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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闹市逆行只为图方便,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
近段时间以来,“汕头交警”(微信公众号:stjjwwx)多次曝光小轿车逆行,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同样的行为多次曝光,但仍有贪图一时方便的车主置若罔闻,继续违法行驶。
今天上午,交警金平大队一中队民警从视频监控发现,一辆粤D车牌的白色小轿车逆向行驶,民警随即通过车辆登记信息通知驾驶员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车主刘某接受民警的调查
逆行车辆
今天上午8时06分,刘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在东厦路的非机动车道自北向南逆行,并左转进入中山路。
在东厦路的非机动车道自北向南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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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视频:小轿车逆向行驶后左转进入中山路
经询问,刘某承认视频中的驾驶员就是他本人,以及他当时在东厦路逆向行驶的事实。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刘某称,当时为图一时方便,所以才会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得知自己触犯了交通法律法规之后,刘某说:“我觉得这是一个教训,很大的一个教训。以后不会再犯这种错,会遵守交通规则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车辆逆向行驶,不仅会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而且车辆“反其道而行”的行为,极易与正常通行车辆发生碰撞,从而给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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