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家暴了!”Papi酱公司知名博主自曝其遭遇:被男方拖出电梯殴打
昨天(25日)下午,网红美妆博主“宇芽”在微博发布一段长达12分钟的视频,揭露了自己曾经被家暴的遭遇——
作品中是个很爱笑的女孩,可谁能想到,她现实中的遭遇却足以用恐怖来形容。就是这样一个博主在生活中,却不知经历了多少个日夜的挣扎与恐惧,才鼓气勇气站出来,诉说她被一个所谓的“完美”男人家暴的事实。
12分钟的视频,看完只觉得脊背发凉↓
视频来源:@宇芽YUYAMIKA
雨虹的微博发出后,一小时内就得到上万网友声援。
网友纷纷围观声援安慰雨虹,并愤怒留言,表示要严厉惩治这个男子,“看哭了,真的想象不到雨虹经历了这样的事情,出来作证的人也很勇敢。”“令人窒息!视频看的感觉手都是抖的 。”“电梯里的场景像恐怖片一样,希望姐姐能走出这段阴影。”
何雨虹告诉记者,今年她一共遭受前男友的家庭暴力5次,最后一次是在8月底。她很后悔自己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并在当时选择了沉默。
“正是由于一而再,再而三原谅他,最终导致了后两次最为严重的家暴。家暴只有0和一万次的区别!希望这一次还不晚。”
她告诉记者,施暴者是她的前男友沱沱(微博名“沱沱的风魔教”),重庆某知名绘本家,曾创作了重庆风光的系列绘本(沱沱),44岁,离过婚。他们相识也是因为自己曾经仿过蒙娜丽莎的妆容。
沱沱创作的老重庆主题漫画作品《去漂流》,曾在天涯重庆论坛上赢得超高人气,被网友誉为可“媲美宫崎骏”。(来源:新浪博客)
在何雨虹最初的记忆里,沱沱也是个完美的人,拍摄影集很文艺,被他的才华折服。
人心难测,在一起后,她的噩梦开始了。
因为莫名其妙的小事,雨虹总会遭到家暴,不是那种轻微的推搡,而是鼻青脸肿。
短短一年的相处,整整5次家暴。
何雨虹记得每一场家暴的细节,在长达12分多钟的讲述视频中,雨虹称电梯里的一幕是她遭遇的第四次家暴。
那天因为很小的事情,沱沱再次失控,吓得何雨虹立即往外跑。雨虹还暗自庆幸,她家住66楼,电梯正好停在那里。
只是,她并没有逃出魔掌,沱沱冲了进来。
当时是怎样的一种绝望呢?
雨虹说,自己用尽了所有力气嘶吼,哪怕一个人能听到能看到也好。
可惜再无他人在场。她被拖出电梯,拖进家门……
从电梯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今年8月21日下午5点多,在某小区电梯里,一男子赤膊野蛮抓着倒地的雨虹,疯狂往外拖拽。雨虹在地上拼命挣扎,最后被拖出电梯,电梯门关闭。
根据雨虹的讲述,被拖出电梯后,前男友用力掐她的脖子,感觉快要窒息,又被抓着头使劲往墙上撞,不停辱骂,接着又被前男友抓住肩膀用力往地上一摔,尾椎着地,双腿失去知觉。
而最恐怖的第五次家暴,在十天之后就来了。
这场家暴带给她可能是一生中最伤痛的回忆,说起经过,雨虹要一度隐忍情绪,才能继续往下说。
那天,沱沱把她摔在地上。一瞬间,雨虹就没法动了。
施暴并没有结束,沱沱把雨虹拖到门口,用脚踩在她脸上。对当时情节的回忆,每前进一步,伤痛屈辱就深一步。
屈辱,不忍回首。
失去反抗能力的雨虹只能护住自己的身体,任沱沱施暴,不敢表现出任何反抗,只是盼着他的情绪能尽快发泄完。
她知道,任何反抗只会引起他更狂烈的施暴。
沱沱打完人之后,叫来自己的学生把人带走。
“当时我无法站立,不能动瘫在地上,求他别打了,他视而不见还继续用脚踩我脸、踹我身体。”在雨虹的讲述中,每次施暴后她的脸恢复至少需要一周时间,严重影响了生活和工作,最严重的一次整整一个月都无法正常走路。
雨虹也选择了与沱沱分手,只是她很后悔,前几次遭遇家暴没有选择报警,如今再去报警已经没有先前的证据了。
雨虹将遭遇发到朋友圈,越来越多人愿意站出来为沱沱家暴作证,其中就包括沱沱的两任前妻。
雨虹公布的视频中,男方的两位前妻也表示,曾经遭到过家暴。记者尝试通过微博与对方联系,但没有得到回复。
据悉,沱沱结过多次婚,并且这成了他值得炫耀的事情。
视频中,站出来的人遭遇的家暴同样惨烈,甚至堪称致命。
第一任前妻阿步怀孕时,肚子就被沱沱踹了几脚。现在要不是雨虹站出来,十年前的事情自己已经不愿再回忆了。
第二任妻子金秋则被沱沱抓起头来撞墙。
金秋说,自己也后悔,如果当初选择报警,同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在雨虹身上。
(受害者金秋)
为什么没报警呢?因为沱沱有一套非常完整的话术,家暴之后总能花言巧语乞求原谅。
如果妻子执意报警,就会被沱沱威胁杀全家。
曾经的知情者也勇敢站了出来。
沱沱的朋友出来作证:我亲眼见过他家暴。
沱沱的学生没有选择包庇老师。
记者尝试通过微博与沱沱联系,但没有得到回复。不过事发后,沱沱显得十分“淡定”,晒出美食照,配文:“如果回望深渊,深渊也正在凝视你。所以不如凝望白砍鸡。”并关闭了微博评论。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重庆市妇联维权部负责人表示,对于家暴的传统定义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行为,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庭成员”这个限定显得过于狭窄了,社会上存在的婚前同居以及离婚不离家的现象越来越多,反家暴法对此也有相关规定,因此,非婚姻关系的伴侣之间发生暴力行为也可以参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执行。
据介绍,家暴行为很隐蔽,许多家庭在“吵架—暴力—和好”中循环,因为面对的是有深厚感情的家人,许多受暴者不愿告诉外人,更不用说借助法律。家暴案件被发现、进入诉讼程序的只是冰山一角,即便是被查处的家暴案件,多数被害人在案发前实际上也已遭受长期暴力,忍到极限才发声。
家暴受害者多为女性,出于挽救婚姻的目的,把家庭暴力行为视为家务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害者往往对家暴采取容忍态度,或通过“以暴制暴”进行回应。只有在提出离婚诉讼时,受害者才把家暴作为诉请离婚的理由。
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不是家务事,一定要对家庭暴力说“不”!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留下报警记录,做伤情鉴定。在不方便语音报警的情况下可以选择12110短信报案。三、向有关单位求助。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可以拨打12338全国妇联公益维权热线。四、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五、保存好遭受家暴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