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逾13万元!8起典型案例→
为防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大气和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期公布了8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
储存禁止名录内
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01
2022年11月23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支队对三亚某商行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共发现3654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货值达13万元。该商行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相关规定。2023年6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罚款132923元的行政处罚。
022023年8月16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支队对三亚某百货商行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160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该百货商行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03
2023年9月16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支队联合有关部门对杜某的仓库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约900千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未采取有效措施
防治大气和扬尘污染案
04
2023年4月11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检查发现三亚某公司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喷漆作业,该公司3楼阳台地面残留未干油漆痕迹和“喷漆”字样。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8250元的行政处罚。
05
2023年5月23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检查发现三亚某小区内一餐饮商铺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增设产生油烟的烧烤类餐饮服务项目,对周边居住环境造成污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06
2023年10月11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巡查发现许某贮存的4处占地面积约894平方米的砂土未设置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2000元的行政处罚。07
2023年5月23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巡查发现某公司项目未在出入口设置运输车辆冲洗场地和设备,车辆未冲洗干净即驶出路面,造成路面污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08
2023年7月13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巡查发现三亚某公司施工现场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降尘和防止扬尘污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