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字综述 | 首届“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闭幕式暨法律检索教学研讨会
综述|首届“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
闭幕式暨法律检索教学研讨会
本期综述作者:第十二组(重案组家人们)
潘镜池(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生)、曾明娟(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本科生)、刘川渝(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本科生)。
2022年8月20日晚,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北大法宝学堂联合主办,中国大学MOOC《大数据与法律检索》课程团队承办,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项目“法律实务技能教育基地”协办的的2022年“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闭幕式暨法律检索教学研讨会线上举行并公开直播,为期两周的暑期学校落下帷幕。会议由暑期学校发起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黄文旭主持,授课师资团队成员、全体正式学员、行业实务专家、观摩教师以及其他受邀嘉宾参加。
图:闭幕式暨“法律检索”教学研讨会
综述框架:
一、“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闭幕式
(一)宣布优秀法律大数据分析报告&一等奖获得者代表(刘川渝)发言
(二)学生代表(孙益)分享“最佳检索经验”
(三)助教代表(李建云)分享为社会提供检索服务的经验
(四)发布“中国法院类案识别优秀裁判文书”(第一批)
(五)授课教师代表(潘美玉)发言
(六)观摩教师代表(贾琳)发言
(七)优秀旁听学员代表(毕宇润)发言
(八)宣布优秀学员名单(刘川渝等36人)
(九)优秀学员代表(卓依然、许林逸、郭思琪、庄杏、邹奕暄)发言
(十)主办方北大法宝代表(何远琼)发言
二、“法律检索”教学研讨会
(一)主题发言(胡雪梅、曹会杰、刘美邦、樊印)
(二)自由讨论(李喻瑜、邢奕、屈振辉、李贝贝、游小华、曲妍)
1.是否应为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法律检索课程?
2.法律检索课程应该如何开展?
3.成文法国家类案检索的作用于局限?
4.首届“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有何不足?
三、暑期学校发起人(黄文旭)发表闭幕感言
一、“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闭幕式
(一)宣布优秀法律大数据分析报告&一等奖获得者代表发言
1. 宣布优秀法律大数据分析报告
图:“优秀法律大数据分析报告”一等奖
图:“优秀法律大数据分析报告”二等奖
图:“优秀法律大数据分析报告”三等奖
(详见首届“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优秀学员与优秀法律大数据报告名单)
2. 一等奖获得者代表发言
图:第十二组组长刘川渝(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本科生)代表发言
各位老师、同学们,当场宣布,确实非常惊喜啊!
非常感谢大家的厚爱与支持!
下面由我作为一等奖获得者第十二组(重案组家人们)的代表发言。
首先,能够获此殊荣,离不开团队的贡献,这是团队的集体努力成果,所以我得首先介绍一下咱们的成员。第十二组组别名称为“重案组家人们”,指导老师是潘美玉老师(广州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主任),组员有潘镜池师兄(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生)、王萱师姐(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万浩盛师兄(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生)、曾明娟同学(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陆沈曈师姐(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赵曌师姐(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唐莺菱师姐(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生)、张榄月同学(中南大学本科生)。
图:第十二组(重案组家人们)部分成员纪念合影
其次,分享一下我们的经验,主要从团队分工、范例学习、格式排版、细节注重4个方面展开。在团队分工上,我们配合得非常好,6位同学整理数据、3位同学主笔撰写,大家各尽其职,几乎没有老师们提及的熬夜加班的情况,可以说是劳逸得当;在范例学习上,我们尤其注意搜集整理和学习借鉴其他大数据分析报告的思路,并据此拟写了我们逻辑严谨的提纲;在格式排版上,因为我参加竞赛比较多,知悉一些技巧,所以比较注重形式规范;在细节注重上,我们撰写了英文摘要、高亮标注了重点内容、添加了图表注释,这都是值得注重的细节,因为细节往往能体现很多东西,“于细微处见文章”。
最后,对评论区的问题予以回应。蒋海军老师(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后)询问,为什么在汇报时没有制作PPT?第一,可能与我前面提及的“我参加竞赛比较多”有关,在参与各种竞赛的过程中,我发现很多时候评审中形式突出大于实质内容,违背了初衷,我们此次汇报的是“大数据法律分析报告”,我们认为报告本身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应当凸显实质内容。第二,确实暑期学校强度拉满,时间紧、任务重,时间精力不大够,小小反卷。
(二)学生代表分享“最佳检索经验”
图:第六组(八仙过海队)孙益(武汉大学硕士生)分享“最佳检索经验”
孙益同学(武汉大学硕士生)以“N个技巧,N个实用网站”为主题代表第六组(八仙过海组)分享“最佳检索经验”。
技巧一:快速下载文档
网站域名后面+vvv可以进入网页转移助手页面,在该页面可以下载pdf或者word形式的文档,这样方便我们在各种网站快速下载目标文件。
技巧二:快速检索
当我们知网检索相关文章时,如何快速找到我们的目标文章呢?我们可以运用中国知网的高级检索功能,在高级检索中选择句子检索,并输入相关的核心句子,这样可以更加高效的找到想要的文章。
网站分享:
1.虫部落快搜(集合综合搜索引擎的集合性网站)
2.Xueshu.99lb.Net(是学术的集合网站)
3.Site.sciping.com(也是学术的集合网站)
4.Dajiadaohang.com(打假导航,政府部门的集合性网站)
5.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有诉讼文书样式的专门模块)
6.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12309/)有刑事领域的文书
(三)助教代表分享为社会提供检索服务的经验
图:助教李建云同学代表分享对社会检索服务的经验
助教李建云同学(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以“律检平台:大数据背景下法律检索服务平台的构建”为主题向大家分享“对社会检索服务的经验”。
1.项目介绍
“律检”项目是中国大学MOOC《大数据与法律检索》课程教学团队倾力打造的法律大数据检索服务平台,全国首家一对一定制提供大数据检索、类案分析报告等法律服务;旨在构建开放共赢的互动生态,助力司法行业实现类案检索机制改革本项目主要依托微信公众号模式运营,通过定期发布检索任务,为甲方和乙方提供信息交换平台
2.项目的运营现状
专属微信号:平台创建了专属客服微信号,不管是想要加入检索队伍的人员,还是需要委托平台制作检索报告的客户,都可以直接扫码添加律检平台官方微信号,进行案件的 详细说明。意向加入检索员队伍的好友都需提交能证明自身检索能力的检索报告,通过平台审核后方可成为律检人才库中的一员。
微信公众号:在律检微信公众号只有一篇检索报告推送的前提下,团队成员精心运营,现公众号总发文数为35篇,其中原创内容33篇,每篇检索报告平均阅读量在200-300左右,其中一篇阅读量在1500以上。同时,微信公众号的关注人数也从不足400人上涨至两千余人,关注群体多为律师与学生,与我们的发展方向相吻合。
竞赛活动:项目在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相关竞赛活动,在2021年3月项目入驻湖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在2022年8月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全国总决赛三等奖。
3.下一步运营计划
团队组织:加强对宣传岗位人员的安排;适当吸纳新成员。
搭建产学平台:在做好平台运行的同时,希望成为学生与律所、企业之间的桥梁,借助专题讲座、公众号推送等形式搭建平台
完善措施:增大考核难度,健全奖惩制度;增加宣传途径,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注重客户体验,及时开展回访工作。
“律检”欢迎有经验有意愿的学员参与,共同搭建更好的法律检索服务平台。
(四)发布“中国法院类案识别优秀裁判文书”(第一批)
黄文旭老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暑期学校发起人)总结道:中国网上公开的裁判文书中,有很多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的“类案识别优秀裁判文书”,这些文书在类案的识别和论证方面值得我们去深入探究,所以我们要发布评选出的“中国法院类案识别优秀裁判文书”(第一批)。我们虽然是民间力量,但微光成炬,我们希望以此为激励,让法官们写出更多更好的类案识别文书。
图:“中国法院类案识别优秀裁判文书”(第一批)
图:“中国法院类案识别优秀裁判文书”(第一批)
图:“中国法院类案识别优秀裁判文书”(第一批)
图:“中国法院类案识别优秀裁判文书”(第一批)
图:“中国法院类案识别优秀裁判文书”(第一批)
图:“中国法院类案识别优秀裁判文书”(第一批)
图:“中国法院类案识别优秀裁判文书”(第一批)
(五)授课教师代表发言
图:授课教师代表潘美玉老师(广州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主任)发言
各位老师、同学们晚上好!被邀请作为教师代表发言,非常不好意思,我冒昧地作为代表分享个人的四点观察:
第一,本次课程的特点是作业多、考核多。在平常的观察中,我发现很多同学都会熬通宵,这也表明了本次暑期课程的任务量大,竞争很激烈,就像节目“披荆斩棘的哥哥”和“乘风波浪的姐姐”一样,一轮轮的任务让同学们都处在一定的压力状态。当然从这一点来说,也可以看出本次课程设计的高明之处:法律检索必须通过互动式、实践式的方式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任务和作业也是对同学们自己的考验,也可以促进同学们在压力环境下激发潜能。
第二,黄文旭老师特别辛苦。黄老师几乎每天白天给同学们授课之后,又整晚整晚都在忙各项任务以及通告等等,每天都会对细节投入大量时间核准分析,这也侧面反映了黄老师对大数据与法律检索系列课程的重视。
第三,阵容很强大。本期暑期课程邀请的专家团横跨学术界和实务界,里面甚至有早在2014年就研究法律大数据的老师们。诸多专家老师们的参与,更多体现了反馈的作用,高质量的反馈对于学习者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学习者的效率。
第四,干货很多。这些干货不仅仅是各位老师创造的,而是由多方创造的。一方面,各个老师对法律检索的摸索和经验是干货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同学们的分享和总结对于我们也是重要的学习资料。这些干货对于我们的学习都非常有效。
(六)观摩教师代表发言
图:观摩教师代表贾琳老师(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发言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晚上好!我是来自上海政法学院的贾琳。
首先感谢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北大法宝组织的暑期学校邀请我们作为观摩教师参与本次的暑期课程,感谢各位老师的授课和同学们的努力。我自己的感受是:课程中的干货非常多。
我想从三个方面总结一下我的体会:
第一,实用性方面。本期课程的授课核心是类案检索方法的学习,对于学生、律师、法官甚至是当事人而言都是非常实用的,不管在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都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第二,实践性方面。在课程内容上设计了课堂讨论以及课下作业,这些实践化的设计也是精妙的,实践出真知,将理论转化为实践能力是法律人不可不逾越的大山;最后的案例检索报告也充分训练了同学们。这些课程的训练可以大大提高同学的实践能力。
第三,实验性方面。课程设计具有很多的创新点:课程本身体现了中西合璧的理念,既立足于中国的类案检索,也存在有国际视野,如域外法的检索、美国法检索、英国法检索、欧盟法检索等;研究性和检索方法检索技巧并存,在课程设计上也体现了学术和实践的兼容。
最后我想说的是:同学们不仅仅学习到了法律检索的技巧,更重要的是让同学们培养出了法律检索的思维。
(七)优秀旁听学员代表发言
黄文旭老师总结道:为什么要设置这一环节呢?是因为报名的时候有800多名同学申请,很遗憾正式学员仅仅有120名,但是旁听学员中也有很多的同学听的特别认真,所以我们从中挑选出了一位学习尤其认真的同学来代表旁听学员发言。
图:优秀旁听学员代表毕宇润(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发言
很荣幸能作为旁听群的学员代表发言。
8月8日,我们的暑期学校法律检索学习之旅正式启程。这一段时间里,老师们和同学们都付出了许多;当然功不唐捐,玉汝于成,这一路走来定然有许多收获。
互联网给予我们每个人更多的学习机会,但好的学习资源不会凭空产生,只有兼具能力和情怀的人,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所以,首先我想向为本次活动付出时间与精力的老师们、前辈们致以最诚挚的谢意,没有他们,就不会有我们这次熠熠发光的暑期学校法律检索系列课程,就不会有今日的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我想从法科生的角度,谈谈法律检索对于法学和法律实务的意义。
首先,学习法律检索提升了我们的检索能力。这初看来,就是一句没有什么营养的话。但我相信,高级检索命令的使用、关键词的选取,到权威网站上找寻信息的习惯,甚至于看到媒体信息想自己去检索查证的心态如此种种,都会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产生显著的影响。学会检索,其实是我们在信息爆炸时代中,变被动接受为主动获取的一种手段。就像从前,我以为只能付费下载特定的文件资源;现在却可以饶有兴致地变换几个搜索引擎,用高级检索命令自己“淘宝”。
其次,法律检索还是一个能力整合的机会。我相信大家在听到吴沩旻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那节“技术含量超高”的课以后,肯定萌生过一些学习计算机编程的想法。法律检索的全过程需要信息的抓取、收集、识别、分析、总结、文书报告撰写和展示等等能力。从前,我想要学习编程、视频剪辑、PPT设计、图像处理,但这大多出于兴趣或者好奇,法律检索课程内容的设计则启发了我——就像是用绳子穿起遗落在海滩上的贝壳。原来这些,都可以使我们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地研究问题,更好的解决问题。
最后,法律检索是信息时代的法学学习方式。“离开高中,大学生要学会自己培养自己,尤其是在信息时代。”对于法科生来说,法律检索是一个纽带,链接已知和未知,提供一种可行的方法论。就像学习检索前,我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的四顾茫然;学习检索后,可以有的放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检索直接架起了从课本到实务的桥梁。
(八)宣布优秀学员名单
本次暑期学校设置了严格的考核办法与具体的计分规则,学员的考核成绩由小组成绩(50%)和个人成绩(50%)共同组成(具体规则附后)。考核成绩进入前30%的36名学员被评为优秀学员。
详见:首届“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优秀学员与优秀法律大数据报告名单
图:优秀学员名单
图:优秀学员名单
图:优秀学员名单
图:优秀学员名单
(九)优秀学员代表发言
图:优秀学员代表
1.优秀学员代表卓依然同学(荷兰乌得勒支大学硕士生)发言
图:优秀学员代表卓依然(荷兰乌得勒支大学硕士生)发言
我是来自荷兰乌得勒支大学的卓依然。首先,感谢湖南师范大学和北大法宝组织了此次的课程,也非常感谢黄老师给了这次发言的机会。
首先我想谈一谈对课程的看法。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为期两周的课程到今天就结束了,不禁让人感叹时间过得飞快。课程内容上非常丰富,有学术上的实证研究的课程;也有针对实务中(诉讼/非诉)检索技巧。不仅有针对中国国内法检索的课程,还有域外法(英、美、国际法)的检索技巧。
课堂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能够在课堂就能够实践马上学习的理论。使得上课的参与度比较高,学习的效率也相应增加。
我个人认为这个课程是适合所有法科生的课程,因为你总能在某一具体课程上找到你目前迫切需要的技能,或者是扩展新的技能。
其次是关于小班讨论课和法律大数据报告的一些想法。
除了前述的课程之外,小班讨论课和法律大数据报告的写作和汇报非常重要,其意义不单在于最后的结果,其中“蜿蜒曲折”的过程是更加令人难忘的。
第一,实践检索。能够把课堂上学到的检索技能,运用到小班课和报告的准备中。
第二,交流讨论。每天小组内的激烈讨论,文字、语音、亦或是腾讯会议,不同的方式都记录着大家对某个问题的个人看法、交流与讨论,非常有意思的思维碰撞。
第三,针对现有研究的学习。随着检索的深入,我们发现了来自不同领域专业人士在该主题上现有的优秀成果、结论,有官方统计的数据分析、律师团队发表的文章或报告、有法律学者发表的论文等,对比后更能发现自己目前认知的局限或问题。
第四,开拓新视野。虽然检索是针对某个具体的主题,但是检索到的结果内容却是非常丰富,涉及到这个主题其他的知识点,会让我们发现知识的新大陆!
第五,同伴学习(peer study)。前面提到的课程能够通过老师的讲解,学到实用、专业的知识。在小组报告的写作中,也能够从组员身上学到很多其他的知识与技能。短期内完成报告压力较大,小组内良好有序的分工合作,体现了大家的团结一致。
第六,也是相当重要的一点是 ,教师指导与点评。小组的指导老师和汇报时的点评老师,都对报告提出了针对性的宝贵建议,让我们了解到报告目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也清楚了未来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努力的方向。
暑假期间,大家的选择非常多。老师们牺牲了自己休息的时间,在短时间内毫无保留教授了非常多的内容。同学们放弃了其他的事情,全身心投入到这个课程中去。这都令人钦佩与感动。让我不仅仅学习到了新的知识,还认识结交了新的朋友,大家一起上课、一起奋斗了两周。
我相信,课程的结束并不代表着真正的结束。在未来的时间中,大家都会运用到此次课程学习到的技能,让课程继续“延伸”。也期待未来某一天,能够在线下遇到老师和同学们!
2.优秀学员代表许林逸同学(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发言
图:优秀学员代表许林逸(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发言
首先,我想感谢本次参与授课的所有老师们,每一位老师都“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全部检索知识、拥有的全部检索资料都分享给我们,我们也在课程中感受到了老师们的用心和真诚。感谢我们小组的指导老师刘杰老师,为我们的检索报告撰写提出了很多建议,跟我们一起熬夜改论文,辛苦老师一直以来对我们的帮助和付出;感谢黄文旭老师,每一次授课内容不仅干货满满,还会挤出时间多讲一些内容,对于同学们在课程群中提出的问题,无论多晚老师都会耐心解答;感谢潘美玉老师,作为“律政佳人”潘律师的实习生,我很荣幸在她的律所接受了很多实务方面的锻炼,在实习过程中感受到了潘律师的业务能力,在这次课程中感受到她除了律师这一身份的另一面,通过课程我也受益很多。
其次,我在同学们的身上也学到了很多。虽然大家在发言中都调侃说同学们很“卷”,但我觉得这正说明了同学们学习的积极和努力,在模拟辩论、类案检索、撰写报告等多个环节中,同学们的观点输出和精彩表现都对我很有启发。我的小组成员们也都特别友爱,我们小组是唯一一个坚持到结业还整整齐齐10个人的小组,没有一个人掉队,大家对小组工作很配合。我们小组的同学们基本都是白天上课,晚上可能还要实习加班、做科研、做兼职等等,大家都挤出时间为小组的最终汇报努力,为了最终汇报熬夜赶报告、做PPT让我特别感动。
最后,对我自己而言,我在此次暑期学校里感受到了压力,也经历了小组成绩不理想时的失落和自责,但最终在老师、同学的带动下,我也成长了很多。两周的学习不仅给我带来了很多知识收获,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事的方法,以及心态上的转变,让我认识到很多优秀的人,我觉得这些对我来说才是最宝贵的。
3.优秀学员代表郭思琪同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发言
图:优秀学员代表郭思琪(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发言
如果问我在暑期学校中学到了什么,那我觉得可以概括为两个字法律检索的“术”和“道”。
在暑期学校,我们能熟练掌握“术”、运用“术”。不同于其他课堂可能一笔带过的地方,黄老师真的是手把手带教,而且不同于简简单单的“术”的陈述与资源的罗列,黄老师总能引导我们自己去动手、自己去思考。在课堂中,我们的思维被调动起来,并且能够自己上手去练习,这次课程真正达到了将“术”内化于我们内心的效果。另外,“术”在互相切磋交流中才能有所进步。暑期学校也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同辈之间交流与切磋的机会,让我能够学习到来自不同专业背景、学历、经历的其他小伙伴的思路与经验。
然而,法律检索不止是一门“术”,更是一种学习与研究之“道”。黄老师让我们明白检索不仅仅是一种技巧,更是一种精神,一种锲而不舍,不轻言放弃的精神。并不存在万能的检索式,只有我们换思路不断尝试的智慧,和我们肯付出的时间。在雅高美华的尽职调查这个练习中,黄老师尝试了多个网站,换了多种思路,终于在美国证监会的网站上找到了华住集团的结构图,令我很受鼓舞。有的时候并不一定能够一上来就采取最好的检索方式,但是肯花时间、肯尝试、懂变通却是检索的基本功。
在“道”这一层面,在课程中还讨论到了法律检索的伦理问题。在小组汇报选题时,有位老师看到有关 python 爬虫技术时提出,是否爬虫行为一律都是应当被禁止的,由此也带出了关于如何使用大数据技术的讨论。在汇报检索技巧时,我代表第一组为大家分享了寻找电子书的资源和技巧,并且指出了不能错用这些技术,而是应当充分支持正版,尊重作者的著作权。这次汇报也引发了老师与同学关于获取电子书是否侵权的讨论,黄老师适时地将话题引入“检索伦理”,这也使本期暑假学校的思政色彩得到了深化。很多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了解的同学分享了自己基于法律视角的观点,黄老师也在讨论中总结得出,检索技术绝对不能乱用、滥用,而是应当用于学习与学术研究,用自己的学术成果去回馈社会,并且我们暑期学校的课题之一——类案检索的最终目的也是法制社会建设与司法正义。这样的“道”的讲解令我们印象颇深,我相信所有同学也都会抱着这样的理念去进行今后的学习与研究。
4.优秀学员代表庄杏同学(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发言
图:优秀学员代表庄杏(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发言
从8月8日到今天,我们一共经历了十二天的集中学习。还切实地记得第一次为我们暑期学校心动是因为李部老师对此次暑期学校课程的形容——“一次有价值有意义的狂奏”。事实证明,这次暑期学校的学习确实是一曲令人心动的狂奏曲。作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同学,很幸运我已经线下跟着黄老师学习过一遍大数据与法律检索的相关知识。这是我第二次系统的学习法律检索,再一次的学习还是使我收获良多、受益匪浅。现在,我将围绕线上线下两次参与大数据与法律检索课程的学习感受与大家进行一次简单的分享。
本次暑期学校线上课程与湖南师大法学院线下的大数据与法律检索课程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一致性。首先,在课程形式层面,不论是线上课程还是线下课程,都是以小组为基本学习模块,使大家能够在相互交流中不断提升自己;同时,借助雨课堂等教学工具实现了良好的课堂互动;“弹幕”、“词云”等功能化紧张的课程氛围为活泼生动。其次,本次的线上课程要求也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线下课程要求完全一致;一样的学员计分制度,鼓励大家积极参与课堂,踊跃发表见解,实现了良好的课程效果;小组互评制度+评委老师点评制度,使各个小组在相互切磋之中互相学习进步;四次小班课以及结业的实证研究报告,引导大家逐步巩固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此外,不论是线上课程还是线下课程,都邀请了诸多专家担任结业实证研究报告的评委;其中刘杰老师便是我们线下大数据结业汇报的评委老师之一,很高兴在暑期学校上能够听刘杰老师的关键词检索课程;这种多评委点评打分的制度,使我们的研究报告能聆听到专家的声音,了解自身的优势与不足,指引我们不断进步。
当然,线上线下课程也存在一些不一样的地方。首先在课程丰富度上,我们此次暑期课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板块,一是法律检索、二是类案识别、三是基于法律检索与类案识别进行实证研究与运用。黄老师的线下的课程以法律检索为主,同时兼顾对其余两个板块的介绍。在这次课堂上,我不仅重温了黄老师关于法律检索的相关知识,而且对于类案识别及其研究运用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在类案识别上,“实质意义上的相似性”等内容使我的类案识别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在实证研究与运用方面,多位老师从各个维度手把手教我们怎么运用法律检索进行法学研究与实务运用,每一次课程都给我带来很多惊喜。
最后,通过此次暑期学习,我认识了很多优秀的朋友。在我们小组内部,团队意识使大家紧密相连,互相帮助的同时思维的火花不断碰撞,共同成长。在我们正式学员群里,很多同学课后还在热烈的讨论与积极的分享,不断地激励着我前进。感谢老师们的安排,为我们搭建起了知识交流的桥梁。
5.优秀学员代表邹奕暄同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发言
图:优秀学员代表邹奕暄同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发言
我今年六月,刚刚才从高中毕业。
虽然这是个优秀学员代表发言环节,但就像刚刚黄老师说的那样,我是名不副实的。和各位前辈们在一起比较,各位都是明珠,而我只是明珠堆里的一颗石头。也许是明珠太多了吧,倒显得一我颗石头特别了。
我想,给我这个机会发言,大概是因为我凭借年纪小,在此次暑期学校的学习中占到了最多的便宜吧。别的同学来这次暑期学校,可能只是学习了法律检索的课程:了解检索工具,获取检索技能;学习如何使用检索式,如何对类案进行识别判断,如何进行域外检索,如何进行实证研究等等。我想这些也是这次暑期学校为大家每一个人提供的一个公共的东西,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到。
除此之外,大家可能也收获了一起并肩作战的友情,就比如我,认识了很多特别优秀又心善的学长学姐,大家在小组的群里相互鼓励,相互帮助。尤其是我年纪小,大家都特别照顾我、帮助我,一直直坚持不懈鼓励我,我才有勇气在今天早晨的时候站上台,代表我们组进行汇报。真的非常感谢十一组的学长学姐们对我的鼓励和支持!
除了这些共有的,我额外收获的,是以别开生面的方式推开法律世界大门的独特体验。
可能大家会在想啊,都是从学校课程里开始学习法律,这有什么特别的。我得说,这真的很特别。
首先,本次暑期学校课程形式很特别,是网课。网课,也许不是授课的最佳形式,可能大家没有办法与老师面对面交流,可能也没有课堂里上课的氛围。可这次暑期学校却做到了把网课优势最大化。我以前难道敢想吗?给我法学开蒙的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各界法律人士。有的专注学术研究,从学术视角进行分析说理;有的投身法律实务,以丰富经验、鲜活案件,循循善诱;还有跨行业的老师,运用双重视角谈论法律问题。其他人可能在入学的时候,只能遇见其中一种老师;而我,何其有幸,能在入学前,就可以在各种老师的课堂中学习。
其次,暑期学校的同学很特别。对于学员申请,不限年龄、身份,这也是我有幸能够加入到此次学习当中的很大原因。在我们一起学习交流的学员里,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还有律师。除此之外旁听的老师们,有时也会跟我们进行一些沟通交流。各个学习阶段、工作阶段的法律人们,通过这次暑期学校,碰撞到了一起,大家跳出自己熟悉的群体,和不同身份的同学们一起,在竞争中交流,在交流中促进。在一起学习的过程中,每个人都能从自己阶段的视角,提出看法,丰富其他人对于所讨论问题的理解。当然,我得承认,我是这其中收获最大的了,对于我而言,每一个阶段同学的视角都是陌生而特别的,从每一个同学的身上,我都能学习到新的东西。
第三,此次暑期学校的课程安排,也很特别。同学们不仅在输入,还有机会输出。每一组的同学都要有“类案识别模拟辩论”“寻找类案识别优秀裁判文书”“法律检索技巧分析”“法律大数据分析报告”这四次输出机会。在四节小班课的学习中,每一组同学们都有机会上台分享自己的学习成果,老师们细细点评每一份学习成果,肯定同学们的优点,指出同学们的不足,让同学们明确未来努力的方向。
(十)主办方北大法宝代表发言
图:主办方北大法宝代表何远琼博士(北大法宝副总经理)发言
北大法宝副总经理何远琼博士作为主办方代表,对本次暑期学校的所有参与者表示感谢,认为法律检索是法学生的基本技能,期待“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可以长期举办,成为全国法学生的品牌课程。
二、“法律检索”教学研讨会
(一)主题发言
在“法律检索”教学研讨会主题发言环节,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曹会杰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美邦律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雪梅老师、浩信(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樊印律师分别作了以“法律检索的入口和出口”“法律检索5点体会”“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的法律检索教学”“检索的价值和作用”为题的主题发言。
1. 曹会杰律师:“法律检索的入口和出口”
图:曹会杰律师(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作主题发言
首先,我们需要对法律检索要有一个相对来讲比较客观和科学的认识:法律检索它是个基本技能,但它也只是一个基本技能。我们对检索最终能够发挥的作用也好,我们必须要有一个平常心。法律检索是帮助我们去拓宽我们认知边界的一个工具,法律检索本身不是目的。
其次,我们不光要去学习技术,不光要知道各种各样的路径网站,也需要能把法律检索应用到我们的实际的工作当中。这个可能才是最关键的,本质上就是法律检索的入口和法律检索的出口。
所以我建议广大的同学们,在学习法律检索的过程当中,时时刻刻要记住我们到底是为什么要去做这些事情,我们的目标是什么?我们想要的结果是什么?这样的话才能够更好的提高检索的效率。
2. 刘美邦律师:“法律检索5点体会”
图:刘美邦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作主题发言
各位老师、同学们,我今天想讲的是法律检索的5点体会:
第一,细分领域。因为法律检索刚出来的时候,大家可能还是从整体上去研究,包括介绍一些网站,包括介绍一些数据库的这个操作方法。但是随着这个大家关注法律检索越来越多,而且普及度越来越广,那么法律检索要往这个细分领域发展,并且要结合自己的业务领域或者学术研究的这个领域,进行法律检索的细分,这个是一个很重要的趋势。
第二,法律检索重在实践。这个法律检索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技能课程,对于同一个数据库,同一个关键词,同一个界面,同样一个法律问题,不同的人可能得出的结果不一样,那他可能中间加了一个空格,逗号,或者输入法有问题,或者是那个小细节问题,如果你不经过实践,不经过自己亲自去去实际操作,你可能感受不到自己的这个问题出在哪里。
第三,底层知识。法律检索它背后涉及到很多的基础知识、底层知识。如果说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这些不太了解的话,那你去检索这个案例可能就没有对这种诉讼实务和程序很了解的人那么方便。那比如说刑事案件认罪认罚这一块包括量刑的这些规则不了解,然后包括民事诉讼方面,你对这个判决裁定,包括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等这些的区别,如果对这些底层知识不是很了解,你检索出来,包括在判决中检索出来的结果你可能关键词设置就会有问题。
第四,适度反思。我们对这个法律检索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一方面不要过度夸大法律讲检索这个技能,另一方面作为相对资深的法律人也不要去排斥这些法律检索技能。法律检索毕竟是一个新兴的事物,我们需要常常反思它的优势和不足。
第五,保持开放。在互联网上我们经常看到法律检索各种课程,这些课程老师基本上会定期讲述一下讲法律检索的这个圈子里有哪些人?他目前研究到什么水平?有哪些新的数据库?保持开放的意思是,在这样一个信息时代,不要局限于以前的习惯,都尝试新东西,多利用新技术。比如各种类型的搜索引擎,包括中文、英文的,韩国的、日本的甚至俄罗斯的搜索引擎,这些内容就是保持开放。
3.胡雪梅老师:“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的法律检索教学”
图:胡雪梅(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法律与行政学院副教授)作主题发言
法律检索存在一个问题,对于我们未来所从事这些法律职业,那我们应该培养什么样的学生和什么样的人才?法律职业需要我们输送什么样的法学人才?
我们会发现从近些年来,法学院的人才培养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如果说在过往的法学教育当中,更多的是专注于这个法律知识和法律价值观的一个输送的话,那么现在开始有越来越多的法学院关注于法律实务技能的训练,包括写作技能、办公软件技能以及我们今天所关注的法律检索技能。
如何去正确培养学生的法律检索技能以解决实际问题呢?首先就是让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检索意识,认识到法律检索在法律实务中的重要性和局限性。其次是建立科学的检索体系,介绍相应的检索工具,然后制作检索报告。这其中基本的四个步骤是概括案件事实,整理法律问题,提炼关键词,带入数据库检索。当然具体的检索逻辑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打磨。
那么法律检索教学体系的如何设立呢?真正的让学生受益还在于就是法律检索的一个师资,采用这个1+1的双师教学,校内和校外导师双重指导去进行这个法律实务的一个训练。校内导师协助校外导师来进行教学设计,校外导师根据校内导师的一般要求来选择教学素材、制作课件。校内导师在课堂主讲,实施课堂教学,与此同时校外导师反馈进一步完善教学设计。这就是我构想的教学设计。
4.樊印律师:“检索的价值和作用”
图:樊印律(浩信(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作主题发言
非常感谢黄老师的邀请,各位老师、同学、律师同仁,大家晚上好,对于“检索的价值和作用”我认为从这三个方面来讲:
第一,大数据与法律检索能够帮助我们多元化、多纬度的认知一个事物。我们可以通过不同纬度去检索同一事物的相关数据,从而形成对事物的这个多位认知。进一步扩大这个认知的勘图深度,从而更好的做出这个价值判断,分析得出更准确的结论,在我们检索信息之后的使用。我们要明白我们检索出的信息都是具有一些人为主观因素创造的,信息在被创造的时候,创造者对这个数据的认知也是不一样的,就知识体系不同,那结果可能没有那么客观。我们在检索到这些信息后,我们会给他汇总到一块。此时我们就能更好的发现这些事实中存在哪些问题,所以我们要明白检索更多的是帮我们认知,而不是帮我们做决定。
第二,为什么要学习?学习检索案例、判决以及法律适用是因为我们没有实物经验,所以我们要通过数据检索的方式。来增加我们对实务经验的积累,也就是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形成我们自己的办案经验,通过数据来扩展我们对某个案件、某些法律概念的经验积累。检索是作为一种法律书的基本技能,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去具备这种技能,如果说你们具备了,那你们在同同一行业竞争的时候,你们就是有优势,你们就有可能,比如说同时招聘,那我肯定会优先招聘你的。而且你的工资水平各方面也都会比其他人高,因为你能够给我带来更大的价值。
第三,是法律检索技能的提高是需要时间以及实务相结合的。大家目前大多处在学生阶段,离真正的法律实务工作还有一段距离的,你们要做的就是打基础,学技能。我们现在是学技能的阶段,后期通过律师作为你以后从事律师这个职业,以后你对案件的这种判断,对诉讼方位的诉讼策略的制定,这些东西,它是一个综合因素的,检索能力只不过是综合因素之一。
最后我想说的是:你们要学习创新属于你们自己的检索思维,建立属于你们自己的检索体系,你们要学会去分析——通过自己的思维方式去分析,运用法律检索思维、法律思维方式和检索设计思维方式重新创造一个属于你们自己的、特色的法律时代,我也相信你们能够做到。
(二)自由讨论
在自由讨论环节,蔚来汽车法务顾问李喻瑜老师,内蒙古科技大学邢奕老师,湖南省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女子学院屈振辉老师,新疆大学李贝贝老师,岭南师范学院的游小华老师,大连财经学院曲妍老师就“是否应为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法律检索课程”“法律检索课程应该如何开展”“如何利用《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慕课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成文法国家类案检索的作用与局限”“首届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有何不足”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1.李喻喻老师发言
图:李喻瑜老师(蔚来汽车法务顾问)发言
我个人认为法律检索课程应该开设,而且应该充分学习。但是我很难回答说法律检索课程是不是作为专业必修课来开设。我认为在本次课程中大家普遍出现的问题是:大家在课程中学到了很多检索的技能和技巧,但是过于重视技能和技巧本身。实际上,在同学们的报告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做了很多的数据分析,包括法律实用相关的分析或者是很多案例相关分析,但是没有能够很好的服务于问题。我的意思是对于本科生而言,它是作为专业的必修课、作为单独的课程来学呢?还是应该把一些技能融入到其他课程的当中去学习?是不是应该让本科生学习一些如何分析考虑问题的课程呢,并把法律检索当作辅助我们分析的工具来授课?这是我想和大家探讨的问题。
2.邢奕老师发言讨论
图:邢奕老师(内蒙古科技大学)发言
针对以上几个问题我也简单说一下我的思考,当然我的两点思考其实和之前的几位老师们的想法有一些异曲同工之处。
第一,我觉得要根据授课对象去调整课程内容,也就是说我们法律检索的门课程并不是固定的、必须包括哪些模块。我觉得应该是根据我们授课的对象来去调整。根据学习者对于课程学习的需求来调整。对于有科研需求或者希望考博的学生他更希望的是需要是学到如何去进行课题研究,选题,文献综述撰写。对于从事实践工作的学生,比如律师、法官、检察官等等,他们非常希望通过课程去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此时就需要包含大量的实践内容在课程设置之中。
第二,我认为需要加强过程化考核,我发现黄老师的课程过程化的考核非常的好。它有很多种方式来确定最终成绩,这值得我们学习,也让我们反思要如何改进课程来改革评价教学效果。
3.屈振辉老师发言
图:屈振辉老师(湖南女子学院)发言
我想跟大家交流的内容是大数据与法律检索课程在整个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位置。目前我认为,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是法学专业里的一门创新性课程,那么我考虑问题是,这门课程如何与法学专业课程体系里的其他课程相衔接?我觉得与这个大数据法律检所相关的课程,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可能是法理学课程的一个后续课程。因为它更多的教给我们的是一种法律方法,就是通过大数据法律检索,我们可以对法理学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化。然后这门课程是对英美法系的法律哲学的归纳思维的学习,归纳思维可能帮助我们对认识法律有更多的理解。
其次,它可能与法律文书写作有密切的关系。因为它是写作的重要途径之一,就像有的学校把毕业论文写作也做一门课程开设也有关系。
我认为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是一种综合性的课程。具体来讲就是把现在散建于我们法学专业课程里面的一些内容汇总在一起的产生新的价值的一门课程,所以我想提出的问题就是要明确这门课程在法学课程体系里面的地位和位置。
4.李贝贝老师发言
图:李贝贝老师(新疆大学)发言讨论
我想和大家交流的是我自己在学习法律检索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观摩本次暑期学校后的感受。
我曾经上过的法律检索课主要是由图书馆老师讲的,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缺乏针对性,尤其是专业上的针对性,没有长期的专题性的学习。而我们的暑期课程就进行了一个比较好的分类以及专业化的、专题式的学习。在我读博阶段,法律检索是由专业课老师进行的方法课讲解,但是我们专业课老师在介绍数据库的时候存在一定的个人倾向。相反,在暑期课程中,各位授课老师对各种数据库进行了全面介绍,我觉得这样全面的介绍对运用检索有比较大的帮助。
在暑期课程中,我有这样一个体会,可能以后的暑期课程需要进行调整。第一个问题是暑期课程可能对热点问题讨论很多,但是缺乏对具体法律问题的深度讨论。第二个问题就是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需求的同学,缺乏一定的针对性。
我希望在以后的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可以对我刚才提到的这两个问题进行调整,一是进行主题式的深入研究而不是浅尝辄止,二是是针对不同群体需求,进行专题式的分班,这样针对性可会更强。
5.游小华老师发言
图:游小华老师(岭南师范学院)发言讨论
游小华老师的发言主题是“如何利用《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慕课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游老师指出,岭南师范学院为法学专业大一学生开了法律检索这门课,采取的教学方法是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具体的做法是课前让同学看《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慕课,线下课堂由同学们展示慕课中的检索作业,除了慕课作业以外,我们还会补充一些检索作业。课程的考核方式也是过程考核加期末检索报告。课程的效果很好同学们对法律检索的悟性和学习能力非常强,一些学生的检索报告做的不错,提交到黄老师的慕课里也得到了很高的评价。总的来说,在本次课程中,学生的收获是很大的。
我除了在学校当老师,还兼职做律师。我发现我们这一类学校本科生以后去做学术研究的还是非常少的,大部分本科生想去考公务员或者做律师,所以为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法律检索课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迅速进入角色。最后,我要表扬一下黄老师,黄老师开的《大数据与法检索》慕课应该是全国首创,学生遍布全国,我们的学生也特别喜欢黄老师的慕课。
6.曲妍老师发言讨论
图:曲妍老师(大连财经学院)发言
我的想法是能不能有更多的机会给到更多的同学们参与。当然这对我们老师来说也会有很大的压力,因为我们是小班教学,也需要进行分组,老师们还要进行讨论然后批改。这样的话工作压力比较大,所以如何将资源更好地服务更多的人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一个问题。另外,能否再开一个寒假学校,当然这样黄老师会更辛苦。
我在这次的暑期学校观摩群里收获是很大的,也在正式学员群里观摩了所有教学活动。我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不同学校的老师能否共同建立法律检索教学虚拟教研室,通过虚拟教研室加强不同学校教师之间的交流。我个人也打算在大连财经学院开设这样一门课,我准备把它放在大二或者是大三的,因为法律检索课程需要同学们稍微有一定的基础。对于由谁来上法律检索课的问题,我的想法是可以多个老师合作,也期待未来可以与各位老师合作。同时,也希望黄老师的慕课可以由各个学校的学生共修互认学分。
最后就是希望同学们记住本次暑期学校的收获,反复斟酌,复习,反思,把学到的检索方法运用到实践中去。
三、暑期学校发起人(黄文旭)发表闭幕感言
图:黄文旭老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暑期学校发起人)发表闭幕感言
黄文旭老师在闭幕感言中讲了三个关键词。
第一个关键词是“累”。连续半个月,从策划暑期学校,到邀请老师、具体授课、组织讨论、邀请评委、筹备闭幕式等等,每天都熬夜,确实很累。
图:“累”
第二个关键词是“学生”。虽然很累,但很值得,因为暑期学校能够让更多学生受益,而学生也给了我很多正面反馈。从本校线下课程的学生,到慕课学生,再到这次暑期学校的学生,学生们给了我很多肯定,认为这门课程很有用,这让我有了自我实现的感觉。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在满足基本的吃穿需求之后,就会有更高层次的需求,最高层次的需求就是自我实现的需求。我们现在吃穿都不愁,所以能够得到学生们的肯定,这是我最大的成就,这让我感到快乐,也让我有持续的动力将法律检索课开设下去并且想把这门课开得更好。我也在想办法推广法律检索课,希望说服或者影响更多高校的老师,希望我们的老师们都可以在自己的学校里开设《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或者类似课程,教学大纲等资源我都可以提供给老师们。
图:“学生”
第三个关键词是“网络”。网络一线牵,学习无边界。我们暑期学校每个老师和每个同学都是网友,很多同学和老师都没有见面,我和大部分授课老师也都是没见过面的,我们是网友,但我把网友邀请来给大家授课。网友可以做很多事情,可以用在学习上、工作上。感谢网友,感谢你们。希望同学们在学习过程当中把网络用好,除了跟网友谈恋爱之外,更重要的是把网友用在学习上面,我们的课程就通过网络做到了教师无边界,学生无边界。希望各位老师和同学们继续一起来打造无边界的教学共同体。
图:“感谢网友”
最后,希望同学们在课程结束后将所学到的法律检索方法和技能传播给更多法律人,并在学习和工作中通过类案检索促进法律适用统一进而促进公平正义,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图:“明年暑假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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