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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乱停车,你“上榜”了吗?

交警小编 汕头交警 2019-12-24

车要行好,必先停好。车辆乱停乱放,不仅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还影响市容,降低城市品位,更重要的是,乱停乱放存在事故隐患,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然而,在一些商铺、市场、医院、学校……人流量比较密集的场所周边,很多车主为图一时方便,将车辆随意停放在路边便去办事。


这些违停的车辆有你的吗?


▲你看这辆车,直接就逆向停在了斑马线上,这不仅将人行横道堵住了,还影响了转弯车辆的通行。


▲而这辆车,一半停在了步道上,一半停在了非机动车道,将路挡得严严实实,行人跟自行车只能绕行机动车道通行,相当危险。


▲亲,这些不规则的方框是导流线,不是停车位哦


▲呃...该怎么说你好呢!直接将车就停在“同心同德打造文明汕头”的宣传标语前面。不能忍,除了交警蜀黍给的罚单,小编还想多加一个表情。


▲“气库门口,严禁停车”!车主:该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视而不见...


▲前面就是红绿灯了,这些车停在这,让想要右转的驾驶员怎么走?


▲这两辆车占据了一整条车道,可能导致交通流受阻。


还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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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对这些违法乱停的车辆,

交警部门一旦发现,

必定查处!


车辆违法乱停会有什么后果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另外,在查处过程中,交警蜀黍还发现一些商家使用摩托车、花盆等障碍物违法占用停车位。


停车泊位是公共资源,岂可为一己私利公然“绑架”!


针对这种现象,交警蜀黍立即着手清理,同时,对违法占用停车位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他们自觉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及时清理出停车泊位供市民使用。



交警蜀黍提醒各位,不要为了方便自己,而用各种奇怪的方法占用停车位。



非法占用停车泊位也有处罚↓↓↓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  禁止非法占用道路、道路停车泊位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在道路、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有碍通行、停车的障碍物。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非法占有道路或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罚款


针对车辆违法乱停及违法占用停车位,咱们的交警蜀黍有话要说:车辆乱停乱放直接影响一个城市的交通安全畅通和形象,不论停车时间长短,哪怕是驾驶人不下车,也要停车入位,方便他人,也安全了自己;违法占用停车位,不仅加剧了“停车难”的问题,还影响市容,希望商铺经营者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杜绝违法占用,齐心协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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