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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花“闪教”第二周,不同主题的精美“福卡”,您收到了吗?

交警小编 汕头交警 2019-12-25

新的一周开始

女警们又开始在早晚高峰期送福啦


这一周送的是“请您不要逆行”主题福卡


警花送福卡高清大图来袭~

(警花“送福”活动部分图片来自汕头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福卡上具体有啥?

(正面)


(反面)


拿到福卡的朋友们,记得保存好右侧的“存根”,近期我们将会有抽奖活动,请大家持续关注汕头交警微信公众号,以免错过抽奖。

中间的“福”,是古代名家所写,这一款是柳公权的书法作品。

而左侧的书签,则可以送给孩子看书时用。


拿到“福卡”之后,希望大家能够做到不逆行。


我是(严肃脸)专用分割线


逆向行驶有什么处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逆向行驶,仅仅是记3分,罚款200元这样的教训吗?

血淋淋的教训

去年12月13日,金平区乐山路维也纳酒店附近路段一辆悬挂临时号牌宝马车逆向行驶,造成1名人员当场死亡,3名人员受伤(伤员均无生命危险),及9辆小汽车、1辆电动自行车、1辆自行车不同程度损坏。

无独有偶,去年4月3日早8时25分许,姚某明驾驶粤DKS***号已达报废标准的二轮摩托车行驶在海滨路上,车上还载着姚某明年近九旬的老母亲。只为贪图一时方便,姚某明竟无视交通法规,更不顾自己和母亲的生命安全,开始沿海滨路靠海滨长廊的车道自东往西逆向行驶

然而,幸运女神却并不想眷顾这位不守法的驾驶人。当他逆向行驶至大华路口时,不幸发生了!姚某明驾驶的摩托车与王某峰驾驶的沿海滨路自西往东行驶的粤D10***号小汽车发生碰撞。

由于姚某明及其母周某英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二人在这场事故中都不同程度受伤。姚某明大难不死,然而他已经年近九旬的母亲周某英却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贪方便。”、“省时间。”许多驾驶员逆向行驶的理由,往往都是如此随意、漫不经心。然而,逆向行驶是一种严重的主观违法行为,它的危害性绝对不容小觑。


车辆逆向行驶的危害性

☞ 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车辆往往会阻碍正常通行的车辆路线,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  容易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车辆“反其道而行”的行为,极易与正常通行车辆发生碰撞,从而给自己与他人的家庭带来不幸与灾难.而且给国家财产也带来巨大的损失。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车辆逆向行驶,不仅会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而且车辆“反其道而行”的行为,极易与正常通行车辆发生碰撞,从而给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没收到福卡的朋友们,不要灰心

接下来的早晚高峰期继续不见不散~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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