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四乐齐奏 能否规范

汪惠迪 西去东来中传站 2022-07-15



四乐齐奏 能否规范

汪惠迪


(图片来自网络)

民乐,也翻译作英语Chinese orchestra,中国港澳特区叫中乐,新马印尼三国的华人社区叫华乐,中国大陆叫民乐,台湾地区叫国乐。




这四个词都以“乐”为共享语素,而分别从“中华民国”中各取一字,构成一组异名同实词语——中乐、华乐、民乐、国乐。


瑞士非营利民间组织刚评选出世界“新七大奇迹”,又要评选“七大自然奇观”了;语言学界若要评选全球华人社区的语用奇观,“中乐、华乐、民乐、国乐”也许能够入选。

这种奇观是怎样产生的呢?倒是个值得探讨的社会语言学课题。


郝铭鉴先生说

二胡、笛子这类乐器,在华语圈内各有各的叫法:香港称“中乐”,新加坡称“华乐”,中国大陆称“民乐”,台湾则称“国乐”。香港明确是中国的领土,“中”字最能表现自己的政治立场;新加坡百分之七八十居民是华裔,“华语”“华文”“华乐”这些词语流露的是寻根意识;中国大陆则把“民乐”和“西乐”对举,强调的是民族特点;台湾政权是由大陆过去的,延续了民国时期的一些词语,“国乐”便是其中之一。

(郝铭鉴:《文字的味道‧语言是一面多棱镜》)


新加坡联合早报网前主编周兆呈先生说依我之见,四地之所以各取中、华、民、国四字,都是因为各自社会所需,大陆需要强调“民族性”、香港强调“国别差异”、新加坡突出“种族文化特征”、台湾则强调在“国家的地位”。


郝、周两位先生都说得很有道理。笔者想说的是,人们透过这一词语变异现象,可以品味四幅染上了政治色彩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图像。下面换个角度,就这类词语的规范问题谈点看法。

笔者发现有些海外华人看到变异就想到规范,提起规范就唯中国马首是瞻。笔者在想,难道所有的变异都需要加以规范吗?是否也有规范难度较大或者根本就无须规范的呢?

“中乐—华乐—民乐—国乐”是一组跨国跨地区的异名同实词语,如果要规范,谁来牵头呢?其次,即使有某个国家或地区的语文职能部门愿意出面协调,又如何取舍、订定标准呢?确定一个作为标准,就要有三方放弃自己的习惯用法,是否被“矮化”啦?问题颇为敏感、复杂,因而规范的难度甚大。

笔者认为简直无法规范或根本无须规范。既然是语言中的“奇观”,就有它存在的价值。与其进行人为干预,不如让语言系统自身去调节。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