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语短长的对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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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交流思想的工具,工具有没有高下之别呢?外国人觉得汉语难学,中国人外语学好了,也想到议论汉语的短处,这就更有意思了。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小伙伴,你们也有这种语言观的困惑吗?速来围观神仙打架。
之二:汉语中的尊卑观念
史有為
外语界的老E与汉语界的阿C,近日通过微信进行了一次对话,谈到汉语的短处。笔者觉得有些意义,于是陆续复制下来,加了个标题,成了这篇文字,发表出来,供同行们参考。
阿C先说几句
正式对话之前,还是先说几句。“之一”发布后听到许多回响。之一链接:关于汉语短长的对话(一)
有人说,是否还可以多说几句?我和老E 对话,容易沟通,都是学界的,一点即明,自然不必多话。当然,有些地方一言带过,倒是可以补充一二,比如音节,比如“字”。说到音节,汉语普通话带上声调,不同音节才1300个左右;但也有统计说,不到1200个。而英语,据《Language》2011年第3期报道,法国有人对此曾有统计,不同音节多达7931个;我还见到有人说英语有一万多个音节。反正中英二者的差距很大。至于优劣,则见仁见智。英语引进外来音节、外来词很容易。汉语很难接受外来音节。对外来词,汉语要音译也很容易,但音译得好却不免要费一点心思。中国老百姓的嘴里是没有“词”的,只说“字”和“字眼”。“字”,既是文字概念,又是语言概念。“字眼”则纯粹是语言概念,既可以是一个单音语素或单音词,也可以是几个语素组成的词或短语。传统用“字”来讨论语言,碰到复音节单纯词,就用“连绵字/联绵字”来表示,还可以维持“字”的单元。此外,每个字都有意义,大都能在一定条件下单用来表示一个概念,可以与别的“字”组成短语或句。现代所谓的复合词,在传统看来大都是短语,是可用句法关系解释的。从前对于西方语言的word,中文也多用“字”去表达。一篇1000个words的西文,也说一千个西文“字”。随着汉语音节结构的简化、音节的减少,“字”承担语素确定的功能越来越重要。“字”与语素或词的对应关系也越来越复杂。至少,起名字,是离不开“字”的。还有每年的年度汉字,也是离不开“字”的。这既是文字问题,也是语言问题。因此,对于“字”,千万不要轻言“开除”二字。我是主张“字-词”双元的。可以用“字”做术语,但一定要说清楚是哪一种“字”,是文字的字,还是语素的字,抑或音节的字。老百姓用得随便,用得舒服,那是没办法干涉的。但做学问的可千万不能“江山一笼统”。0零
老E
语言从其诞生之日起便与其属身的社会和文化签订了一份万古千秋的契约。
与其谈语言上的长处短处,不如说是不同的文化特点决定了的文化现象。阿C
这些富有哲理的话语,让人觉得眼前一亮。不过我们还是谈具体的吧。哲学不是我所长。这次是谈“尊卑观念”,这个题目是文化语言学最喜欢的。这方面的内容也是比较浅层的文化现象。越是浅层的,可能越难,越可能被误读。
老E
中国传统社会“男尊女卑”的文化界定下的妇女地位早已由孔子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所预定好了。
阿C
不仅仅是中国,绝大部分国家和民族,进入现代以前都是“男尊女卑”的吧,妇女的地位都很低下。否则西方就不会倡议设立三八“国际妇女节”了,西方也不会有“女权运动”了。中国的“男尊女卑”是否由孔老夫子预定下的,不大清楚。但肯定孔夫子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确实助长了这一“传统”。1一
老E
对妇女的歧视表现在汉语的词汇中,很多极富贬义的词都带“女”字旁,如娼、妓、婊、嫖、奴、姘、妖、嫉、妒、妄、奸、婪、嫌等等。
带“女”字旁的可是“文字”,并非由语音表达的“语词”。
阿C
必须严格区分文字与语言这两个层面。语言是第一性的。文字只是人们在造字时赋予的一种外加图形,并非语词本身。这些“极富贬义的”文字确实表现了对女性的不公,表现了该族群的一种意识,但毕竟不是语言。如何在语言层面上证明该词在语音层面上与“女”有关,如何透过汉字字形抵达“语音+语义”的层面,从“语音+语义”的语素或语词层面来证明该“词”是“男尊女卑”,这才是从语言探寻“男尊女卑”的应有之道。
对于已历经几千年的汉语,这当然是个难题,须要十分细心地追溯根源,辨清真伪。例如:“妖”,本义应该是“艳丽”,从语言层面应该从“夭”字而来,是后者的引申或隐喻。“夭”本义为草木茂盛之貌,“夭夭”多姿美盛之貌。《诗·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以后“夭桃”即指艳丽的桃花。由植物之夭,转喻至女子,即为“艳丽”或美女。如汉·应瑒《报庞惠恭书》:“發明月之輝光,照妖人之窈窕。”三国·曹植《名都篇》:“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此“妖人”、“妖女”即美人、美女也。由此而再发展出“淫邪,不正”、“精怪”、“妖怪”,皆为后起之义。可见“妖”并无“男尊女卑”之义,应予平反。对此,我们既不能责怪“女”字旁的汉字,也不能归罪语言中的yāo音节或语素,也难以谴责汉族百姓,那都是语义发展自己惹的祸。
2二老E
细加分析就会感觉到其荒唐性:娼、妓、婊这类词用“女”字旁还可以理解(但是对比英语“妓女”——prostitute一词的构成却只是表示“在前、先、前”语义的前缀pro(如prologue)加上表示“位于”和“建立”的词根stit(如constitute)毫无贬义,就可发人深思,社会心理上也是贬义词)。
中国传统学问里有一项学说,叫“声训”,也称“音训”,就是通过语义相关的字音来解释词义,找出该字所表达语词的源头,从而捋清语源,推求出字义的核心来源。
阿C
“声训”是中国汉代学者便发现的一项训诂方法。使用得宜,即是科学方法。对于以上这些字/词,似乎也应该如此,而决不能简单地以“字形”来定性。通过声训和历史追溯,可以发现:“娼、妓、婊”可能与“唱”、“技”、“表”有关,是由后者发展而来。
1)“娼”指善于唱歌的女艺人。宋·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三:“又恐其不顧也,則命娼女坐肆作樂以蠱惑之。”
2)“妓”是有歌舞技艺的女艺人,也作“伎”。本无歧视或贬义。只是一种分工的命名。《後汉书·济南安王刘康传》:“錯爲太子時,愛康鼓吹妓女宋閏,使醫張尊招之,不得。”晋·陆机《吊魏武帝文》:“吾婕妤妓人,皆著銅爵臺。”唐·韩愈《顺宗实录二》:“癸酉,出後宫并教坊女妓六百人。”《新唐书·礼乐志十二》:“置内教坊於蓬萊宫側,居新聲、散樂、倡優之伎。”《新唐书·礼乐志十二》:“令女伎爲佾舞,雄健壯妙。”敦煌还有壁画表现“伎乐”演奏的场面。日本的“歌舞伎”、“艺伎”仍是日本至今的国宝或传统特色,是对具有该技艺者的一种称呼,并无贬义。在中国,由女艺人演变为贬义的“娼妓”,大概是宋元开始的扭曲异化,并非chāng、jì或“唱、技”之过。
3)“婊”是由“表”而来。也可以说,“表”就是“婊”的本字。“表”是“外”的意思,意为外室。外室本来就低人一头。那种地位、那种居住条件也就很容易演变为接待男客的角色。明代还写成“表梓”或“脿子”。作为语词的“表”,相对于“里”,其实也无歧视义,只是表达一种位置。否则“表哥”“表妹”也不能称呼了。汉字的妙处在于专指化,如同圈地,这个范围属于俺的地盘,于是陆续在文字上留下了褒贬。从“表”分化出“婊”/“脿”和“俵”,其实都是“表”,前者很快就成为贬称,后者“一表三千里”,成为老乡在江西的通称。这些如果用拼音文字,那就只能望biăo兴叹了,抓不到把柄了。
3三老E
男女都可以当的“奴”,用“女”字旁;明明是男女皆可以有的心理词汇“嫌”“嫉”和“妒”还是用“女”字旁。
分三点来说吧。
阿C
1)按构字,“奴”,是左“女”,右“手”(又),表示奴隶主之手辖制“女”(奴)之形,表现了“奴”的被控制的低下地位。但这是文字学的范围,并非语词。从语词上看,“奴”可能由“女”音变构词而来,上古音(王力拟音)“女”为nia,“奴”为“na”,故意删除一个i介音,构成另一个词。这也许显示更古远时代,女奴可能成为更可怜、更突出的一类。这才是隐没文化的真正发掘。
虽然上古时代不分男女都可以为“奴”,《周礼·秋官·司厉》:“其奴,男子入于罪隸,女子入于舂稾。”但写字还是“女”简单许多,写“女”+“又”划算。否则,你该怎么写?写成“男+又”如何?也许今天,你又会抗议这样写不公平。
顺便说一句:苏州话第一人称为“奴”,很好听,我们谁都不嫌弃,并未感到压迫。
2)至于“嫌”,最早表示“嫌疑”,《礼记·坊记》:“夫禮,坊民所淫,章民之别,使民無嫌,以爲民紀者也。”也可以表示“避忌”,《公羊传·隐公七年》:“《春秋》貴賤不嫌同號,美惡不嫌同辭。”至于为什么要用女字旁来造这个字,就得问仓颉老祖了。看看至今以来是婆媳关系,也许约略可以解释。表示“厌恶、埋怨、不满”的义项,是后起的。那时汉字“嫌”已经造了很久,改不了了。女性比较注意细节,比较容易猜疑。这从心理层面可以为“嫌”做个注。谁让中国人用了这个表意文字系统,每个字总得借个偏旁用用吧,那就用“女”了。否则该用什么偏旁?
3)这样一来,“嫉妒”二字就好解释了。女人小心眼,容易嫉妒。《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叔向之母妬(=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上古时代“妒/妬”是专用指妇女相忌妒。
“嫉”的本字即“疾”或“愱”,读jí 2声,是指一种“妒忌”的毛病。“妒賢嫉能”可以写作“妒賢疾能”。现在大家口语里习惯说的“嫉(ji 4声)妒”,实际上是混进“忌”(ji4声)的结果。已经不是“嫉”了。
4四老E
特别令人不解的是:明明是男人的行为“嫖”却也是用女字旁!!词源的考察即使可以讲出一些理由,但是用“似是而非”概括一下,是不会有大错的。
“嫖”,明代才出现。它从哪儿蹦出来的,还真不好说,可能与“婊”有关,音变构词,清声母变浊声母,构成了“嫖”。也可能由“漂”(piao 1声或3声)的音变构词而来。偶尔去一下,如浮萍,并未沉底;或如布之于水,漂在水里,迅疾取出。这些都很像是对“嫖客”行为的“隐喻”。当然,这些有待进一步考证。但“嫖”之为字,显然与“女”有关,难不成写一个“男”字旁?太复杂了吧。怪就怪当初“男”字造得太复杂。否则今天很多字可能是另一种写法。
阿C
再补充说几句。
阿C
1)语言中还有近似“尊卑”的另一些文化。我相信,现在的所有主要语言里,都存在“男尊女卑”的痕迹。汉语里有许多语词都可以这样去追问,也可以不这样判断。因为与尊卑同时存在的还有主次。主次有时是尊卑,有时只是分工的不同。例如“娶”和“嫁”,显示的是男为主的文化。“娶”就是“取”的延伸,男“取”女。“嫁”就是“家”的音变构词,是女出娘“家”入男“家”。男为主,是不是男尊女卑?不能一概而论吧。这算不算汉语的短处?当然不算。这是反映汉民族传统的思想或文化,至今依然没有大变,而且还很难消灭这两个词。
当然,也有相反的,显示女性曾有非比寻常的地位。例如“姚、姜、嬴”,透过姓氏的写法,可以发现遠古确曾有过一段母系社会,所有人都随母姓。这三个音用这三个“女”旁字,证明女性曾高于男性。论汉字或汉语,可不能少了这个视角。
2)语言与文字的关系应区别不同类型。拼音文字国家,文字就简直等于语言。但在汉语,语言与文字有很大区别。汉字不表音而约略表意。汉字只是造字者对语言所反映内容的一种理解。字形并不直接表示语音,因此与语词不完全等同。我们必须透过表象(文字形式),抵达以“语音+语义”的语词或语素层面,并结合历史的追溯,剥去迷惑的外衣,我们才能判断语言词汇的文化,才能论民族的短长、文化的短长、语言的短长。
即使说起汉字所表示的文化,那也很难说一定是该民族共同的认识或文化,顶多是造字者代表一部分人的认识与文化。千万不要将汉字的文化简单地扣到汉语的头上。
雨燕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