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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警中被阻挠了怎么办 | 基层民警执法手册(实用版)

2016-07-05  梧桐 警事图说



出警中被阻挠了怎么办?


一、执法记录仪对准他!

二、拒不配合的可采取强制措施!

标准做法

一、打开执法记录仪。有2名以上警察的话尽量保证一人在远处摄像不被干扰。

二、把执法记录仪镜头对准他,大声警告:“我是警察,我现在在执行公务!你的行为我已记录下来,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你的行为已经涉嫌阻碍公务!”

        “我们将会依照《治安处罚条例》予以治安处罚”或者“我们将会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即刻起,如果你停止该行为,我将不予以追究,否则将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同时,也可以说:“你再不配合执法,将采取强制措施”。

 三、如果是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脱的可能涉嫌包庇罪,事先谋通的,可按照共犯罪论处。

注意:在遇到撒泼、当众脱衣、恶意阻挡的情况,可将其违法行为记录下来。针对当众脱衣等行为,应当劝离围观群众,同时注意执法规范,以免被“讹”。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   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相关案例

1. 5月10日11时45分左右,一女子骑电瓶车闯红灯被查,大丰区局执勤警务人员将其拦下并按规定进行罚款,这名女性突然脱掉上衣与交警纠缠,阻碍执法,造成很坏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女子阻碍执法行为进行调查,当晚大丰警方对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2.  2016年6月16日,灯塔交警大队民警在执行任务中,发现驾驶人郭某酒驾。在处理郭某酒驾过程中,郭某妻子赵某为了阻挠民警正常执法,出人意料地竟然爬上警车,头枕前挡风玻璃,身子躺在警车车头上,假装睡觉,任谁劝也不下来。灯塔市公安局对赵某妨害执行公务行为,因其情节较轻、认错态度较好、主动向交警赔礼道歉,且本人怀孕1个月,灯塔市公安局铧子镇派出所给予训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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