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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注意!12月1日开始!事关电价、药品……

11月进入倒计时

再过几天

我们将迎来2022年的最后一个月

一批新规、新政策也即将实施还有大波新变化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快来一起看看吧~


河北篇




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河北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县级以上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及时更新数据,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面积及可容纳人数、设施、功能区划分平面图等信息。

全国首部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河北省优化行政审批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优化行政审批,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省级综合性法规,是河北省开展创制性立法的重要成果。
条例针对河北省行政审批中存在的短板与弱项,在制度上进行调整和规范,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能,通过法治手段,将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一件事集成办”等特色工作、有效做法予以固化。

低谷电价下浮70%!分时电价划分时段、浮动比例明确


10月28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北南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并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

时段划分:


1.夏季(6、7、8月)低谷0—8时;平段8—15时、23—24时;高峰15—19时、22—23时;尖峰19—22时。
2.冬季(每年12、次年1、2月)
低谷:1—6时、12—15时;平段:0—1时、6—12时、15—16时;高峰:16—17时、19—24时;尖峰:17—19时。
3.其他季节(每年3、4、5月及9、10、11月)低谷:1—6时、12—15时;平段:0—1时、6—12时、15—16时;高峰:16—24时。
通知提到,以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电网保障电力供应能力,充分发挥分时电价政策在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平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7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河北将全面实施国四排放标准


12月1日起,河北将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含560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本标准第四阶段要求。

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更加注重整机的实际排放,在排放控制水平与技术要求上,与柴油车国五要求基本相当,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和颗粒捕集器(DPF)是主流技术路线;更加注重有效监管(为保证排放控制系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始终正常发挥作用,防止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恶意破坏拆除污染控制装置,对37kW以上560kW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出了定位及远程在线排放监控、并向监管平台实时发送排放及定位相关数据的要求),彻底解决冒黑烟问题



时隔七年再次修订河北加强医疗废物处置


新修订的《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时隔七年再次修订,条例聚焦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短板和弱项,为促进河北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提出,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农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利用作出要求。鼓励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有害垃圾有偿回收、有奖回收工作。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建筑垃圾可以通过堆山造景、建设公园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和生态修复。支持和推广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引导相关单位和个人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和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处理畜禽粪污。


条例强调,要合理布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集中处置设施,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或者偏远地区,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周转设施、移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全国篇




网络售药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2月1日,我国针对网络售药的监管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网络售药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迎来强监管时代。


根据此前《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征求意见稿)》,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及中药配方颗粒为政策法规明确禁止网络销售药品。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包括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用药风险较高的品种等禁止通过网络销售。

四部门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监局21日发布公告,公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
根据《公告》,自今年12月1日起,第三批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中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执行相关增值税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进口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清单如下:




(点击放大查看详细)


手机卡、银行卡均不可超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对特定领域犯罪进行深入治理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从根本上、制度上预防、遏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这一新型犯罪的重要法律,是数字安全领域立法的重要探索。
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

关键项目不合格化妆品企业直接停产/停业
化妆品企业注意,国家药监局印发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检查要点提到,如果受委托方关键项目瑕疵数以及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6项,或是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重点项目瑕疵数、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数总和>16项,将面临停产整顿的风险;而委托方如果关键项目瑕疵数以及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4,或者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重点项目瑕疵数、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数总和>8项,也面临停业整顿的风险。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商标代理新增前置条件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加强商标代理行业治理和监督管理。
12月1日以后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负责人必须具备一定条件,证明具备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能力:包括商标代理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法律资格证书、知识产权师职称、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等。














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河北省发改委网站、纵览客户端、经济参考报、央视新闻等编辑:王丽校对:韩妮责编:贾阳阳监制: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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