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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电子眼处理流程的变化,只有这一个!

2018-02-26 张肇婷 蓉城政事

今日,政事君从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了解到,接上级部门通知,原定于3月1日未绑定不能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的交管措施,将延长至9月1日!


成都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一、接上级部门通知,原定于2018年3月1日未绑定不能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的交管措施,将延长至2018年9月1日。2018年2月27日起,驾驶人办理3台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业务的,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网上绑定。


二、成都交警正在进一步拓宽窗口面签渠道,方便市民就近办理,具体办法将及时告知。


三、新增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后,驾驶人在交警分局、大队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处理流程及条件不变。


四、2018年9月1日前,处理他人车辆电子警察交通违法仍然可以直接在便民服务渠道(蓉e行、交管12123手机APP、警邮便民服务站、银行自助机、交警窗口自助机)直接办理。



通过便民渠道(邮政便民服务点、“蓉e行”、“交管12123”等)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时需要绑定


却被误传成另一个版本了

没有到交警分局绑定的驾驶员

不能来分局处理电子眼扣分


▲在交警分局排队处理电子眼记分和面签的市民


成都交警的官方解读来了



9月1日前

9月1日后

公安窗口

可处理自己和非本人车辆的电子眼

不变

便民渠道

(蓉e行、交管12123手机APP、警邮便民服务站、银行自助机、交警窗口自助机)

可处理自己车辆的电子眼

不变

便民渠道

可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不记分电子眼

不变

便民渠道

可处理非本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

需绑定该车辆,如果不绑定,则无法通过便民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





小王借别人的车开,不小心闯了红灯,遭了一个罚款200元记6分的电子眼,9月1日前,他可以到邮政储蓄银行处理这笔违法,但是9月1日后,他需要先绑定这辆车,才能到邮政储蓄银行继续处理,只是多了绑定这个步骤,其余的都不变。


如果是不记分的电子眼,比如罚款150元不记分的乱停放,则不用绑定依然能通过邮政储蓄银行进行处理



如何绑定?具体步骤是什么?


1绑定的数量有限制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最多只能同时绑定4个(含本人)驾驶证;

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超过后就不能再绑定了。


2步骤如下


1.本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2.绑定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到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进行面签绑定。


“交管12123”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图解

1、绑定流程示例


2、拍摄照片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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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政事记者 张肇婷 综合成都交警

编辑 周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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