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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结婚10年育1子,丈夫请诉婚姻无效!网友吵翻:渣男!

今天,

“江西一对表兄妹结婚10年育1子”

冲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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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10年夫妻竟是无效婚姻


据“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报道:


十年夫妻,到头来竟是无效婚姻。近日,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皂头法庭宣告一段存续十年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对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行为坚决说不,切实维护了人文伦理。


谢1某(谢某父亲)与谢2某(林某某母亲)系亲兄妹,原告谢某系谢1某的儿子,被告林某某系谢2某的女儿,两人恋爱后2012年开始同居,2013年6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儿子谢某3。现原告谢某以其与被告林某某系近亲属关系为由,向法院请求认定婚姻无效。



法院经审理发现,原告父亲与被告母亲系亲姐弟关系,原、被告为表兄妹关系,原、被告登记结婚符合婚姻无效规定的情形。


法院审理后,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原告谢某、被告林某某婚姻无效。


此条新闻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质疑:

结婚的时候叫宝贝

离婚的时候叫表妹。

对于男方的行为,

不少网友吵翻了,

观点几乎一边倒:太渣!

“男方有点渣吧,为啥十年了才提出?

婚姻无效,但是共同生活是事实,

两人一起生活的财产要平分。”

也有网友认为:

“离婚是正确的,

为什么要骂他是渣男。”


@琅琊王七郎:好家伙,结婚乱伦十年,归来还是未婚人。


@阿希诺阿隆波11:跟人家十年了你起诉说婚姻无效,只能说够渣!中小学课本就讲过近亲结婚的害处吧!!!十年前不知道吗?


@甜甜的小樱桃:婚姻无效他就不用付抚养费了吧!


@小鸟么么:当年选择近亲结婚,就要承受可能带来的风险。


@溪风_絮野:结婚十年了,男方才想起来是表兄妹近亲不能结婚?


@i熊猫Ba:姑表亲以前很常见。这男方为啥十年了才提出?


@RHYR若嫣:婚姻无效可以。但有婚姻之实,一起组织家庭生活十年,儿子就是证据。这期间的财产必须算共同财产,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付抚养费。


@老西_勃拉克纳:恕我直言,这是男的想另找了吧?


@一个人旅行79:我朋友父母是亲戚,类似表兄妹那种,我朋友那一代没事。但她两个兄弟的儿子都有点问题。她自己孩子的没事。


@静待时机四处浪:婚姻无效,但是共同生活是事实,两人一起生活的财产要平分。


@椒盐小苏打:离谱,感情结婚十年了孩子都生了现在才想起来是表兄妹??


@朋小姐:既然是表兄妹,当年是怎么给他们办理登记结婚的?


@孤客:这是严重错误的婚姻,离婚是正确的,为什么都骂谢某男子是渣男呢?


@随心de果:渣男!!法律不是你逃避抚养义务的借口!! 


@飞天小妞marica:恕我直言这是男的是想另找了吧?同居十年生了儿子,判婚姻无效还不用分家产,渣男!结婚十年才想起来是表兄妹??



法官说法


法律倡导婚姻自由,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所以明文禁止近亲结婚,是基于维护婚姻当事人及其后代身体健康,维护亲属秩序,促进优生优育等多方面的考虑,近亲结婚是对后代子女极不负责的行为,遵纪守法,优生优育,拒绝近亲结婚,从根本上避免悲剧发生。



关于“血亲”的知识


血亲主要是指源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又称自然血亲。自然血亲基于出生而发生。从己身开始计算,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都属于直系血亲,均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血亲还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拟制血亲是指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因为其符合一定的条件,法律给予其与自然血亲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拟制血亲亦属于禁止结婚的范畴。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2.不同辈的叔、伯与侄女、姑与侄子、舅与外甥女、姨与外甥之间;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分相同的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


相关法律链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针对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评论区来留言聊聊吧~














来源/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橙柿互动、网友评论等

编辑/杜璐宁

校对/韩妮
责编/贾阳阳监制/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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