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强之星,民大启动推报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
“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团委、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切实引导广大青年群体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牢记时代责任,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根据团省委《关于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二、奖励设置
本次全校范围内“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共设置以下2个类别:“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社区实践”类别需由相关县市区及以上团委提出意见并经我校团委遴选后进行推报(此类别我校至多推荐1人,不占用分配名额)。
“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我校至多推荐1个。
三、报名条件
(一)“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我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四、报名资料
(一)“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报送材料
1.《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
2.学习成绩单
3.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
4.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以“推荐人姓名”命名)
5.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外提交县市区及以上团委推荐证明(盖章扫描件)。
(二)“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报送材料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
五、工作要求及相关安排
各教学单位团委(团支部)严格对照标准,切实履行“班级(团支部)—院(系)”逐级推报的要求,全面发动、广泛覆盖,深入挖掘各类事迹突出的青年学生典型,注重宣传引导,注重后期培育,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各教学单位团委(团支部)根据通知要求按申报标准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汇总(文件命名参照附件4),于2月27日前报送至邮箱twxcjyb@mail.scuec.edu.cn。
附件:
1.《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
3.《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4.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文件命名指引
(提取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处,提取码:szo9)
共青团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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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排版丨陈晓珊
责任编辑丨向秋怡
本期审核丨梁潇潇 付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