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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二轮摩托车自由穿行?下一秒,便命丧货车车轮下……

交警一线 汕头交警 2019-12-25

道路上时常会见到大货车,许多行人和驾驶人都会主动躲避,仿佛大货车是令人生畏的一头“猛兽”。然而,有的摩托车驾驶人却自以为可以凭借摩托车轻巧灵活的特点在车流中自由穿梭,遇上马路上的“猛兽”也毫不怯步,甚至妄想货车时刻做到主动避让。


然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今年年初,汕头这位驾驶人就用自己的悲剧,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2018年01月02日,新的一年才刚刚开始,一条鲜活的生命却急着落下人生帷幕。这天一早9时57分,龙某耀驾驶着号牌为粤D21***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比亚迪工地往磊广线达泰公司方向行驶。与此同时,姚某湖正驾驶着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疾驰着。这时,谁也不曾想过下一秒竟成生死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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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前后途经经六路的十字路口,龙某耀驾驶的货车在由南往北该路口时,与从西往东姚欣湖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姚某湖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从事故现场视频中我们不难看出,货车大半个车身已然驶过路口,而摩托车驾驶人却似乎对大货车还留在路口的车尾视而不见,不仅不主动避让,反而毫不减速,以较高车速一头冲撞上车尾左后轮。


经查,摩托车驾驶人姚某湖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摩托车的操作较为生疏,且驾驶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上路,在行经路口时没有减速慢行,再加上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种种不安全因素叠加,为车毁人亡的悲剧埋下了祸根!


摩托车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必须在观察后,前后无车,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可以的话,最好停下来观望一下再通过。


——交警濠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 林祥中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平安出行,安全到家”是我们大家的共同愿望,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乘摩托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不无证驾驶;通过路口时减速慢行;不驾驶检验不合格、未按期检验、报废、套牌或其他不合法的车辆;不酒后或醉酒驾驶……共同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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