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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平委员主题发言: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提供立法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姜平在全国政协“仲裁法的修订”双周协商座谈会主题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积极建设国际仲裁中心已初见成效,对照国际仲裁中心较为公认的要素标准主要包括完善的法律制度、优秀的人才队伍、有国际竞争力的仲裁机构、吸引较多的国际仲裁案件等,我们还需要做很多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借鉴国际通行规则,提高我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国际竞争力。重视加强司法对仲裁的友好支持和适度监督,尤其坚持国际通行的司法审查程序性标准,审慎研究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并轨问题,有力维护仲裁独立性。
二是进一步推动机构改革发展,强化仲裁机构独立性、专业性和公信力。通过立法明确仲裁机构的非营利法人性质和具体类型,加快治理结构改革。具备条件的机构进一步探索引入境外专家参与治理。同时,分类支持仲裁机构发挥区位与行业优势,在解决新型争议方面创新探索。
三是进一步开放国内仲裁市场。在目前局部探索实践基础上,允许和支持境外仲裁机构入驻内地,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来华仲裁,增强国际仲裁中心的资源配置能力;同时发挥境外仲裁机构“鲶鱼效应”,促进国内仲裁市场的竞争发展。
四是打造高素质国际化仲裁人才队伍。加强统筹规划,系统推进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专业精、外语好、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仲裁人才。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到国际仲裁机构和国际组织任职交流。完善仲裁员准入和退出管理,强化行业自律与监督,督促仲裁员规范履职行为、强化职业操守。支持仲裁机构选聘更多优秀国际仲裁员,努力建立更国际化、多元化、更高水平的仲裁员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