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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4月18日起,美国第三批排除清单部分商品恢复加征25%关税
当地时间4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第三批排除加征有效期延长产品清单(340亿关税排除清单内产品),该批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4月18日到期。通知决定将排除有效期自2020年4月18日起延长一年。
原340亿关税第三批排除产品清单共有21项,本次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仅有8项,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13项。已同步至中美关税加征查询系统,详情如下:
●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4月18日;
第三批排除延长有效期产品对照表
小二君注
2020年4月7日美国对340亿关税排除有效期延长情况:
1.排除情况
本次340亿关税排除(角注编号9903.88.07)有效期延长共涉及8项产品,详细产品清单见上图。
2.排除效力
无论美国进口商是否提交过排除请求,符合本次通知说明的产品都可以获得排除有效期延长一年。
3.排除有效期
本通知中宣布获得延长的产品排除加征有效期为:2018年7月6日至2021年4月18日。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发布有关入境指导和实施的指示。
(USTR通知截图)
USTR通知原文: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enforcement/301Investigations/Notice_of_Extensions_for_Exclusions_Expiring_April_18%2C_2020.pdf美国340亿美元关税加征清单自2018年7月6日开始正式执行,加征税率为25%。
2019年4月18日,美国批准排除第三批340亿关税加征清单,排除有效期一年。到2020年4月18日,第三批340亿关税排除清单有效期限将截止。
鉴于该批排除清单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美国于2020年2月5日开启在线意见征集通道,就延长该批排除清单有效期征询公众意见。
温馨提示:此前USTR已公布了340亿关税第二批排除清单延长有效期产品,该批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3月25日到期。获得排除延长有效期的产品自2020年3月25日起适用,有效期延长一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3月25日。
详情>美国公布第二批延长排除加征有效期产品清单,2/3商品将恢复加征25%关税
(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排除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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