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浦劬、钱维胜 | 当代西方文化国家理论评析
作者简介
王浦劬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本文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 年第2期,引用 / 转发等请据原文并注明出处。
参考注释请参见原文。
当代西方文化国家理论评析
摘 要:国家是政治学的基础理论议题,西方“国家回归”学派因行为主义的缺失而生成,推进了西方国家理论的学术进展。但是,这一学派关于国家的理论却忽视了国家的“文化”面向,由此诱发了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发育和发展。剖析当代西方文化国家理论演进发展的学术动因和发展逻辑,对于推进国家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结构与实践可以作为重要分析进路用以阐述文化国家理论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思想谱系。而相较于先前的国家理论研究,文化国家理论呈现出“人”的意识的本位性、“文化”意涵的独特性、文化实践的效应性、“文化国家”建构的过程性和国家研究路径的诠释性等多重特性。与此同时,西方文化国家理论亦需要基于马克思主义立场予以深刻评析和省思。
关键词:国家理论;文化性;结构;实践;辩证唯物主义
阅 读 导 引
引 言
一、文化国家理论的意涵与路径
二、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基本特征
三、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贡献和缺失
引 言
国家理论是政治学的基础理论,在政治学研究中,国家研究长期占据着重要地位。进入20世纪,西方主流政治学中心漂移至美洲大陆,政治学研究方法悄然发生变革,研究对象也从传统的伦理和制度研究转向行为主义的心理研究,“政治体系”“政治系统”等概念代替了“国家”概念,国家被视为行为和心理量化研究的既定制度背景和平台,国家理论研究逐步遭遇搁浅。
西方政治学的这一学术发展,相当程度上拓展了政治学研究的视野和路径,并且反映和适应了美国等美洲大陆新兴国家“无国家性”的社会现实。然而,“国家”概念在政治学话语中的缺失,却造成了政治学理论的重要缺陷。学术实践及其发展表明,离开国家的学术研究,很多重要政治现象无从解释,而行为主义政治学忽视国家的特点,使得其分析和解释政治现象时常力不从心,因此,还在行为主义政治学浪潮汹涌发展时,就时常夹杂着将“国家”重新带回的呼吁。1968年,约翰·内特尔发表《国家作为概念变量》一文,认为国家具有独特的属性,不能被简单还原或消解为背景性、框架性的“系统”或“体系”。内特尔的文章俨如“国家回归”的宣言书,开启了将国家重新带回学术研究中心的历程。1985年,彼得·埃文斯等人编辑出版了《让国家回归》一书,标志着“国家回归”学派的形成。
但是,当“国家回归”学派将越来越多的精力集中于“国家作为自主行动能力的集合体”时,内特尔提及的“作为社会文化现象的国家”却相应缺位。对于“国家回归”学者的文献分析显示,他们所使用的“国家”概念基本沿袭了马克斯·韦伯的定义,认为国家是“一种政治性‘经营机构’,如果而且唯有当此机构的管理干部成功地宣称:其对于为了施行秩序而使用暴力的‘正当性’有独占的权利,则称之为‘国家’”。正因为与韦伯国家概念之间的亲缘性,“国家回归”学派的学者也常常被冠之以新韦伯主义者。所以,尽管这些学者强烈主张重视和加强国家理论研究,他们的研究却忽视了国家的文化性,正如菲利普·戈尔斯基所说,尽管对国家的“神经中枢”(财政和管理架构)的研究不在少数,“四肢”和“躯干”(国家用以统辖和指导人口的实践与制度网络)却几乎无人问津,甚至国家的“灵魂”同样遭到忽略。这是国家回归过程中“被遗失的一面”。
为了弥补这些缺失,自20世纪末开始,有学者转向国家文化现象的研究,他们重视人类社会政治生活底色的符号和意义的解读,认为这个意义上的文化是独立于个体的集体存在,具有相对于经济和政治生活的自主性。有学者甚至将其设置为自变量,据此探究其影响经济和政治的过程机制。此后,从文化视角解释国家的研究逐渐丰富,突破了先前的国家认知,逐步形成了文化国家理论。
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兴起,引起了我国学者的注意,有学者意识到这股潮流对于国家研究的意义,并且提出要“把政治文化带回来”。尽管如此,我国学界对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尚未展开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系统梳理和分析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渊源、路径与特征,深入评析这一理论,无疑是准确把握其发展演变轨迹,扬弃其思想内容的学术途径,本文即是基于这一出发点的尝试。
一、文化国家理论的意涵与路径
在西方文化中,“文化”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cultura”,意指对土地耕耘、加工和改良。“文化”的形成正是伴随着农耕生活稳定的模式化,以此来看,社会生活本质上便弥散着无可避免的文化性,从文化视角出发便可以对社会现象进行分析解释,所研究的对象亦未必尽是具备鲜明特征的文化事物。依此,文化具有“独立变量”的属性,可以用来解释社会结构变迁与社会现象变化,呈现出一定的“文化自主性”。在这一视角中,“文化不仅是一种事物,而是一种面向;不是可以被当作一个依变量的客体,而是一条贯穿于每一可想象的社会形式的可被梳理的思绪”。本文正是借用社会学研究的这一“强文化范式”对文化国家理论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文化的意涵:结构与实践今天,“文化”概念具有复杂多样的含义。根据小威廉·休厄尔的研究,社会学领域有影响的“文化”概念大体可分为五种,分别指涉作为后天习得行为的文化、作为致力于意义生产的制度性场域的文化、作为创造性或能动的文化、作为象征和意义系统的文化和作为实践的文化。在这其中,作为象征和意义系统的文化(culture as a system of symbols and meanings)和作为实践的文化(culture as practice),具有支配性影响。
作为象征和意义系统的文化即所谓结构文化,是指社会中既有的文化结构。这种文化观认为,象征和意义体系是人们在先前的生活中所形成的,它先于人们的日常实践和活动而存在,指导或约束人们的实践活动。因而,这些作为象征和意义体系的文化,是社会生活中制度化模式的、可以被普遍化的文化结构。在诸多人类学家的著作中,这种作为结构的文化,集中体现为被各种社群积累下来的社会习俗、仪式规范与信仰体系。而作为实践的文化即所谓实践文化,则更多意指人们在特定社会情境中,调动既有意义体系和象征符号进行社会活动而达成的新的意义体系。因此,研究实践文化,需要分析人的即时性活动以及由此形成新的文化观念。
(二)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研究路径
鉴于文化的主要类分,笔者尝试按照结构文化和实践文化路径,将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纷繁驳杂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类分析。
1.结构路径下的文化国家研究。诸多不同学科背景的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学者探究了仪式规范、宗教信仰和社会网络对国家形成和发展的作用方式和意义,这些具有鲜明结构特质的仪式、宗教和网络等意义系统先于人们的实践活动而产生,约束指导着人们实践活动的发生与发展,对国家形成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一,仪式展演。“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西方文化国家学者认为,政治生活的仪式与暴力是国家权力形成和强化的不可或缺的机制。仪式与暴力在服务于权力的再生产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仪式可以装潢暴力或将直接暴力转化为间接权力。克利福德·格尔茨通过尼加拉的事例所呈现的图景显示,仪式本身具有独特的地位,“主张信仰、观念、意义有其自身的界域和自己的力量,足以与物质性的权力分庭抗礼”。这一仪式反映的是超自然秩序,是“诸神的永恒世界”。因此,它被赋予超越世俗生活的属性甚至神祇色彩,以消除政权分化的隐患,粘合政治结构。
第二,宗教规训。西方文化国家学者认为,国家现象会以宗教的方式表现出来,“国家可以被界定为一个在特定的领土范围内优先支配合法社会化手段的教牧组织”。宗教创新了国家规训和管理策略,创造了规训机制,有效地服务了近代早期国家的治理。而宗教改革则依托于对人的道德驯化,降低了国家运用强制暴力的成本,具有国家建构和发展的多方面社会效果。
第三,网络动员。西方文化国家学者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分析了宗教改革早期异端意识形态扩散与马丁·路德的关系,认为经由路德多元关系的个人/关系扩散,加上贸易路线的空间/结构扩散,促进了广泛的群体对新教的认同,最终促进了宗教改革的发生。也有学者认为,在近代早期欧洲国家建立过程中,婚姻制度、长子继承制与妇女财产权制度在王室整合、国家兼并与政权成长等方面,亦曾发挥关键作用。
第四,策略规划。鲍勃·杰索普认为,应该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分析文化国家。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结合机制,需要以文化领导权为基础。“国家计划”被认为是国家文化领导权的典型体现,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国家计划的这种特殊性,使得国家计划成为国家的代名词,并且客观上促进了统一国家的形成与国家效应的产生。
2.实践路径下的文化国家研究。与结构路径不同,实践路径倾向于从人的行为互动的文化效应来理解国家与国家观念的生成和发展。这一路径将人的意识建构和行为互动作为分析的着力点。因此,注重文化的实践特性,本质上是注重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能动作用,由此出发探究特定观念的来源、意象的塑造和事件的形成。西方文化国家学者认为,这些实践集中体现在:
第一,想象塑造。国家感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通常通过人民对国家集体的历史与现实的认知来实现,为此,西方文化国家学者认为,这种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想象的关系,“国家感是一种想象出的范围,并没有先定的认同或本质;它是一种文化的建构”。为此,在国家建构的过程中,政治权力主体通常采用传播印刷品、推行国语运动、绘制地图、建造博物馆和编纂官方历史等一系列手段,塑造国家叙事,使民众生成国家的集体意象,并就此培育情感认知与认同。
第二,社会演示。社会演示理论将权力划分为生产权力、传播权力和阐释权力。在国家形成或运行过程中,在特定的危机事件中,对权威性强制和救济等手段的使用,与对国家相关事务的公共阐释一起,共同构成国家建构的演示方式。国家的社会演示,意味着通过大众传媒、国家机构与其他途径将国家意图解释给公众,通过这些演示和阐释,国民有关“国家”的某种想象得以激发,将具有特定意涵的编码进行解译,进而与自己的日常生活相关联,建构起对“国家”的认知认同。
第三,事件诠释。对于事件的诠释,意味着利用人的认知体系,赋予特定人类行为或活动以文化意义。“历史事件”是一系列因素持续作用的结果,因此,对其发生意义的解读,实际上是对于事件发生的主客观要素的解读。而事件将以怎样的面貌出现,充满偶然性、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实际上,事件最终形态的呈现,离不开政治权力的引导、解读与诠释。事件的话语叙事被确立之后,就会形成特定的模式,扩散到其他时间、地区,产生濡染效应。
第四,场域博弈。皮埃尔·布迪厄将“场域”视作围绕特定的资本类型或资本组合而组织的结构化空间。国家中也存在着特定的场域,这一“场域”并非通常的观念建构物,有着复杂的历史经纬,在历史中不断地被生产与创造。各种不同的政治组织、政治集团和政治力量在这一场域中动员不同的资本争夺最终的政策制定权。
西方文化国家学者认为,无论是作为结构的文化,还是作为实践的文化,实际上都是国家文化体系和符号的运用和建构。从事文化实践,意味着要调动现存的文化符号实现某种目的,而这些符号所拥有的意义,则是由它与其他符号所具有的系统性结构关系确定的,因此,实践实际上意味着这种结构与系统性的实现。同时,如果没有实践赋予结构以新的意义符号,那么,既有结构也难以维持,因此,结构实际上又暗示着实践。这就表明,在西方文化国家学者看来,结构要素与实践要素可以相互转换与有机衔接,正因为如此,两种路径的文化国家理论都可以统称为文化国家理论。
(三)西方文化国家研究中的“国家”意蕴
由上可知,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对于“国家”的认知具有以下意蕴:
1.国家不仅仅被视为单纯实行暴力的制度性组织,而且是兼具道德教化与思想规训功能的组织,“国家不仅仅是治理、管辖和军事组织,同时也是教育、矫正和意识形态组织”。国家通过仪式、宗教和网络等具有治理技术特点的文化结构,可以有效地实施治理,减轻乃至消除社会利益冲突甚至战争带来的负面影响。另外,特定地方社会原有的亲缘邻里网络,也会成为一种技术性治理工具,在特定政治环境下服务于既定政治目的。这种文化治理技术根源于特定的族群、地域的意义结构和价值系统,具有特定群体和地域意义性。
2.国家的产生是文化符号主导的意象塑造的结果。西方文化国家学者认为,“国家”是“想象”建构的共同体,它们或者通过象征体系和意义系统予以构建,或者通过社会演示的生产、传播和诠释等全链条融合而建构。如果说国家通过象征体系和意义系统的心理效应建构了自身的图象,那么,通过持续的社会演示、事件经历与行为互动,国家才得以持续建构。正如吉登斯所言,“互动的共同体意识是维持集体之间有意义的交流的重要因素”;而民众的国家感的生成,也是一个不断建构和重构的过程。
3.国家可以是特定的关系结构和行动场域。国家的这种特征显示出国家的文化场景性。特定场域具有自身独特的行动逻辑和必然属性,而不能与其他场域化约或等同。因此,布迪厄对“场域”进行了详细阐述,并使其相较于“国家回归”学派更具有理论系统性。而在斯坦梅茨对“场域”的理论运用中,不同的政治行动主体均可灵活地调动这些文化资源进行博弈,并进行政策生产。这些场域是国家实践性活动发生发展的舞台与归宿。
二、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基本特征
相比于行为主义政治学所秉持的实证主义方法和“国家回归”学派所倚重的比较历史分析方法,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研究倾向于采用诠释性方法对国家进行理论阐述。在此基础上,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形成了如下特征:
(一)“人”的意识的本位性
西方文化国家学者推崇人的意识的神圣性。他们关注人的行为、人的意识和人的关系,并试图探讨它们对于社会事件和国家结构的决定意义。在这一过程中,西方文化国家学者采取了以人的意识为本位的分析立场,探究具体时空中人的思维、意识活动对于国家现象的前提意义。他们认为,正是通过文化实践活动,有关国家的仪式展演、社会演示、事件阐释与场域实践才得以生产、维系与再生产。在这一文化诠释和构建过程中,国家与社会均是具体的行动者,是分饰自我角色并采取相应实践活动后所建构的意象和效应,并随着人们的意识活动而得以持续建构与生产。换言之,西方文化国家理论所赖以建构理论的基点,是“人”的主观精神,只有通过人的主观角色和不同形式“人的互动”的文化关系,作为社会文化现象的“国家”才能被理解。
由此出发,西方文化国家学者赋予人的主观性以强烈的本体意义,他们认为,这种主观性能够与周围社会环境积极互动,并对社会结构的生成产生根本性作用和影响,在此基础上,他们把国家现象归因于甚至归结于人的意识,认为“人类及其最基本的生物构成都是对社会的深度构建,人真正区别于动物的东西常常是社会能力,最明显的是言语与语言的社会能力。这为各种各样的象征行为与象征化提供了基础”。而个体作为意义的呈现和再生产的载体,对于延续社会结构、重塑社会模式或变革社会关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彰显着“能动人”的理论确认。
(二)“文化”意涵的独特性
西方文化国家学者受人类学阐释主义传统影响,把文化设置为自主性的社会和国家现象,并且推崇它对其他社会现象的解释力。因此,在西方文化国家理论中,文化意涵呈现出不同于行为主义、新制度主义研究路径的特性:
1.文化的自主性。西方文化国家学者确认文化具有独立于经济基础的超然地位,具有解释其他重要政治现象的原初地位,将文化视为一种具有自主性的权力资源,并且认为文化具有相对自律性。在社会结构中,这种文化显示出其相对于经济和政治生活所具有的自主性。
2.文化的集体性。西方文化国家学者强调人际交往的社会性,突出人类文化的集体性特征,认为文化是独立于个体的集体性存在。象征系统与语言体系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伴随集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记忆而形成的。文化实践,是基于集体和对于集体的文化实践和意义构建。这就表明,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实际上宣称文化不可被简约为个体的政治态度和价值观,更不能被视为个体政治态度与政治价值观的加总。
3.文化的意义性。西方文化国家学者强调文化对社群成员具有共同的意义属性,甚至有学者认为,意义是文化对象的根本属性。因此,文化或可被视为一套内部逻辑自洽而赋予人们的日常生活以意义的规则观念。同时,文化的意义性也显现在意义的再生产方面,“由于行动自身受到工具必要性的制约作用,行动就必然会在它所施加的真实事物的既定属性的基础上生产出文化形式和意义来——这正是众所周知的人们通过劳动进行自我创造的过程”。
4.文化的实用性。西方文化国家学者认为,文化不仅能够赋予人们行为动机的意义,还能作为实用性的工具箱发挥作用。文化技术可以采用各种工具、策略应对社会危机,处理社会问题。文化的这种工具实用性,有助于增进国家的政治合法性,譬如德隆·阿西莫格鲁(DaronAcemoglu)和詹姆斯·罗宾逊(JamesRobinson)提出,文化不同部分所具有的不同属性以不同的方式组合在一起,为复合的政治制度安排提供了政治意义和合法性资源。
(三)文化实践的效应性
从文化意义上来看待国家,意味着要从特定群体的观念存在、生成、互动和变迁的视角来理解国家。在西方文化国家学者看来,国家或者是社会文化象征体系和意义系统的产物,或者是在社会生活实践过程中发展形成的关系实体,是特定领土内的民众共同经验与事件记忆的结果。这种共同经验,塑造了统一的国民性格和精神底蕴。就此而言,国家并非如组织制度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先验确定的,而是由国家主导的权力行动、世代累积的观念和伦理活动以及地方社会的经验知识的累积融汇塑造而成的,是由具有特定观念的集合人群承载的。因此,人们在理解国家时,应更注重国家的文化构成。
按照西方文化国家学者的看法,如果将国家视为社会传统或者社会生活实践的文化效应,那么,以往的国家观呈现的结构限定性特征都被消解于无形。在文化意义上,“国家”在试图突破各种固定而封闭的疆界,通过社会生活充满流动性的个体,将社会生活的张力显现出来,并持续进行意义生产与意象再造。那么,这里的“国家”就永远是鲜活的、流动的,是持续被再生产出来的。因此,通过文化国家的视角,国家呈现给人们的面貌是事关每一个个体和公民日常生活的实践性共同体和生命世界。就此而言,国家是社会集体行动的意象呈现,正如劳伦·勃兰特所言,“国家位于为人民集体拥有的历史——‘它的传统偶像,它的隐喻,它的英雄,它的仪式以及它的故事’而进行的斗争的中心”。
(四)“文化国家”建构的过程性
按照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逻辑,从文化视角来理解国家,国家的形成是过程性的。正如诺贝特·埃利亚斯所揭示的那样,现代社会的礼仪、规范是从宫廷礼仪规范中扩散出来的,人类社会中的本能感情生活及其发展,推动了社会整体的文明进程。这种文明进程随着不同的仪式与规范的扩散而逐渐蔓延开来,所谓文明,不仅是这种文化扩散的结果,也是文化扩散的过程。因此,应当更加关注国家文明进程中的这种“过程性”。
西方文化国家学者认为,在关于国家的“想象”建构、“演示”发生与“事件”生成的诸多事例中,这种过程性特点均可得到佐证。社会生活本身并非僵化封闭的,而是充满流动与变迁、博弈与竞争、偶然与意外,始终保持着自我适应、自我塑造和自我生产的动态性,“国家”作为从中逐渐生成并持续带有人们行为互动与社会实践的包容性“意象”,也体现了这种持续演化的“过程性”特点。因此,西方文化国家学者倾向于抛弃先验性的国家结构/特征设定,而从国家的内部演化、社会实践与发生过程出发,去理解作为一种观念建构或文化现象的国家是如何生成和发展的。
(五)国家研究路径的诠释性
不同于行为主义政治学秉持实证主义方法和“国家回归”学派使用比较历史分析对国家现代化发展的内在机理进行解释的倾向,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学者更偏爱采用批判实在主义、诠释主义和关系主义等学术立场和方法对国家现象进行诠释:他们声称,将致力于对事实的最大化解释,以求尽可能完整、准确地呈现引发特定事件发生的结构、效力和过程。因而,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对国家形成与发展的解释不仅寻求机制性的因果解释,也包含着对集体意义和象征互动的理解,相关学者试图采用诠释方法,揭示社会生活背后的意义图景。在经验研究中,这些学者更关注历史事件中的人们对自己生活和周围世界的体验和理解、在既定情境中所选择的生存策略以及表达自己诉求的特殊方式。这也就是汤普森所说的“历史学家必须时刻聆听普通人的声音”,因此,他们把研究焦点放在与普通人密切相关的仪式、传统、语言和日常行为上,放在历史事件发生的具体过程中,即提倡“根据时间过程中发生的新的话语和社会实践来认识其特殊意义”,利用文化符号对具体历史事件中所展现的面貌进行分析。
同时,西方文化国家学者强调文化的关系、网络和过程。在他们看来,人们在网络动员、想象塑造、表演互动和事件经历中的活动,是在一种关系的策略联结中实现的,“人际关系的全部改组必然会直接影响到人的仪表的改变,其暂时的结果便是行为与感觉表达的‘文明化’形式”。因此,他们认为,正是人际关系的重组与变迁,使人的行为发生变化,并最终引发了社会整体氛围与环境的变革。
三、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贡献和缺失
关于文化与国家的关系的学术研讨,与器物与国家、制度与国家、行为与国家、心态与国家的关系等等的研讨一样,是政治学研究历久弥新的命题。在世纪转换的今天,西方政治学围绕文化与国家的命题,孕育形成了文化国家理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加以分析,不难发现,西方文化国家理论虽然推进了国家理论的研究,取得了特定的学术成就,但是,也存在着重大缺失。
(一)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学术成就
1.关注国家的文化内容,拓展了国家起源和发展研究的视野。
“国家回归”学派强调国家的制度属性,倾向于将国家视为制度集束,并以此探究国家与社会变革的历史因素、国家形成的历史过程以及国家与社会利益集团的关系等,因此,对国家的制度组织发展、政治主体博弈的关注,成为其不少或缺的重要环节。但是,这些理论凝练却导致对社会生活的文化意义理解的失真,没有从文化意义上解释现实世界复杂的政治关系变革与局势演变。
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着眼于国家文化现象,分析和阐发了文化与国家之间的结构性关系和实践关系,从而丰富了对国家建构和发展过程的理解。在文化国家理论研究中,纳入仪式所体现的自然秩序、宗教所带来的教化功能及其对国家汲取和强制能力的强化作用,从文化意义上解释了国家形态与政治秩序的起源;解构了政治生活的社会现象和政治事件,指出了政治事件形成的内在过程、社会发生的心理基础及其对民众认知认同的心理影响;因此,这一理论使得理解和分析国家的视角更为多元,在文化传统、文化路径依赖和文化实践意义上开拓了国家的研究领域和分析路径。
同时,西方文化国家理论重视文化实践和社会事件的文化意义对于国家持续建构和发展的重要价值,着力解析这种文化意义与国家建构和发展的关系,从而开拓了社会实践和社会事件的文化意义分析路径,把社会实践和社会事件与国家发展和政治发展有机结合一体。这一新的分析视角,将“国家建构”的过程从制度产生和组织建构层面,转移到群体的社会文化层面和个体的心理认同层面,从而超越了“国家回归”学派的理论,拓展了国家研究的视野。
2.强调国家的文化意义,深化了对于国家文化意蕴的认识。
此前,西方政治理论对国家的理解大都是基于宏观的制度视角,而文化主义视域下的国家理解,试图从特定社群共享的价值系统、共同的事件记忆、建构的国家想象或者文化实践出发去解释国家现象,由此表明国家可以作为文化现象存在和发展,可以作为文化形态延续和生成政治文明,可以作为文化共同体而影响人类社会政治生活,从而深化了文化传统和文化实践的政治意义。
同时,相对于领土国家、制度国家、民族国家等理念,“文化国家”理念具有不同于制度、法权、民族甚至地域国家的特殊禀赋和扩展意义,在文化和文明的意义上赋予国家以超越时空而指涉特定文化共同体的心理和精神的意蕴,因此,基于“文化国家”理念的文化国家理论的提出、阐述和发展,使得国家在文化意义得到独特的解构和扩张。
在发展的意义上,以文化解读国家的方式,丰富了国家建构、政治发展与制度变迁的分析范式,突破了西方经典现代化理论中“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的过简逻辑,而认为制度变迁要以文化配置的改变为基础,认为文化资源的不同配置实际上为不同国家的政治发展提供了不同的情境结构与文化背景。这些见解,对于人们把握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文化实践和实践文化与国家构建和发展演进的关系,把握文化传统对于现代化内涵和路径的影响,乃至把握文明传统和文明形态及其发展演变,为文化传统与现代国家搭建了衔接桥梁,为现代国家建构中的文化传统、文化传承与现代转换提供了深层文化结构解释途径,为政治实践的文化意义提供了解读编码。
3.阐发了国家的文化内涵,深化了国家文化与社会传统和社会生活发展的关联性。
西方文化国家理论最为核心的要素之一,是对“文化”这一概念的关注。西方文化国家理论中的“文化”并非如行为主义所拥簇的个体政治价值观、政治心理或政治态度之类的加总与集合,而是人类社会生活中集体性的意义框架,或是理解社会生活的一种群体视角。行为主义范式下的文化分析,倾向于分析国家内部的文化要素或现象,而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则更倾向于将国家本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来加以解构和理解,认为只有着力关注人们所共享的意义和价值体系,关注人们日常生活的微观实践互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才能被纳入国家的宏大主题分析,从而深化了国家的文化内涵。
在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看来,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二分界线与其说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如说是伴随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而主观建构的效应。社会生活既不具有目的论的发展规定,也不存在发展进化论层层递进的进步预期,其精髓实际上在于日常生活的实践本身。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可以通过种种手段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信仰和意义系统,建构不同的意象和实践关系,进而实现人口的思想规训与文化认同,那么,国家能力的直接体现,就是国家施行文化规训所产生认同效应的程度。这些看法,深化了国家文化与社会传统和社会生活发展的关联性的研究。
4.构建了国家现象的文化分析范式,创新了国家分析的视角和理论。
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革新意义在于,不再单纯将文化视为特定的心理、观念和理念,而是赋予了文化概念以新范式和新视角的含义。通过这一切换,原本的国家相关的物质和制度概念有了不同的内涵,如作为社会实体的“阶级”被视为一种文化形式;制度也并非纯然的物质实体,而是一种重复进行并被反复实践的规范形式,是一种人们内化的神话与仪式;据此,国家也不仅仅是合法垄断暴力的组织机构,而同样可以被视为道德权威、被塑造的集体意象和逐渐形成的文化形式。通过这一文化范式和视角的指引,人们日常生活中或宏观、或微观的政治现象与事件经历,都可以被重新解读和观照。正如格尔茨所言,这一视角之下,“推论的工具正在转变,社会越来越少被再现为一种复杂的机械或一种准有机体,而愈来愈常被再现为一场认真的博弈、一场路边戏剧,或者一份用行为写成的文本”。这种研究范式和视角的切换,显示了文化国家所具有的研究方法创新意义。
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这些学术成就和贡献,对于开拓国家研究的视野,创新国家研究的视角,丰富国家理论的知识,开阔国家现象的认识,选择国家分析的途径,具有特定的学术启发和借鉴意义。
(二)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理论缺陷
1.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在本体论层面具有历史唯心主义取向,从而倒置了国家产生的基础和根源。
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本质是物质的,人们的社会存在根本上是物质性社会联系的存在,这种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因此,国家问题“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因此,归根到底应该从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中得到解释。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决定了人类社会的基本关系,“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正基于此,马克思主义反对黑格尔所谓的国家是“伦理观念的现实”与“理性的形象和现实”,而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分裂为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的国家。因此,科学深刻地把握国家本质,必须立足于对于国家的物质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深入研究和把握。
西方文化国家理论把文化和精神现象设置为国家现象的本源、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初始动因,甚至认为国家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想象与心理建构,并以人们的心理感知与认同作为国家能力发展的重要衡量标准。这些观点不仅片面强调和阐发文化传统和实践文化意义在国家形成、本质和发展中的决定意义,而且割裂国家现象的物质基础、社会本质与精神形态的有机联系,从而从根本上否定了国家现象产生于人类社会的物质运动,扭曲了人类历史反复验证的国家形成和发展运动的客观规律,本末倒置地歪曲了国家的本质属性,显示出其历史唯心主义立场。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唯物辩证法并不否定作为精神和意识形态的文化对于国家发展具有能动作用,但是,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在肯定结构性文化和实践性文化对于国家建构和发展的能动作用时,把这种能动作用放大和夸大到本体论的层面,赋予文化以国家原初本质和决定性地位,甚至把文化现象归结为国家建构和发展的初始和根本动力,这就扭曲了文化国家理论的学术贡献,跨过国家理论的真理河流的边界而走向荒诞。
2.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在认识论上片面夸大和强调文化对于国家的意义,忽视人们的社会实践的政治意义,从而具有形而上学的特点。
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片面强调和夸大文化对于国家形成和发展的认识论意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作为心理和精神的意识形态和国家观念,是作为历史和社会结构在社会成员意识和心理层面的体现和反映,是政治生活的精神内容。“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文化国家理论把文化和精神现象设置为独立的、自主的现象,实际上否定了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条件和经济基础,从而陷入认识论上的片面性和形而上学。
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忽视了社会和政治实践对于国家的决定意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强调实践对于意识的决定意义,“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因此,要“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而“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相形之下,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关注国家观念自身的建构,实际上否定社会实践对国家观念建构的基础性、前提性和决定性作用。因此,文化国家理论本质上割裂了社会意识与社会实践之间的辩证互动关系。由此使得文化国家理论滑向形而上学的认识盲区。
3.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否定国家的目的性,在价值论上具有虚无主义的特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随着生产力和人类文明历史不断发展的,随着物质性生产关系的变革,人类社会必然要实现“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以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作为国家的客观归属,这种客观规律发展的目的性,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价值基础。西方文化国家理论则认为,“国家”建构的过程性秉持国家建构的流变性、工具性和偶变性观点,理解国家形成时,应当排除目的论和进化论的观点,这就使得文化国家理论陷入了虚无主义的泥淖。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虚无主义,具体体现为其国家价值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和目标虚无主义。
(1)国家价值虚无主义。文化国家理论将国家单纯视为由宗教、仪式和关系等文化网络所影响并经由想象和诠释等所建构出来的观念聚合体,忽视国家具有的经济、社会和制度属性,实际上消融了国家对于社会经济基础、阶级阶层、价值观念和历史发展的意义,进而把国家现象化解成为随意甚至偶然的随意性现象。这种从人类社会结构和历史发展中脱虚的国家理论,体现了西方现代性潮流中相对主义的价值主张,侵蚀了现代国家的价值基础。
(2)历史虚无主义。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认为国家产生和发展于社会,最终会回归于社会,在国家产生、发展和消亡周期中,呈现出漫长的历史纵深,凸显经济—历史结构对国家历史形态的决定性、阶段性和发展性影响。相形之下,西方文化国家理论虽然关注仪式、宗教和关系等文化传统对国家形成与发展的影响,但是却缺乏对于这些文化要素形成的历史根源和发展规律的深刻分析,从而构成了其历史虚无主义的理论基因。
(3)目标虚无主义。虽然西方文化国家理论注重人的意识的本位性,注重对普通人日常生活的世界意义的剖析与解读。但是,他们并没有据此系统地提出关于人的发展目的的观点,并没有把对人的意义发掘转化为促进社会发展与人类解放的目的动力,反而认为,作为文化现象,国家经常是无目的的,从而强调人们关于国家的认识和感知是非目的性的。西方文化国家理论的这种目标定位,显示出其理论目标虚无主义的严重缺失,使得国家观念和文化认知演化为人们的精神消遣玩物和世俗享用,无助于从价值理性层面解读国家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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