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问题时,请先弄清楚物业管理的责任边界!
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常见误区
1、误把物业公司当成产权单位
2、误把物业公司当成房地产开发商
3、误把物业公司当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4、误把物业公司当成相关的运营商
这些与物业无关
1、业主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此理由,在广大物业小区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成为了不交物业费业主的最大理由。其实,房屋质量问题是房屋建设单位的责任,与物业公司是无任何关系的。
有一种情况,业主认为房屋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是一家,在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时,拒交物业费。虽然“同是一家”,但也是独立核算的母子公司,谁的责任还要谁承担,不能因为"母亲"犯了法,而让“儿子”坐牢,这与理与法都不通。
2、未享受服务,如空房未住,电梯不坐。空房的产权也是业主的,你不到小区住、不乘坐电梯,不能以没有享受这些权利为由而不履行作为业主应尽的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3、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出租房屋是业主的权利,物业无权干涉,但业主以这个理由拒交物业费,实在有些牵强。
4、小区里有人养大型犬,还有养家禽的。有小区个别业主养大型犬和家禽,影响到其他业主。此情况,物业公司只能制止,同时上报有关部门,但无执法权。
5、暖气不热。此事真的与物业无关。北方地区小区里的供暖是供暖企业与业主之间因购买热商品而形成的买卖关系。如果暖气不热,按照供热条例,业主应找供暖企业解决,也许会有房屋建设单位的责任,但与物业一点关系都没有。
6、邻居私改烟道返味。属于邻居关系问题,业主应通过社区调解或法律维权。物业公司发现后要制止,但无执法权。
7、前楼楼层挡光。业主可通过《物权法》维权,找相关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解决。
8、商铺灯光或噪音、排气污染。业主可通过《物权法》维权,并找相关部门解决。
9、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出现问题时房屋建设单位不予维修。这与物业也无关。
10、有业主因为孩子被邻居的小狗吓到,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业主应通过养狗主管部门解决此事。
11、无理拒交。有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连电梯费也拒交;有的因家中失火,物业未及时发现而拒交……但更多的时候,一些五花八门的理由与物业无关。
业主家里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方面的问题,这些其实是由社会公共事业企业或运营商负责解决,并不是物业公司的事。
希望大家能够明白其中缘由,避免后续再有相关误会产生。
下列问题找物业
1、园区、楼道卫生打扫不彻底。园区、楼道卫生是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应加强管理。
2、小区绿化不及时,绿地内杂草清理不及时。物业应根据季节及时绿化,并对园区公共绿地的花草树木进行精心维护。
3、小区雨天路面积水清扫不及时,雪天积雪未及时清扫。小区内公共卫生,物业应及时清理。
4、小区路灯、楼道灯损坏未及时维修,属于物业公司责任。
说了这么多,到底哪些是物业公司要做的事情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根据实际情况定责任
1、家中被盗。
首先应该明确业主所交物业费中所含治安管理服务为公共区域的治安防范服务,而非业主家中的安全保障服务。2、车辆被划伤。
这得看物业服务合同中如何约定。如果停在车位内,合同约定物业只提供卫生打扫、用电照明等服务,车辆划伤的,业主对汽车停放有保管要求,应当与物业企业另行签订保管服务合同,约定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如果合同中约定物业有保管义务并收取保管费用的,物业公司要按责任比率赔偿。3、各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如屋面漏雨、电梯设施、智能化设施,小区路灯等)。
正常情况下,小型维修应由物业直接进行;合同未约定的维修、更新、改造,就要动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在买房时缴纳的,由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设置账户监管)进行维修。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无须承担维修责任。因此
希望业主能够正确认知物业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积极履行业主义务
模范遵守业主公约
客观公正地对待物业管理
让我们多以理解和包容的心态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
一起把我们的小区建设成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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