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二轮摩托车不按交规行驶致驾驶人受伤?背后原因不止这一个!
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一定要按期进行年检,报废摩托车不能上路行驶,通过信号灯路口一定要按照信号灯指示行驶。
——龙湖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纪奕群
2018年07月13日10时,当事人赖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庐山路自北往南行驶。当其行至庐山路与黄河路交界处时,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与谢某驾驶的由黄河路自西往东行驶至该处的大型客车发生碰撞。
经查,赖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事故造成赖某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
在本事故中,当事人赖某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谢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通过路口时没有确保安全驾驶,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经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赖某应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谢某应负次要责任。
我是(严肃脸)专用分割线
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切勿上路行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按期年检和报废。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摩托车若未按期年检和报废便上路行驶,安全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报废摩托车由于制动、灯光、转向等老化问题,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就像一颗“流动炸弹”。所以,为了您和爱车的安全,请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定期给您的爱车进行年检,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同时,无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时刻牢记“红灯停,绿灯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遵纪守法,为自己的出行加把“安全锁”!(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ND-
男子酒后驾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却负主要责任!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