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年前决定走正规化机构新媒体之路的那一刻,野马财经的小伙伴们就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准备直面创业的各种艰难困苦。
一路走来,虽然也有受过误解、遭到质疑的时刻,但是依靠着每一位读者的支持和信任,以及深藏在我们团队内心深处对高质量财经原创内容孜孜不倦的追求,对“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应该是道德经济”坚定不移的信仰,我们成功跨越了一道道难关。
未曾想到,如今,我们却遇到了一件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麻烦。
2017年以来,野马财经依据上市公司公告、实名举报人的书面证据,以及我们自己严谨和细致的求证,对资本大佬方威麾下的“方大系”上市公司高层人士变动、被举报以多种手段试图争夺他人股权等情况刊发了原创文章;并了解到,“方大系”旗下江西萍乡钢铁(下称:江西萍钢)以“高分红、高奖金”登上媒体头条的同时,却一直试图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回购员工股金,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后来,有当地群众向野马财经反映:“江西萍钢的全资子公司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下称:萍安钢)存在大肆污染当地水体和空气的问题,排放出的重金属铊一度影响到了邻省——湖南省的水体。2018年8月6日,萍安钢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治。然而,为了自身利益,萍安钢居然出现了煽动员工向政府施压复工的情况。迫于压力,当地政府随后允许萍安钢复工。复工之后,萍安钢的污染依旧。”
上图为萍安钢复工后厂区废气排放照片
野马财经通过多方了解,发现确实有中层在员工微信群中,传达中层正职会议内容时,提到“公司宣布放假,放假期间,全员拿生活费,包括留守上班人员。如有不接受的,特别是有房贷车贷的可以结伴向政府诉求解决。”
上图来自萍安钢员工微信群
随后,萍乡市政府门口果然出现了众多萍安钢工人给政府施压,要求恢复工厂生产。地方政府人士不得不出面安抚。8天之后,萍安钢得以复产。而后,江西萍乡市因为在水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另辟蹊径、假装整改”应对环保督查考核等怪现象,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批评。
“方大系”在了解到野马财经在做相关的原创内容之后,先后五次通过各种手段让我们闭嘴,要求我们签署“永远不再发布及转载涉及方大集团及其下属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的各类正面、负面文章”的承诺书和保密协议书。同时,对于已经刊发的报道,“方大系”在自己作为纳税大户的甘肃兰州与江西萍乡,通过以不同主体起诉野马财经来进行施压,还曾在庭审前扬言“有的是法院让你们输官司”。
而在案件的审理及裁定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同寻常的状况。例如兰州市红古区法院的庭长和书记员,不远千里来到北京向我们当面递交传票;“方大系”的一审诉状和上诉书出现了前后矛盾的明显造假,依然能够胜诉等问题。
这不由得让人想起,江西萍钢的一位股东周华文曾公开对媒体提到,2013年时,“方大系”为了让他低价转让手中的江西萍钢的股权,罗织罪名将他抓捕,在狱中强行要求转让股权。
周华文表示,江西萍钢法务部部长朱宣洋曾扬言:江西的公、检、法,就是我手中的风筝,我要它飞就飞,我要它收就收。
朗朗乾坤,竟然有人在共和国的土地上说出如此狂妄的话,然而,结果又让我们“不得不服”……而且还不止是江西。
事情源于一年之前:
2017年,“方大系”多家上市公司出现高管人事变动:方大炭素(600516.SH)在任7年的何忠华卸任董事长,解聘衷金勇和李晶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方大特钢(600507.SH)董事会秘书田小龙离任,公司董事长钟崇武卸任,谢飞鸣接任;方大化工(000818.SZ)多名董事联名提交议案罢免了董事长闫奎兴,由副董事长赵梦接任;公司原总经理郭建民、原财务总监李晓光亦被免职;原董事会秘书宋立志、原总工程师罗宏等人也先后因个人原因辞职……
根据前述公告信息,野马财经撰写了一篇“方大系”上市公司高管人事剧烈变动(点击蓝色字体可查看原文)的原创文章,随后被方大炭素(600516.SH)在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
2018年2月28日,野马财经依据“方大系”下属公司江西萍钢股东周华文的实名举报材料及深入研究撰写了《“方大系”巧取百亿萍钢的隐秘路径》(点击蓝色字体可查看原文)一文。随后,又被方大特钢(600507.SH)总经理尹爱国、江西萍钢公司,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
谁在左右地方司法,
不惜出现信息披露违规?
既然是打官司,那么公堂之上,自该有明镜高悬。
然而,野马财经很快发现,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纯粹。
诉讼开始之前,先是自称“方大”方面人士拨打野马财经的办公座机,扬言“有的是法院让你们输官司”。
让我们十分惊讶的是,接到电话的第二天一大早,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的庭长杨小梅、书记员李舒竟然亲自来到野马财经位于北京的办公室,送一份快递就能到的名誉侵权官司传票。野马财经就关心几个问题:打没打飞的?住没住酒店?钱谁掏的?
更加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在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方大特钢(600507.SH)总经理尹爱国和江西萍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而且要求案件在尹爱国的长期居住所在地——江西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议此案。
实际上,在《“方大系”巧取百亿萍钢的隐秘路径》全文中,仅有一处提及尹爱国。原文为:当地一位王姓人士也提到,当初为了支持萍钢改制,萍钢还号召员工的亲朋好友出资购买股金,但是“方大系”对这部分人不予回购,这样的人有2000多位。还是闹了几次,最后由萍乡市峡山口公安分局局长刘培方出面和萍钢的党委书记尹爱国沟通,后来“方大系”才同意将这2000多人纳入回购名单中。
这一段描述为客观事实,有多个独立信源。
而且,尹爱国在起诉状中自称经常居住地在萍乡市湘东区,并不在安源区。
我方律师提出,涉案文章与尹爱国无关,尹爱国在本案中出现完全是为了影响管辖,扰乱司法。毕竟,被群众投诉的污染企业萍安钢常年为安源区的第一纳税大户。
而且,尹爱国为上市公司方大特钢总经理,方大特钢官网及公告均披露其长期工作、居住于南昌市,而非距离方大特钢300公里之外的萍乡市安源区。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与尹爱国诉状相互矛盾。
基于以上依据,我方律师提起管辖权异议。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野马财经的管辖权异议。
该判决称:本院审核了民事起诉状及《“方大系”巧取百亿萍钢的隐秘路径》这篇文章,认为起诉状事实和理由均是围绕江西萍钢的名誉权损害进行阐述和事实列举,起诉状没有原告尹爱国名誉权受到侵害的相关事实和理由,诉状只是提到原告企业声誉受到损害,而非个人声誉,原告尹爱国起诉二被告不符合《民诉法》第119条,不应认定为本案适格原告。最终裁定:本案移送江西萍钢住所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对此,方大特钢的总经理尹爱国和江西萍钢提起上诉。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诉的过程中,新的矛盾之处开始出现。
在一审诉状中,尹爱国称自己的常住地址为萍乡市湘东区。
在上诉状和终审裁定书中,尹爱国却将常住地址变更为:萍乡市安源区。
难以置信的是,尹爱国的常住地址,在自己写的两份诉状中说法都对不上,法院竟然进行了改判。对于一审裁定如此清晰、简单的事实,二审法院——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撤销安源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的终审判决,让该案的管辖权留在了萍安钢(被投诉的污染企业)纳税所在地的安源区人民法院。
这一份终审裁定相当于认定方大特钢总经理尹爱国为本案适格原告,而且他的长期居住地为萍乡市安源区,因此该案可以在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
起诉状常住地为湘东区,上诉状变为了常住安源区,如果再算上上市公司披露的长期工作居住于南昌市,尹爱国一人竟然可以常住于三地,不免令人啼笑皆非。
假如尹爱国在起诉状中所称长期居住于萍乡市安源区是真实的,那么他究竟是如何担任300公里之外的上市公司方大特钢总经理的?他如何能够实现晚上居住于300公里之外的萍乡市安源区,早上到位于南昌市高新区的方大特钢上班的?
众所周知,“方大特钢”是出了名的高薪公司,普通员工的年终奖都是用现金墙发放。
上图为界面报道截图
A股薪酬王的桂冠更是多次被方大特钢的高管摘得。
作为2018年新任方大特钢总经理的尹爱国,其具体薪酬虽然尚未披露,但是董事能从公司拿到4000万薪酬来判断,尹爱国自然不会太低。
那么,作为上市公司总经理,尹爱国竟然长期居住在300公里之外,还拿着高薪,这是对7万名投资者的不负责。上市公司方大特钢,对于涉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工作、居住信息不做信息披露,甚至多次在公司公告、官网上涉嫌虚假披露尹爱国在南昌市主持日常工作,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相反的,如果来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真的,即尹爱国的确常年工作、居住于南昌市,那么尹爱国在《起诉状》、《上诉状》中提供的两处长期居住地就是公然对法院撒谎。而且可以判断出方大特钢总经理尹爱国缺乏上市公司高管应有的基本诚信,根本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而且,尹爱国还担任着江西萍钢的党委书记,这种缺乏基本诚信的人如何能够胜任一家拥有万名员工公司的党委书记?
无论是方大特钢信息披露违规,还是尹爱国缺乏基本诚信,均是对方大特钢7万名投资者的不负责任。
五次要求野马财经永远封口
借着双方对簿公堂之际,“方大系”先后五次施压,要求野马财经签署“承诺永远不再发布及转载涉及方大集团及其下属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的各类正面、负面文章”的调解书和保密协议书(下称《承诺书》)。
第一次是在2017年底,“方大系”通过上海一位《XX日报》的媒体同行转告野马财经创始人李晓晔,如果同意签署《承诺书》,方大炭素立刻撤诉。被李晓晔当时一口回绝。
第二次是在2018年初,“方大系”委托北京一位《XX时报》的媒体同行作为中间人,联系野马财经,希望野马财经尽快签署《承诺书》,只要签署了《承诺书》,方大炭素立刻撤诉。再次被野马财经拒绝。
第三次是在2018年春,“方大系”下属公司江西萍钢法务监审部长朱宣洋在电话中委托李晓晔从前的采访对象——知名法律界人士李庄代为转达,只要野马财经承诺不再继续对方大集团旗下所有公司做报道,“方大系”旗下公司和野马财经的2个案子都可以撤诉。随后李晓晔请李庄转达朱宣洋,野马财经不同意。
第四次是,野马财经代理律师在与方大炭素代理律师沟通开庭事宜时,方大炭素该案代理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将方大炭素的和解意见以短信方式发送给了野马财经的代理律师。方大炭素重申了此前已经多次提到的“要求野马财经承诺不再发布或转发涉及方大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各类文章,包括正面、负面信息。方大集团旗下萍乡钢铁起诉案件一并和解。”并且,对方表示,因方大炭素审批需要时间,如果开庭前能审批完,当庭和解,如方大炭素审批不完,野马财经先盖章提交,待审批完后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
第五次则是在兰州市红谷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法庭上,方大炭素重申了前述要求,被野马财经当庭拒绝。
庭上、庭下相互配合、共同施压,连续五次要求野马财经承诺永远不再刊发或转载对方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各类信息,将“方大系”试图通过打官司实现让野马财经永远闭嘴的真实目的暴露无遗。
“黑白两道”都有人?
除了奇招迭出的司法诉讼,“方大系”为了让野马财经永远闭嘴,动用了更加恶劣的手段。
多次施压未果之后,还有社会人士通过座机拨打野马财经创始人李晓晔手机,警告李晓晔,不得再撰写及转载任何有关方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任何正面、负面报道。同时扬言“黑道白道都有人,方大炭素已经报案,要让警察来抓李晓晔”。
颇为讽刺的是,在方大炭素(600516.SH)的一份《民事起诉状》中,公然将动用公安一事还写成了白纸黑字,要野马财经承担扰乱社会秩序的刑事责任,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在旗下方大炭素、方大特钢、江西萍钢轮番上阵之时,“方大系”核心企业方大集团也亲自上场,参与了进来。
方大集团多次给野马财经的邮箱中发送一份自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状,表示要向野马财经索赔百万。
不过,据野马财经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了解,他们还未受理该案,法院没有立案纪录。
江西萍钢、方大炭素、方大特钢,以及背后的方大集团等“方大系”核心公司以组合拳的形式,借助“主场优势”,试图将野马财经拖入诉讼的泥潭,最终达到让我们永远闭嘴的目的。
仅兰州市和萍乡市的两个一审诉讼,野马财经花费的律师费、差旅费、证据公证费、诉讼费等各项费用已经合计超过20万元,而这还没有算二审的费用,也没有算方大集团扬言百万索赔的案子。
打官司消耗的金钱、时间、精力,对于坐拥多家上市公司、拥有庞大法务部的“方大系”来说,自然是九牛一毛;但对野马财经来说,作为一家仅有50余人的创业公司,已然是不小的负担。并且,由于我们之前没有专门的法务,野马财经只能抽调内容团队的人临时上阵,牵扯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每每至此,我们总不禁反思,这一切值得么?毕竟,无论是萍安钢严重的污染,还是江西萍钢低价回购员工股金、以及“方大系”收购国企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质疑,网络、媒体之上声讨之声均有,却一直未能真正解决,野马财经作为一家成立仅三年的小小自媒体又能改变什么呢?
不过很快,我们就坚定了答案。
多位江西萍乡本地人与野马财经取得联系,尽己所能的给我们提供了萍安钢污染的大量证据,给予了我们无比的信任。他们说,“希望在萍安钢工作的亲朋好友和我们的儿孙们不用受萍安钢的污染,如果没有人抗争,没有人敢发声,萍安钢的污染不会自己消失”。
上图为萍安钢一个车间
闻听此言,我们感受到了一种悲哀,但更多的是沉甸甸的责任,一份作为新媒体的发声渠道的责任。
就像2018年1月1日,野马财经新年献词中所承诺的,“努力扮演好第三方监督的角色,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为大家尽可能地找寻隐藏的真相”。
顶住来自类似“方大系”这样的大公司的种种压力,继续发声,这本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序良俗的应有之义,况且我们相信“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应该是道德经济”。如果没有人顶住压力,拼尽全力争取,市场经济不会自己变成法治经济和道德经济。市场的平衡,就需要在市场的参与者、监管者、第三方的博弈中实现。
更何况,野马财经作为一家拥有50余人、已经机构化运营的自媒体,在遭遇上市公司永远封口的这种无理要求时,都深感力量弱小,疲于应对。那么,其他的财经自媒体面临的恶劣环境,更是可想而知。如果“方大系”能够通过动用地方公检法来达到让自媒体闭嘴的目的,就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效仿,这对于信息披露质量本来就不高的国内证券市场,无疑将是一种倒退。
因此,无论“方大系”是通过地方公检法,还是“黑道白道都有人”,抑或财大气粗,试图用疲劳战术让我们自顾不暇,野马财经都会一直坚守脚下的阵地,绝不退缩。
如果你愿意帮助野马财经来对抗“方大系”,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正义,维护公序良俗,欢迎在微信公众号野马财经评论区或者后台给我们支招。如果你愿意支持我们一些真金白银的律师费,欢迎通过下方的赞赏支持野马财经。你们的支持,永远是我们最坚强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