
该案中,哈萨克斯坦政府网站由于遭到攻击,有60000份文件被公布到网络上。申请人在仲裁中请求将其中的11份文件(有4份似乎还受到了律师—客户特权保护)作为证据使用。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当事方寻求在国际仲裁程序中将以攻击电脑网络或窃取的方式获得的文件作为证据使用。影响巨大的维基解密事件所公开的文件也被用于之前的仲裁程序中。本文将讨论在已经公布的仲裁案件中,仲裁庭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Methanex v. USA案
在 该案中,申请人非法侵入一游说组织负责人的办公室并对内部的垃圾桶和垃圾箱进行了一番搜索。通过搜索,申请人找到了该负责人的个人笔记、私人通信和其他受到法律职业特权保护的资料。
仲裁庭认为,这些文件对于支持申请人Methanex的请求起到的证明作用微乎其微,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没有影响。不过,仲裁庭认为这些文件是非法获取的,Methanex公司提交非法获取的证据资料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仲裁庭进一步指出,当事方对其他当事方和仲裁庭负有善意行事、尊重各方之间的权利平等以及UNCITRAL规则所规定的平等对待和程序公平原则的一般义务。仲裁庭认定Methanex已经违反了这一标准,而且违背了正义和公平的基本原则。
Libananco Holdings v Turkey案
在该案中,被申请人,也就是土耳其政府,请求将以可疑方式获取的文件作为证据使用。土耳其政府通过法院出具监听令的形式,获取了超过2000份的申请人与其律师之间的特权和秘密邮件。被申请人土耳其政府认为监听所针对的是对特定洗钱活动的调查,与本案的仲裁程序无关。仲裁庭在权衡了保密、法律特权以及仲裁各方公平和善意行事的重要性之后,下令土耳其销毁所有的特权和秘密通讯并禁止作为证据使用。
ConocoPhilips v.Venezuela案
在该案中,委内瑞拉政府请求将通过维基解密获取的美国外交电报作为证据使用。委内瑞拉意在通过这些材料证明,它事实上已经与申请人善意协商确定因征收申请人的财产应当给予支付的补偿。这一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被申请人委内瑞拉政府是在案件的实体决定已经做出,程序已经进入损害赔偿金额确定阶段时才出示这些文件的。这一申请遭到了仲裁庭多数仲裁员 Kenneth Keith 和Yves Fortier的拒绝,理由是仲裁庭无权重新考虑其已经做出的关于管辖权和实体的决定。然而,本案的另一位仲裁员Georges Abi-Saab(日内瓦大学国际法教授)发表了强烈的反对意见。他认为,维基解密电报的证据光芒是无法掩盖的,忽视其存在和关联性将导致正义的扭曲(the Wikileaks cables presented glaring evidence and ignoring its existence and relevance would lead to a travesty of justice )。
其他案件
在Opic Karimum Corporation v Venezuela and Kılıç v.Turkmenistan这两个案件中,当事方也有申请将维基解密的电报作为证据使用。不过,仲裁庭并没有就这些文件是否可以采纳的问题进行讨论,理由是仲裁庭认为这些文件与案件并不相关。在 Yukos 与俄罗斯的仲裁案中,仲裁员在裁决中大量引用了维基解密的电报。电报披露,俄罗斯当局曾向申请人尤科斯公司的审计普华永道施压,要求普华永道撤回其审计报告并作出对尤科斯公司代表不利的证言。仲裁庭据此认定尤科斯公司是俄罗斯当局一系列有政治目的攻击的对象,最终导致了公司的破产。然而,本案的仲裁庭并没有就维基解密电报的可采纳性或真实性发表意见。
结论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并没有规定禁止仲裁庭采纳可能是以窃取或其他不合法方式获取的证据文件。但是,如果涉及到程序公平和当事方的平等问题时,仲裁庭最有可能拒绝采纳此类文件。至于从公开渠道如维基解密获取的文件,如果文件受到律师-客户特权的保护,仲裁庭对此将极为谨慎;除此之外其他可以从公共领域获取的文件,仲裁庭很有可能会愿意采纳,因为如果不采纳的话将导致得出不合理的结论,这反过来将使仲裁庭的仲裁裁决在未来受到挑战。
说明:在上一期的文章中,英国法那些事儿转载了厦门海事法院郑新颖法官的文章《中国法院会如何认定上诉的英国海事仲裁裁决?》,由于个人疏忽,未注明该文章的来源为厦门海事法院官方微信 xmhsfy0592 ,在此表示歉意并补充说明。厦门海事法院官方微信干货多多,也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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