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司机:“不贴车身广告就会被罚二百” 上海执法整治网约货运平台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9月10日报道:你一定在街头巷尾看到过那些贴有“货拉拉”、“58速运”等字样的私家车呼啸而过。这些车辆不但在车身后挡风玻璃上粘贴广告,还普遍存在客车载货、擅自改装、违规装载危险货物等违法行为,影响市容市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今年8月初,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召集市交警总队、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约谈了上述“货拉拉”、“58速运”等网约货运平台负责人,要求平台依法依规限时整改。9月10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总队、市交通执法总队三部门执法人员至虹漕路421号货拉拉办公地以及江场西路299弄58速运办公地进行执法检查。下午,三部门执法人员在沪太路、汶水路进行设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8名,拦车检查21辆,查获车身粘贴广告、客车载货、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18起、暂扣车辆4辆、当场处罚4辆、当场改正15起。
图为执法人员在沪太路、汶水路进行设卡检查。
司机:“不贴平台广告就会被罚款甚至封号”
利用网约货运车搬场、送货,在共享经济、移动出行的时代,已经成为许多人的首选。然而,这些网约货运车存在的种种不规范运作,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9月10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总队、市交通执法总队三部门执法人员至虹漕路421号货拉拉办公地以及江场西路299弄58速运办公地进行执法检查。
记者在虹漕路的货拉拉办公地看到,车窗上贴有“货拉拉”字样的车辆进出频繁。“在车身后挡风玻璃上粘贴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告知车辆司机。根据《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除轨道交通车辆、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和货运出租车外,禁止利用其他车辆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城管执法部门可根据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责令运营单位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位邹姓司机告诉记者,自己只是按照平台规定办事。他出示的一份《货拉拉车贴协议》显示:“司机有义务在每月25号至次月1号登入货拉拉司机端APP,通过司机账户上传两张车贴照片,作检查车贴所用……如无故撕掉车贴,司机须向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整。”
协议另附有一份“车贴上传小提示”,要求司机根据每月审查手势或物品要求,从左右两侧45度角拍摄车身照片,再上传到司机端后台。“必须按照平台规定的要求上传车贴照片,否则不能通过审核。”该司机告诉记者。
图为货拉拉提供给司机的“车贴上传小贴士”。
执法人员路口设卡检查查获违法行为18起
9月10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总队、市交通执法总队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8名,在沪太路、汶水路进行设卡检查。该路口附近有红星美凯龙、百安居、宜家等家居建材商场,来往的货运车辆络绎不绝。短短两个小时里,执法人员拦车检查21辆,查获车身粘贴广告、客车载货、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18起、暂扣车辆4辆、当场处罚4辆、当场改正15起。随后,执法部门将对平台及车辆作进一步处理。
其实早在今年8月初,市城管执法局就牵头召集了市交警总队、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约谈了上述“货拉拉”、“58速运”等网约货运平台负责人,要求平台就经营中存在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问题,依法依规限时整改。至本月初,自行整改时限届满,三部门按约谈时告知的内容,对“货拉拉”、“58速运”等网约货运平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
货拉拉的相关负责人向东方网记者出示了一份落款日期为“8月31日”的整改报告,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整改,包括清理平台上不符合资质的司机和车辆、加强资质审核工作、推动平台运力的合规合法性建设。然而,在9月10日下午的路口设卡检查点,记者却从一位货拉拉司机提供的车贴协议里看到:“合作有效期从今年9月3日起生效。”该司机称:“平台跟我签协议的时候,仍然要求我粘贴车贴。”
下阶段,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总队、市交通执法总队三部门将继续联手对网约货运平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持续不间断打击,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多举并措,将处罚信息上传至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发挥信用联合惩戒作用,努力完成好进口博览会保障任务,创造良好的环境秩序。
文章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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