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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未婚妻即将临盆 婚姻登记员上门办证

2018-01-23 严丹 蓉城政事
事件回顾

▲杜先生和未婚妻如愿在孩子出生前办理了结婚证

成都市民杜先生的未婚妻即将临盆,躺在病床上无法行走,更不能去婚姻登记处扯结婚证。没有结婚证,就无法为新生儿办理准生证及户口等。杜先生为此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无奈之下,他只好去户口所在的高新区婚姻登记处申请上门服务。没想到,22日上午提供材料,当天下午婚姻登记员就来到病房,他们顺利地扯了证。


不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法律效力受影响


杜先生的户口在高新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但他的未婚妻孕期已超30周,且胎儿情况不稳定,随时可能生产。她只能住院保胎,不能下床行走。


1月17日,杜先生来到高新区婚姻登记处,说明了情况,并提出口头申请,希望能够提供上门登记服务。


“按照相关规定,不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影响其法律效力”,高新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政事君,但近年来,该婚姻登记处根据《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实施婚姻登记便民措施的通知》等规定,为特殊群体,如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无法到婚姻登记处的,为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员上门服务


“当事人无法行走是一个要件”,工作人员强调说,上门服务是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根据判断,杜先生的情况符合要求。但在口头申请之后,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杜先生第一次提供的是入院证明,未通过审核。22日上午,他带去了由医生开具的病情证明,证明病人确因身体原因无法行走。这一次,审核通过了!


当天下午,在华西附二院的病房中,高新区婚姻登记处3名婚姻登记员为杜先生及未婚妻现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高新区婚姻登记员(中)来到医院为杜先生和其未婚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跟在婚姻登记处一样,当事人双方填写了《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领证签名并按指纹。唯一不同的是,婚姻登记员按规定将病房内的办理过程全程摄像。


拿到“红本本”后,杜先生及家人连声道谢,为便民服务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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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政事记者 严丹 实习编辑 余新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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