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率先在全省建立“长江大保护” 警务协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公安部打击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和曾欣副省长指示精神,切实形成严惩长江流域宜昌段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合力,宜昌市率先在全省建立了“长江大保护”警务协作机制。
宜昌市“长江大保护”警务协作机制联席会
协作机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交通、环保、水利、农业、海事、航运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市公安局环保支队具体落实。
机制主要包括:
一、常态化的联勤互动。在行刑衔接、移案衔接、打处衔接等问题上形成共识,及时发现破坏长江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线索,实现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深挖破伞,整体推进。
二、智能化的信息互通。在沿江码头科学的布建探头,接入“雪亮工程”平台,搭建“长江大保护”警务协作机制信息共享工作平台,及时互通重点区域、重点人员、船舶动态管控信息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及应急处置等情况。
三、多元化的执法互助。拓展检验鉴定渠道,共同破解执法过程中的难题,在打击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中,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和任务所需,积极配合,专人跟进,实现信息互补、人才互补、装备互补,加强执法配合。
警务协作机制的建立,改变了以往“就事论事”、“以案就案”的点对点联动模式,以“一家人”、“一盘棋”、“一体化”的思想,解决了长期以来打击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中职能部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以罚代刑等现象,破解了区域、领域和职能间的壁垒和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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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昌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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