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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滑板车快捷又方便?警察蜀黍见一辆抓一辆!

交警一线 汕头交警 2022-10-12


“骑着我心爱的滑板车,

它永远不会堵车......”



近年来,电动滑板车以其轻巧便捷的特点频繁出现在人们视野中,成为许多年轻人游玩工具,更是代驾行业人员必备的“交通工具”。然而,许多交通参与者却一直没有认识到,电动滑板车本身存在种种安全隐患,是明文规定禁止上路的车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0月11日早高峰时段,交警龙湖四中队民警在泰山新津路口执勤时,发现了一辆非法上路的电动滑板车。民警随即在路口拦下了电动滑板车骑行者王某生,并对其使用滑行工具在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为什么个别市民不顾生命安全选择电动滑板车出行呢?让我们来听听违法当事人的说法。


这个车速度可以开到20~30公里每小时,无论是自用或是接单代驾都很方便,也可将其放在小车后尾箱。

——当事人王某生


我是(严肃脸)专用分割线


诚然,电动滑板车相比小型轿车而言具有轻便、小巧的特点,且骑行速度不亚于其他非机动车。然而,电动滑板车属于滑行工具,只能在公园、社区等非道路的场所使用,禁止上路行驶。这类车辆由于轮子较小,易发生侧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都属非法上路,骑行人在理赔方面将受影响。


经过交警蜀黍一番教育劝导后,王某生表示今后不会再骑这类滑行工具上路。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电动滑板车、平板车等 “代步神器”在道路上肆意穿梭,既违反交通法规,同时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禁止其上路,为的是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交通参与者切不可图一时方便而违法妄为。让我们对“代步神器”说“不”,遵规守法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障你我出行平安。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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