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日本经验对中国农村环保的启示
将垃圾分类处理延伸到农村
充分发动村民参与方案制定和实施
日本的垃圾分类制度自上而下有序实行,明确的管理分工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够高效地组织实施。
在职能设置上,日本国家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基本方针、设定处理标准、技术开发、信息收集等,都道府县负责按照上述规定制定废弃物处理计划、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和产业废弃物处理业审批等措施命令,市町村全权负责一般废弃物处理的计划制定、预算安排和具体实施,市民则自行负责合理处理、协助市町村减少排放量。城市生活垃圾在回收后将可利用的部分加以利用,剩余部分进行焚烧,农村生活垃圾则主要以分类、回收、再利用为主。
在日本的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活动中,涌现了一些模范地区,较为突出的是鹿儿岛县大隅半岛的大崎町,该地区连续9年垃圾回收利用率排名日本第一、人均垃圾处理事业费仅为日本全国平均费用一半以下、故乡纳税(国民自愿为该地区捐的款项)金额日本全国第一。项目开始之初,工作人员在3个月内给140个村落的住民们共开了450次说明会,仅仅3个月的时间,垃圾分类项目自上而下顺利启动。
在当地开展的垃圾分类减量活动中,用剩的食用油可加工为汽油,垃圾回收厂的恶臭也得到有效控制。厨余垃圾和草木灰搅拌后被制成发芽率高达98%的有机肥,并广泛应用于回收厂自营的农场。
将严格执法与扶持引导紧密结合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监管覆盖绝大多数养殖户
对农村生活污水按类别进行处理
建立明确的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度
在污水治理方面,日本和中国类似,对集中居住的村庄、散户和城市周边的村庄分类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农业聚集地污水处理设施和户用净化槽法。除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外,主要是采用净化槽法处理技术和设施。从整体来看,日本对生活污水的处理从技术、资金和管理方面都有明确的部署。
一是分别就不同的项目制定相应的技术指南,日本针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别制定了净化槽法和下水道法,明确了设施的技术标准和排放要求。
二是对各类项目设有补贴制度,由国家和地方给予财政补贴,并明确由地方政府负责推动项目实施。
三是注重设施的维护管理,明确下水道项目需遵照下水道法进行,其他项目需遵照净化槽法,同时明确下水道及农业聚集地污水的维护管理主体为地方政府,净化槽的维护管理主体为使用者个人。
借鉴日本经验,以资源化利用为核心建
立中国可持续农村环境运营管理机制
农村污染“分散”的特点非常突出,无法像城市一样全部集中收集和处理,充分利用广阔的土地和环境资源,实行就地资源利用、源头减量是农村环保最节约成本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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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界环境》2018.02期《日本经验对中国农村环保的启示》,作者:陈颖 吴娜伟 马涛 杨淇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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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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