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点子】湖北这个县探索河长制“驾照”严管模式,履职不力者不仅扣钱,还要扣分!
近日,从建始县河长办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河长制管理工作,建始县河长办今年8月出台了《建始县河长制直扣经费暂行管理办法》,此办法是借鉴“驾照”管理模式,使河长制的日常检查工作变得更加具有操作性,其核心内容为:平时工作不到位,不仅要扣钱,而且要扣分。该办法的出台,将对各乡镇河长制工作的开展起到更加积极地促进作用。
《建始县河长制直扣经费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河长制管理工作,现制定河长制日常检查、抽查、暗访直扣经费管理办法如下:
一、河长巡河记录,乡级河长全年12次,村级河长全年48次,乡级河长巡河记录未达到规定次数的,经费实行一票否决;村级河长巡河记录每差一次扣50元。
二、全年规定建立制度数,少制定一个扣200元。
三、信息报送要完成全年规定报送次数,漏报一次扣50元。
四、宣传报道要完成全年规定篇数,差一次扣100元。
五、县河长办要求处理的非法采砂、毒鱼、电鱼、炸鱼、非法捕捞举报案件不安排专人前往制止、劝阻或抓获的,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六、河道保洁方面
1、发现一次未保洁按100元/公里*公里数扣款。
2、保洁不到位扣款分类如下:
每发现一个零星垃圾(含易拉罐、饮料瓶、玻璃瓶、塑料袋等)扣5元;
每发现一具动物尸体扣50元;
每发现一处成堆连片垃圾扣200元;
人工砌筑河段(含河道、河堤)、天然河流段杂草每年要求清理2次,夏、秋各一次;若发现堤身生长杂树、杂草未清除;天然河段有明显阻水杂树、杂草未清除的,每发现一段按100元/公里*公里数扣款。
3、以上第一项、第二项不重复计算。
七、以上所扣款项从年度经费指标中直接扣出;同时作好相应项扣分的登记管理,在年终考核中进行体现。
八、本办法自通知下达之日起执行,适用于各种河长制工作检查、抽查、暗访。具体由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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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建始县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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