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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有一封信待查收...

交警小编 汕头交警 2019-12-24



广大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驾驶人,

您好,

这是给您的一封信。


今天上午,交警金平大队四中队组织民警、协警在海滨路、轮渡船上有针对性地向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发放《致广大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公开信》。



在海滨路上,民警们分布在各个信号灯路口,当红灯亮起时,便走上前将公开信发放给正在等待通行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并耐心地讲解。



除了在海滨路,一部分民警还到“广场-礐石”航线的轮渡船上发放。




没收到纸质版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应该很好奇这封公开信到底写了什么?


莫慌,交警小编这就给您奉上电子版本。


遵规守法  共建文明

致广大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驾驶人:


您好!去年我市开展创文强管工作以来,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雷闪”、“飞鹰”专项行动,设置路边交通宣传教育点,加大交通整治和宣教力度,但摩托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违法现象仍十分突出,影响汕头的城市形象,且引发多宗伤亡交通事故。为构建文明交通,近期我市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提升海滨路公共交通服务配套的通告》,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海滨路试点开展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升级版工作,全路段禁行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并将在试点取得成效后逐步向全市推广。


“平安出行,安全回家”是大家的共同心愿,也是家人的翘首期盼!为了您的出行安全、道路交通的有序畅通,请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选择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切实做到:


01

禁止驾驶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进入海滨路等禁行路段,违者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予以查处。


02

为了方便市民出行,市政府致力于改善公交出行环境,增加公交线路和班次。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公交车出行、骑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


点击链接查看完整交通线路图☞☞☞想途经海滨路的亲,请收藏这张交通线路图!


03

确有需要的群众,可购买《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持本人身份证明、自行车发票和合格证等资料到交警部门注册登记。驾驶电动自行车须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靠车道右侧行驶,不得闯红灯、乱停乱放、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让我们携起手来,摒弃交通陋习,遵规守法,共创绿色、环保、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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