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钱啦!今起预约,抓紧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而今天(2月21日)开始,大家可以前往个税App预约办理。
今天上午,小编打开个税App,首页上有醒目的标识提醒,根据操作进行,整个预约非常快且顺利,小编拿到了3月1日当天申报的预约号。
大家也可以抓紧时间去办理哦。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办理时间: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什么是年度汇算?
具体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哪些人需要办理?哪些人不需要?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1.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可享受哪些税前扣除?
1.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4.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何预约办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新闻网
编辑/杜璐宁
校对/韩妮
责编/贾阳阳
监制/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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