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警中被拍摄了怎么办 | 基层民警执法手册(实用版)
出警中被拍摄怎么办?
一、别抢夺手机!别抢夺手机!别抢夺手机!
二、警戒线是法律的边界。在警戒线外的拍摄最好不要干涉,除非涉密或者其他原因。
三、因涉密或其他原因需要删除照片时候,可令其自行删除,拒不配合的带走!
四、注意你的姿势和表情
标准做法
一、在公开、不涉密的执法活动中要尊重群众拍摄执法的权利。做到规范执法、有礼有节、处置恰当、行动有力。
二、维护现场秩序,通过拉警戒带或者告诫的方式让群众与警察保持一定距离,告诫他们,《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16条规定,人民警察可以根据警情需要,要求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并告知他们执法现场具有危险性,为了自身安全和保护现场需要,请在警戒带外侧,不要干扰到正常执法,否则将追究你们的相关责任。
三、如非涉密需要,在警戒线或者警戒区外拍摄的最好不要干涉,但是越线拍摄、贴脸拍摄等恶意拍摄行为,可以先行警告,警告无效强制带离现场,“根据《警察法》第三十五条,冲闯警戒带、干扰正常执法的行为已经涉嫌妨碍公务,如果拒不离开或者删除相关拍摄内容,将会根据《执法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者依照《刑法》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四、如因涉密或其他原因需要拍摄者删除相关照片时,可告诫他:“根据相关规定,正在侦查刑事案件的具体案情属于国家秘密,你的行为已经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涉嫌非法窃取(持有)国际秘密,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责令其当场删除,如果拒不配合的,可以带走后责令其删除。
五、被围观拍照时,其实你警察的形象已经在互联网上传播了,一定要注意你的举止和姿态还有表情,不要犯傻,维护人民警察的形象。不要做一些类似控制后殴打、辱骂、下跪、踩头发、不恰当场合的不恰当表情等行为。另外给一个建议,如遇对方下跪,正确的姿势是半蹲面对,切勿下跪,丢了人民警察的尊严。
注意:千万别抢夺手机,不仅无法确定现场有没有其他拍摄者,而且抢夺过程会被记录,更不能确保是否有别有用心的人掐头去尾、断章取义、胡乱炒作!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十六条第四款
人民警察可以根据警情需要,要求在场无关人员躲避。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编者注:被执法当事人以拍摄视频、照片为名故意妨碍警察执法适用于该条;围观人员以阻碍警察执法为目的的拍摄(闯入中心现场、拍照时辱骂、诽谤办案民警)同样适用于该条。
相关案例
2016年5月31日。一篇题为《太原警察,暴打市民。还拿出了枪,威胁周围群众》的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视频拍摄着不断挑衅民警,恶意阻挠执法,并伴有推搡、殴打等动作。结果,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对4名涉案人员进行刑事拘留。
如何安全的围观拍摄
在公开、不涉密的执法活动中要尊重群众拍摄执法的权力。时代在进步,执法者的思维方式也要进步。学会在群众的众目睽睽下,在摄像头的聚焦下执法,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规范执法、有礼有节、处置恰当、行动有力。不扯皮、不推诿。把群众录像不仅仅当成是对执法的监督,更是当成是对执法者的有力保护。
《宪法》第4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这么做的好处一是为了保护现场。二是为了保护你自己。三是案件保密需要。四是为了不干扰到执法或现场勘查工作。
越靠近现场意味着越危险,很可能会给警察办案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例如破坏现场、泄露案件侦查信息、有可能被误伤、被劫持等等。
过分贴近执法人员面部的拍摄行为,已经是有挑衅和侮辱的成分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妨害执法。试想你在办案时,一堆无关人员拿着手机怼你脸上,追要警官证你是什么感觉?
此外,警官证是给当事人看的,用于表明执法的合法性,不是来一个围观群众就得给出示一下。试想马路上人来人往的,岂不是不用执法了,摆个证件练摊得了,等晚上人走光了再执法。
警察执法时不该问的不要问
围观者不要向警察发问或者干扰正在执法的警察。人的精力毕竟有限,警察在与犯罪嫌疑人对抗或纠正违法行为的过程中,精神往往处于紧张状态。此时还要应对无关群众的发问,无疑会认为对方是在添乱,甚至会认为你是同伙,自然没有好脸色看。
如果对执法活动有意见,应该立即拨打110举报反映(全程都有记录和录音)。也可以用手机拍摄下来,留作证据。但切忌现场干扰警察执法。试想你在执法中,一堆人堵着路不断问这问那,但现场情况有不是很清楚,并且根据相关规定你又不能说,是什么感觉?此外,你根本不知道围观人群中有没有他的同伙,也不知道他们手中有没有武器,普通案件还好,如果是涉毒涉暴的呢?
警察的腐败问题,要和纪委、监察、反贪局去说,在处警现场不是处理警察腐败问题的场所。如果因为警界存在腐败就可以抗拒警察,来个“枪扎一条线、棍扫一大片”,结果还是那个无法无天,苦了的还是我们这样守法公民。
《刑法》第277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编者注:被执法当事人以拍摄视频、照片为名故意妨碍警察执法适用于该条;围观人员以阻碍警察执法为目的的拍摄(闯入中心现场、拍照时辱骂、诽谤办案民警)同样适用于该条。
执法现场服从警察的命令
民众也应该注意围观拍照应该有边界意识。拍照不能影响警察的正常执法行为。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正在侦查、预审的刑事案件的具体案情和侦查、预审工作情况都属于国家秘密”,其中包括案件的询问、讯问笔录,案件的现场勘查、现场照片、走访调查等情况。因此不要拍摄敏感的案件现场或侵犯当事人的隐私。
警察泄露国家秘密是违法的,其他人员窃取、泄露以上内容同样也是违法的。轻则现场警察会对你拍摄行为进行警告要求你当场删除照片,重则甚至会被拘留。随意拍摄执法抓捕活动不仅仅会暴露警方行动。甚至拍摄涉及抓捕毒贩、涉及国家安全等的执法活动很可能会暴露警察的身份,陷他们于危险之中。
根据《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对破坏、冲闯警戒带或擅自进入警戒区的,经警告无效,可以强制带离现场,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拍摄警察执法的视频应力求客观,尤其是将视频传播到媒体或网上,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很多掐头去尾的小视频在网络上传播,本身不能起到还原事实真相的目的,更多为传播者达到某些不法目的创造舆论氛围。这种行为性质本身是很恶劣的,因为它很容易损害执法机关的形象,引起社会的混乱,公众的恐慌。
公众对事件的认识,缺乏连贯性。看得到开头,看不到结果。往往是是事实得到澄清后,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得不到弥补。一个个鲜活的例子说明,传谣有风险,发布要谨慎。
当下的全媒体时代, “人人都有麦克风”已是事实。警民互动的舆论新生态,就建立在这一事实之上。警察执法是公开行为,理当接受公众的监督。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摄像头的无缝覆盖之下,警察执法的确不如以往那么“方便”了。而民众的监督同时也意味着责任,对事实和真相负责。这正是时代的进步,是促进警方文明执法、开明执法、严明执法和透明执法的契机。
首先,如同警察执法需要出示警官证/穿制式警服一样,记者朋友在采访时一定要先出示记者证,没有记者证或者经查询是假证的,警察不仅有权不接受采访,而且还有可能按照招摇撞骗罪进行处置(涉嫌假冒采访或实施招摇撞骗等)。经查验为真记者后,如果采访内容涉密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涉及其他不宜采访的情况,警察也有权拒绝采访或者要求删除相关视频、图片。因此,作为记者,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行使好采访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