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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项目登记公告

三亚住建 三亚发布
2024-10-23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芙蓉家园安居房第二批次项目登记的公告


为做好芙蓉家园安居房项目配售工作,解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困难问题,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开展芙蓉家园安居房第二批次项目登记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信息


芙蓉家园安居房位于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社区封塘路5号,本次配售房源288套,建筑面积为88~118㎡,均为全装修交付。该项目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房源的不同楼层、朝向、景观资源等因素制定一房一价表,销售均价为14500元/㎡。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9日止。


三、登记对象


通过“海易办”APP申报,并经公示合格,且未签订我市各安居房项目选房确认书的申请人。


四、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登记:


(一)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通过登录“海易办APP”,选择“全部服务”→“住房与不动产”→“海安居”→“项目登记”→选择“三亚市”点击“确定”按钮,进入项目登记页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二)协助登记


对网络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间前往芙蓉家园营销中心(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社区封塘路5号,联系电话:0898-88869991),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登记。


温馨提示:鉴于现场协助登记的工作人员有限,为防止出现排队等候,给市民群众造成不便,建议具备条件的家庭尽量采用自行登记方式进行登记。


五、选房事项


(一)项目登记结束后,将公示项目登记成功名单,并由三亚赛克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开展芙蓉家园安居房项目摇号、选房等相关工作,具体信息将在项目登记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如申请人无法到场,需要委托他人选房的,须提前办理公证委托手续。选房现场受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证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选定房源后,申请人与三亚赛克食品有限公司签署《选房确认书》,未签署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安居房项目配售资格。


(二)选房成功后,严禁调换房号,违反者将取消购房资格。


(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5年内不得在三亚市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记不良诚信记录,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安居房申购资格的;


2.在审核阶段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违法方式获得安居房申购资格的;


3.申请人在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购房的;


4.其他违法违规和违反政策的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三亚市安居房项目登记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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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4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高级知识分子住宅园西区(二期)安居房第三批次项目登记的公告


为做好高级知识分子住宅园西区(二期)安居房项目配售工作,解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困难问题,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开展高级知识分子住宅园西区(二期)安居房第三批次项目登记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信息


高级知识分子住宅园西区(二期)安居房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本次配售房源39套,建筑面积为100~120㎡,均为全装修交付。该项目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房源的不同楼层、朝向、景观资源等因素制定一房一价表,销售均价为15200元/㎡。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9日止。


三、登记对象


通过“海易办”APP申报,并经公示合格,且未签订我市各安居房项目选房确认书的申请人。


四、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登记:


(一)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通过登录“海易办APP”,选择“全部服务”→“住房与不动产”→“海安居”→“项目登记”→选择“三亚市”点击“确定”按钮,进入项目登记页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二)协助登记


对网络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间前往万科公园畔安居房营销中心(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123号,联系电话:0898-88888118),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登记。


五、选房事项


(一)项目登记结束后,将公示项目登记成功名单。同时计划于2024年5月22日,由三亚高知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高级知识分子住宅园西区(二期)安居房项目该批次选房工作,具体信息将在项目登记结束后通过“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通知。


(二)如选房时申请人无法到场,需要委托他人选房的,须提前办理公证委托手续。选房现场受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证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选定房源后,申请人与三亚高知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选房确认书》,未签署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安居房项目配售资格。


(二)选房成功后,严禁调换房号,违反者将取消购房资格。


(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5年内不得在三亚市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记不良诚信记录,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安居房申购资格的;


2.在审核阶段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违法方式获得安居房申购资格的;


3.申请人在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购房的;


4.其他违法违规和违反政策的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三亚市安居房项目登记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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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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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2024年三亚市人民政府公报(第3期)发布

来源: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编辑:王   婧

审核:向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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