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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利民!《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办法》出台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了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发放、激活、挂失、解挂、补领、换领、换发、使用、注销及一卡通服务管理等活动。
▲图片为海南一卡通APP页面截图
海南省一卡通中心应会同省大数据管理机构推动电子社会保障卡、个人码等电子码的互通互认和融合应用,实现扫码应用终端的共享复用,方便群众“一卡(码)通用”。
社保卡的持卡人可持卡办理下列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
(一)一卡通办、一网通办各项政府公共服务、政务管理事项;
(二)联动查询群众资质证明、公民信用信息和其他个人权益记录,共享政务信息资源;
(三)医疗健康服务全过程全业务的身份识别、医保个人账户费用结算、全省及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就医信息服务、居民健康服务;
(四)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工具;
(五)办理旅客住宿登记;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各类考试报名及考试身份核验;
(七)交通运输、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健身场所等本地居民优惠,以及儿童、学生、老年人、退役军人、残疾人、志愿者、工会会员等群体优惠;
(八)国家或我省规定的旅游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服务、生活消费、免税购物、工会会员服务、实名注册志愿者服务、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等其他服务事项。
以上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逐步开通。
社保卡的持卡人可享受下列金融服务及基于金融功能的相关服务:
(一)缴纳个人税费、社会保险费,以及煤电水气费、交通违章罚款等公用事业缴费和行政罚款;
(二)领取就业创业补贴、社会保险待遇、三支一扶补贴、农民工工资等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待遇;
(三)领取医疗保险待遇、财政支付个人工资和津补贴、财政惠民补贴、政府人才津贴、扶贫资金、退役军人事务补贴、住房公积金、大学生中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及其他各类政府补贴等待遇;
(四)享受现金存取、转账、消费及移动支付等便民金融服务;
(五)规定的其他服务事项。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
编辑:陈淑林
审核:廖宝玉
主编:陈 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