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8年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7项具体要求
导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总结交流南方片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验,研究推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在会上提出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7项具体工作要求。
原标题:
水利部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经验交流会
水利部近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南方片)经验交流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总结交流南方片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验,研究推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安徽省副省长张曙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学文对南方片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对2018年工作提出七项具体要求。
01
一要完善河长湖长体系。真正做到每一条河流都有河长,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湖长体系,严格规范河长公示牌,及时更新河长信息。尚未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省份,要确保今年6月底全面建立河长制。
02
二要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做好“一河(湖)一档”建立工作,加快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行动,改善河湖面貌。
03
三要开展河湖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落实好河长制湖长制目标任务。
04
四要加强监督问责。采取先暗访、后明查、再问责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
05
五要提前做好总结评估、考核奖励的研究和准备工作。切实做到奖惩分明。
06
六要做好信息化成果应用。运用大数据提高河湖管理水平。
07
七要重视和做好宣传工作。将宣传重点从“见河长”转到“见行动”“见成效”,做好成功经验的推广应用和优秀案例的深度报道,提高社会重视程度。
水利部有关司局、单位和流域机构、上海、江苏、浙江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参会并发言。
链接
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焦泰文代表我省在会上作了《强化责任担当 创新工作思路 致力打造河湖长制“湖北样板”》的交流发言,从六个方面介绍了湖北的做法。
01
全面统筹河湖
2016年底,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后,我省根据“千湖之省”的省情和实行湖长制多年积累的经验,将湖长制与河长制同步统筹推进,决定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17年全面建成了河湖长制框架体系,实现水体全覆盖、管护环节全打通。同时,在规划治理上,按照河湖统筹、水陆统筹、城乡统筹的原则,系统编制“一河(湖)一策”。
02
高标定位目标
站位长江生态保护战略,自加压力,在中央河长制部署的六项任务基础上,新增了统筹河湖规划、确定河湖保护名录、落实管护责任主体三项主要任务,设定2020年水功能区和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长江和汉江水质优良比例的目标,高于长江流域和全国平均标准。同时,将全面建立河湖长制的时间表确定在2017年11月底前,比中央和水利部要求的时间提前了一年零一个月。
长江旋律 长江日报记者任勇 摄
03
优化设置平台
强化平台设计,积极协调督办,在全省建立起“各级总河湖长制办公室+分河湖长制办公室”的大工作平台,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良好的联动协作机制;争取编制部门批复在全省范围内成立“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机构”,全省市县两级河湖长办全部挂牌成立,核增领导职数和编制,已落实省市县河湖长制工作人员585名、工作运行经费3.65亿元,做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管长远。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河湖警长、河道技术助理等制度,建立了“官方河湖长+民间河湖长+河湖警长+联系部门+技术助理”的组织责任平台架构。
嘉鱼县西凉湖开展“清湖行动”
04
实化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履职“实”。河湖长不是兼职、虚职,而是本职、实职。省委、省政府17名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带头巡查督导40余次,带动乡级以上河湖长巡查河湖近60000次,研究解决了一大批突出问题。
二是基础工作“实”。核准全省河湖名录,县级以上河湖“一河(湖)一策”编制基本完成,规范竖立河湖长公示牌20000余块,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督人员30000余人,举办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班2000余场次、培训70000余人次。
三是督察问责“实”。全省累计开展督办检查近50000次,下发督办件近4000份,问责干部27人。
05
积极营造氛围
坚持思想先导、舆论先行,联合省委宣传部印发《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宣传“六进”(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建立宣传部门领衔、各级媒体主导、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配合的宣传工作格局。加强舆论引导,办好湖北日报“荆楚百川”每周专栏,开通微信公众号、业务网站,办好工作简报,增强河湖长制话语权。同时,积极协调《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水利报》等上级权威媒体多次聚焦我省河湖长制工作,收到了良好的宣传发动效果。
河湖长制宣传“六进”漫画(制图:万亮)
06
突出专项整治
坚持把生态长江、美丽湖北作为河湖长制工作的“目标靶”,突出工作实效。
一是强力开展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全省乡级以上河湖长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2000余次,收缴采运砂船909艘,取缔非法码头367个,恢复岸线200余公里。
二是强力开展涉水环保问题专项整治。122.2万亩围栏围网和83877口网箱养殖已全部拆除,4.5万亩珍珠养殖和27.4万亩投肥(粪)养殖全面取缔,禁养区内4764个畜禽养殖场(户)全部关闭搬迁,549个非法排污口全部取缔,94个河湖黑臭水体完成治理,234个影响水源地环境的问题全部整改。
嘉鱼县三湖连江整治
图为挖除坝体、打捞河道水葫芦、垃圾清理
三是强力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针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五大难点问题,省长、省总河湖长王晓东发布1号河湖长令,开展“迎春行动”,全省共协调资金10.1亿元,组织人力70.9万人次,清除河湖垃圾16.2万吨;清理水葫芦、水花生面积38.8万亩;清理拆除阻水和违章建筑物69.1万平方米;初步完成划界确权河流1412条、湖泊337个。
下一步,湖北将着眼于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见成效”,强化顶层设计,提高信息化水平,拓展公众参与途径,建立碧水保卫战长效机制,在长江大保护战略中积极作为,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实现河湖永畅长清,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
• end •
来源:水利部网站 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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