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花了一套房的钱找人代孕,代孕妈妈生了孩子却反悔!孩子到底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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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岁半的男孩天天(化名),
并不知道自己的特殊身世,
直到不久前,
他才第一次见到母亲玲玲(化名),
而天天也对自己的亲生母亲十分抗拒,
究竟发生了什么,
让这对母子关系如此生疏?
原来,玲玲是一位代孕妈妈。
天天的父亲王先生在35岁那年,
通过网络认识了东北女子玲玲,
但和别人家的爸爸妈妈不同,
天天的父母不曾恋爱、没有结婚,
甚至在算不上真正认识的情况下,
就有了天天。
两人是在“代孕群”里相识的,
目的也只有一个
生子!
天天爸爸说,
当时两人谈妥了条件,
在自己支付了
东北一套小户型房子的价格后,
玲玲便开始了自己代孕的“工作”。
在这期间,
玲玲按“进度”,
从王先生这里领取“工资”。
直到2016年底,
天天出生。
但对天天来说,满月就意味着母子分离,
因为按照父母双方的协议,
满月后,
妈妈就完成了她的“项目”
收尾款,关账,走人,
从此互不打扰。
据玲玲讲,
离开孩子的这天,
上海一整天都飘着雨,
自己的心情,
似乎也和这天气一样阴沉。
天天百日那天,
妈妈特地从长春老家赶到上海,
在得到天天爸爸的同意后,
看了一眼孩子。
谁知这一眼就让她再也放不下了,
尽管知道代孕是错的,
但毕竟经过了十月怀胎、血肉相连,
原本只是为了赚钱的玲玲,
开始对孩子越来越舍不得。
于是两个月后,
玲玲把王先生告上了法庭,
想要争孩子的抚养权。
案子经过冗长的调查和审判,
一审、二审都驳回了玲玲的请求,
把天天判给了王先生,
但没过几个月,
玲玲再次把王先生告上了法庭,
这一次她要的是孩子的探视权。
这个案子,
一度让法院的法官们为了难,
从法理上讲玲玲是孩子的母亲,
天经地义可以探视孩子
但王先生的顾虑也不无道理,
由于天天的父母
没有婚姻,没有感情,
更没有共同的亲戚和朋友,
甚至连对方家住哪里都不知道。
一旦玲玲在探视过程中,
带着孩子一走了之,
王先生该上哪儿去找孩子呢?
最终,法官们另辟蹊径,引入了第三人探视机制:玲玲必须在阳光中心社工的陪同下,才能和天天进行会面。这样一来,妈妈能一解相思之苦,也免除了爸爸的后顾之忧。
法院最终判决,
玲玲在第三方陪同的情况下,
每月对天天进行一次探视。
如今,天天已经开始有规律地和妈妈见面了。在第二次探视的时候,向来胆小谨慎的天天,竟然破天荒地开口叫了声“妈妈”,可见,他已经慢慢接受了这个陌生的阿姨,也慢慢有了“妈妈”的概念。
小编有话说
点亮小花,
希望这位小朋友,
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来源:看看新闻Knews(ID:kk_news)
记者:徐蔚珏、李 翔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