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的尊严
平民不需要尊严
劲松 不文学
(壹)
看浙江卫视的特别节目《中国大使》,其中驻法国大使赵进军无意中讲到了这样一个细节:2004年1月27日是中法建交40周年纪念日,胡锦涛主席应邀在法国国民议会中心发表演讲,这是第一个在法国国民议会发表演讲的亚洲国家元首。可想而知这是多么重大而严肃的事情。头天晚上,赵进军对法国的议长提出去国民议会中心打个前站,实地看看演讲的场地。谁知议长居然爱莫能助,原因是已经是下班时间,管钥匙的人早回家了。
对于这一细节,我曾请教有过法国留学背景的朋友,得知原来欧洲人普遍很看重属于个人的时间,别说议长,就是总统都不可能随便使唤得了一个雇员。
那么,难道雇员就不怕上司找借口炒掉自己吗?答案很简单,在有着严格《劳工法》保护的法国,没有一个上司敢无缘无故炒下属的鱿鱼,除非他不在乎官司缠身。
一个强大的现代文明的国度不可能由一群感恩戴德的“臣民”和“子民”构成,换一句话说,看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是否有尊严,其实就看这个民族、这个国家中的每一个平民是否拥有尊严。
(贰)
1797年的7月15日。一个名叫圣克莱尔的5岁小男孩不幸失足坠崖身亡。父亲在悲痛之余将他埋葬在自家的土地里。后来男主人家道衰落出让这片土地。在与新主签约的转让土地的契约里一个要求,即永远不要毁坏孩子的陵墓。
百年间土地被转卖多次,这片土地不知辗转卖过了多少次,也不知道更换了多少个主人,但孩子的墓地却依据一个又一个的买卖契约,依次传给了下一位土地的新主人,被完整无缺地保存下来。孩子的陵墓依旧在那里。
1897年这块土地被美国政府购得作为格兰特总统陵园,政府不仅没把小男孩的坟墓迁移走,而且还把孩子的墓地重新予以修建,让他和总统永远毗邻而居。这种执着的契约精神,让总统与孩童成为了邻居至今。
美国前总统罗纳德·威尔逊·里根曾在一次拜谒格兰特总统墓地时说:“虽然小男孩只是一位平民的后代,但他也应享受和总统一样的待遇。因为,他的墓地属于他的私人领域,是永不可毁灭的,谁也没理由剥夺他安卧在自己领域的权利。”
尊严和平等应是这个世界永恒的主题。从这个美国小孩子墓地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草根应该享受到的尊严以及私人领域至高无上不可侵犯的庄严和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