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8月20日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向昱璇 周萍)武汉一对情侣同居生子后,男友嫌孩子吵提出分手,孩子由女友独自抚养。今日,记者获悉,王女士(化姓)将前男友李先生(化姓)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孩子归自己抚养,李先生按月支付抚养费。经审理,法院判决李先生按月支付抚养费,孩子归王女士抚养。
王女士和李先生原本是一对恋人,2016年两人开始同居,一直未办理结婚证。2017年,王女士怀孕生下孩子。王女士还未出月子,李先生觉得孩子太吵闹,搬离了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子,向王女士提出分手。
今年6月,王女士将李先生告上武汉市洪山区法院,李先生最终未出席庭审。开庭时,王女士说,孩子一直由自己抚养,李先生对孩子不闻不问,也不支付抚养费,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孩子现在2岁了,每个月开支很大,要求李先生按每月3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
另外,王女士说,她已经在武汉定居了,有稳定住所和工作,能够给孩子成长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李先生居无定所,工作也不稳定,没有能力和条件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因此,要求法院判决孩子归自己抚养。
经审理,法院认为,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考虑,孩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孩子继续由母亲抚养照顾更为合适。因李先生未到庭,王女士也未对李先生现在的工作和收入情况进行举证,因此参照武汉市最低生活水平,酌定李先生每月按850元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满18周岁。
今年7月,法院判决孩子归王女士抚养,李先生必须每月支付850元抚养费。
承办法官表示,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双方必须尽到为人父母的义务,对小孩的成长承担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